钢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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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文章1:一支钢笔

文/潘志红

岁月远去了,但许多往事还镌刻在记忆深处的长卷上,就像那支褪了色的钢笔,记录着曾经的往昔……

那年冬天,我上小学四年级,书包里唯一的一支钢笔,是修了多次的。笔尖有点歪,写字粗细不匀,有时还渗墨水。班里有个叫玉虎的男生,有一支自来水钢笔,书写特别流畅,是他家在城里工作的亲戚送给他的,我们都很羡慕。这样的笔我在乡新华书店见到过,很贵的,要两块多钱。我也想买一支,但我不能跟妈妈要,因为这笔昂贵的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开支,我要自己攒钱。

老家的湾地生长着茂密的芦苇。每年的冬天,粮食归仓草归垛,大人们开始在冷水里砍苇子。苇子是盖房、编席的好材料,很多外地人都会到村子里收购。星期日,我拿着镰刀和绳子,跟在大人们的后面,捡拾落下的苇子。走在湿冷的苇地,刀子般的寒风吹得面颊生疼,腿脚麻木,手上也冻裂开一道道口子,深得都能看见殷红的肉了。那是怎样钻心的疼啊!但是我不能怕,咬牙坚持着。一个苇季下来,我拾的苇子卖了三块钱,这足够我买心仪的钢笔了。我开心地笑了,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并小心翼翼地用小手帕包裹了一层又一层,我想等到星期日就去买钢笔。

夜晚,躺在床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上学钢笔忘记了打墨水,年轻的班主任成建老师把他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是崭新的红色自来水钢笔,笔套是不锈钢的,笔尖纤细匀称,在纸上轻轻一划,十分流利。真是好笔!我很快写完了作业,放学却忘记还给老师,我把笔放进了书包。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同学边走边玩,突然一不小心我被小石子绊了一跤,同学笑得前仰后合。晚上回到家拿过书包准备复习功课,发现书包被墨水染成一片蓝色,我心里一惊,打开书包老师的钢笔在卡口处断成了两截!我被吓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能告诉妈妈,怕她担心着急。

第二天,刚好是星期日,我和一位要好的伙伴,冒着严寒,步行十多里乡间小路,来到乡新华书店,挑选了一支和老师那支一样的钢笔,花了两元七角钱买下了。星期一上学时我把新买的钢笔吸满了墨水还给老师,成建老师点点头接过放在左上衣的口袋里,我松了一口气。我还会想法子为自己攒钱买钢笔的。

下午,我刚到教室,成建老师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上午还给他的钢笔放到我的课桌上,对我说:“还是你留着用吧,好笔才能写好字。”“老师,这是你的,我,我不能要……”我结结巴巴不知说什么。成建老师微笑着指指自己的口袋说:“我这还有一支呢!好了,就这样了。”说完他向门外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我泪眼迷糊。握着这支沉甸甸的钢笔,从此我认认真真端端正正书写着人生的每一笔。

许多年以后,每次回到老家,我都会去茫茫的芦苇地,寻找童年最温暖最难忘的记忆……

钢笔文章2:找钢笔

文/肖铭成

今天下午,李老师满脸疑惑地走进教室,她左顾右盼,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只见她弯腰低头在桌子底下找了一会儿,一无所获。又满怀希望地问了几个同学,也是无功而返。李老师冥思苦想了一阵子,说:“咦,好像是在办公室……不对,应该是在教室里。”接下来,她又大步流星地走上讲台,掀起一本书找了一下,还是没有。在拉开抽屉的同时,她喜形于色地欢呼起来:“找到我的钢笔了!”

钢笔文章3:远去的钢笔

文/刘卫

从小学三年级起,老师就教会我们用钢笔写字了。相对于铅笔,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显凝重,擦不掉,也有仪式感。

那时,虽然我们家的境况还算好,但一支“永生牌”或“英雄牌”的钢笔仍显奢侈。在商店里精挑细选,我买了两支杂牌钢笔。从小,父亲就告诉我,字如其人,也是另一张“脸面”。说某人有才,其中除包括他的学识外,还暗喻能写一手好字。那个年代,教育不受重视,上大学靠推荐,教材一再删减,在校大半时间都投入到“学工学农”和各种政治运动中,这使得我有空练字。没字帖,我在家里临摹报纸上的各种标题字体,后来又自学写毛笔字,魏碑、楷体、黑体、隶书、宋体等都练过,继而学插图。整个高中阶段,我一直担任学校黑板报主编,成为师生公认的才子。

直到高中毕业,我们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临行前,父亲叮嘱了许多,郑重地给我三件“礼物”:一套工装、一只军用水壶,还有一支高档“英雄牌”铱金笔,这是我心仪已久的珍品。在下放岁月里,钢笔始终不离身。我用它给淳朴的山民做速写,讴歌农人的劳动美德和纯美的山景,采访了村干部,报道山区的莘莘学子艰苦求学的经历,还记录了我备战高考所要背诵的范文以及英语单词、各种历史事件和化学方程式和数学公式。手握钢笔,挑灯夜读,学志不辍,最后我考取了一所部属大学。

后来,我来到一家国企工作,见我的字写得漂亮,总经理要我当秘书,起草讲话稿、写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年终总结。闲暇时间我坚持写稿,那支“英雄牌”钢笔仍然伴随我左右。

如今,我写东西全都用电脑,那支钢笔再也没有用武之地,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钢笔文章4:钢笔风波

文/王嘉宁

我有一支最喜欢的钢笔,它乌黑发亮,只有笔盖上微微带了一点金色。它是我的好帮手!

上周的一天,我写完习字册后,就把它放进了铅笔盒里,等我准备把它借给同学使用的时候,才发现钢笔不见了。我顿时心头一紧:该不会丢了吧?一定不能丢啊。周边同学都说没看见,我急急忙忙在地上仔细地搜索起来,没有找到,急得满头大汗,心想:上次钢笔差一点就丢了,回家外婆都啰嗦了一大通,如果这次又丢了,外婆肯定饶不了我。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外婆“叨叨叨”的样子。我只好继续找,这次我像扫地机一样把教室里找了一遍,结果令我非常失望,还是没找到,可我不甘心就这样找不到,再次找起来,连蛛丝马迹都不肯放过。“怎么还是找不到?”我心想:完了,这次肯定丢了。

放学时,外婆来接我了,为了不让她啰嗦,我决定先不告诉她。到了晚上,外婆出去健身了,我鼓足勇气走到妈妈身边,告诉她我的钢笔不见了。妈妈听我讲完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很生气,她觉得我在撒谎,就一一数落我:“好好的钢笔放在笔盒里自己长脚飞了?自己的物品要学会爱护,做人最重要的品质要诚实……”听着妈妈的责备,我很委屈,真希望明天会有奇迹发生。

第二天早晨,我来到了学校,我的同桌古心悦站在爱心驿站那儿朝我大叫:“王嘉宁,我找到你的钢笔了!”“真的吗?”我一路小跑,冲向爱心驿站。我看见我的钢笔正乖乖地躺在凌乱的箱子里。我一把把它抓起来:“对,就是我心爱的钢笔。”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嘴里欢呼着,“我的宝贝,终于找到你了!”

钢笔文章5:我喜欢的文具——钢笔

文/殷宇蕊

我叫钢笔。我有着苗条的身材,身穿红色的“衣服”,还戴了顶红色的“帽子”。“衣服”上面有一只穿橙色衣服的小兔子,还背着书包呢。还有金黄色的英文字母在小兔子的旁边为它“指路”。“衣服”中间有个握笔的标志。

小主人在写字之前,必须给我喝足水。她先把我的“帽子”摘下来,然后把我的“衣服”脱下来,接着把我的“嘴巴”放进墨水瓶里,把管子慢慢拉到顶部,这样墨水就吸满了。小主人把我的“嘴巴”从墨水瓶里拉出来,再用纸把我沾满墨水的“嘴巴”擦干净,又把我的“衣服”穿上,最后把我的“帽子”戴上。

写字的时候,小主人把我的“帽子”摘下来放在桌子上,她把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放在握笔的地方。开始写字了,她把我的尖“嘴巴”放在写字的纸上。小主人手一动,我就跟着动,一个漂亮的字就写出来啦。她写的字越来越多,我“肚子”里的墨水越来越少。虽然我有点饿,但我非常高兴,因为小主人把字写得漂漂亮亮的。写完字后,小主人又用纸把我“嘴巴”上的墨水擦干净,然后把我的“帽子”再次戴上。

我是小主人写字的好帮手,她特别喜欢我。

钢笔文章6:羞涩的钢笔

文/陈景起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读小学四年级。那是一个“阶级斗争”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十分贫困。那时,小学生能有一支钢笔,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而我却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春末的一天,我校的王淑英老师说:“四年级的同学们,以后要学写钢笔字。”我回家后和爹娘要钢笔。娘说:“再等几天,攒够了鸡蛋就给你买钢笔。”

一个星期日下午,我去王有根家玩捉迷藏,我看见他家的桌子上放着一支小笔尖包头的黑色钢笔,我的眼都看红了,趁捉迷藏他不在我身边的机会,把那支钢笔藏进我的左胳膊衣袖里,我急忙向外跑,因为是他捉我,他见我跑,就追我,我跑到院子大门口,被那高门槛绊到了,我摔了个嘴啃泥儿,左胳膊正硌在砖头上,摔的我想哭,我龇牙咧嘴地爬起来,王有根赶紧给我拍打身上的土,我自己也忙着在身上乱拍打,却忘了衣袖里的钢笔,那支钢笔从衣袖里掉在地上。王有根见钢笔是他家的,他拾起钢笔一看,钢笔摔裂了,王有根哭了,他说:“你这个小偷,把俺家的钢笔给弄坏了,你赔俺。”此时我不知怎么办好,我慌张地撒腿就跑。王有根在后面拿着那支摔裂的钢笔追赶我。他追到我家见我爹娘都不在,他说:“俺等你爹娘回来,赔俺好钢笔。”

傍黑时,爹娘从地里回来了。王有根和我爹说了这事,我爹气得抬起一只脚脱下鞋就打了我一鞋底子,爹冲我大声喊:“打死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不学好!”我低着头眼里含着泪花站在一边,不敢言语。爹和王有根说:“今儿个天黑了,供销社上门啦,赶明儿俺赔你。”王有很说:“明天后晌要是赔不了俺,俺就跟王老师去告景起!”爹说:“俺说话算数,赶明儿后晌给你家送去,俺这就送你回家,问问你爹这钢笔在哪儿买的,多少钱。”就这样,爹和王有根去了他家。

爹从王有根家回来就发了愁,爹和娘说:“有根他爹说,‘那钢笔就是在咱村供销社买的,一块四毛八分钱。’”爹娘把全家都翻遍了,才凑了六毛七分钱,娘说:“还有六个鸡蛋够半斤,也能卖三毛多。”那时笨鸡蛋小,一般的十二个一斤,每斤六毛九分钱。爹说:“这也不够呀,赶明儿俺去趸(批发之意)青菜卖了,给人家凑上那杆钢笔。”

第二天,爹拿着六个鸡蛋去供销社卖了三毛四分钱,带上家里凑起来的六毛七分钱,推着小推车,去十八里外的孙镇集市上趸了一些青菜,然后串村去卖。天快黑了,爹推着小推车,还剩下了一捆青菜。在快进家门的时候,被“造反派”“坐地炮”发现了。爹还没有来的及去买钢笔,就被“坐地炮”抓去揪斗,他们给爹扣上了一顶“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把爹一天卖的青菜钱,连本带利都翻走了。

王有根见我家赔不了他的钢笔,第三天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老师,并把那支坏钢笔交给了王老师。下午放学时,王老师把我留下了,她针对我偷拿王有根家的钢笔的事,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然后她拿出了一支好钢笔,对我说:“我已经知道了你爹为赔钢笔卖青菜挨批斗的事,看来你家一时半晌的也赔不了有根的钢笔,这是我的钢笔,比有根的钢笔还好些,你拿着这支钢笔,我领着你去有根家,赔他钢笔,再向他赔个不是。”

天快黑了,王老师领着我向王有根家走,当走到王有根院门口时,我看到那高高的门槛,腿就发软,抬腿是那么的费劲,我低着头跟在王老师身后,走进王有根家。王有根的爹娘亲热地和王老师打招呼。王有根见我躲在王老师身后,他指着我大声喊:“你这个偷笔贼,赔俺钢笔!”此时,我的脸一下子火烧火燎的,我羞臊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王老师见我难堪的样子,赶紧说:“景起,还不拿出钢笔赔给有根,再向他赔个不是。”我拿出王老师给我的钢笔,不知说什么好,我低着头,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俺错了。”王老师说:“有根,你看看这支钢笔行不?”王有根接过钢笔看了看,他连蹦带跳地说:“行,行!”王老师说:“有根你把好钢笔留下,坏钢笔就给景起吧,景起回家用线捆绑一下还能用。”就这样,我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回家后,我和爹娘说了赔钢笔的事。爹一边用线细心地捆绑着那支摔裂的钢笔,一边对我说:“你要记住王老师的恩德,往后要做一个手脚干净的正派人。”我不住地对着爹重重地点头,眼里却闪着悔恨的泪花……

我十分感激王老师。这支钢笔,让我时刻记住,今生今世,不能再做丑事。

许多年过去了,这支羞涩的钢笔,我一直珍藏着。

钢笔文章7:封存在记忆里的钢笔

文/旦永元

记忆里,钢笔是我最熟悉的书写工具。从上学、下乡到工作,钢笔一直伴随着我。

在学校,读书、做作业、考试,我用的是钢笔。在办公室,起草文件、做会议记录,我用的仍然是钢笔。闲暇之余,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写信,同时为实现心中的文学梦、作家梦,我用的还是钢笔。

曾记得,以前能写一手潇洒俊逸的钢笔字,那可是件人人羡慕的事情。可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脑的普及,曾经辉煌一时的钢笔悄悄地从我们的指间溜走,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现在,虽然使用钢笔的时候不太多了,平时就是单位领导作报告、开会作个记录之类的用一用。可只要不经意间碰触到那些怀旧时光,脑海里仍然挡不住那份沉甸甸的回忆。

现在的男女青年谈朋友、谈恋爱,动辄送金戒玉坠,甚至是豪车别墅,而在我们那个年代,青年男女恋爱,买一支英雄牌钢笔送给恋人,是很多女性的最佳选择,钢笔成了一种爱情的信物。在那个欲语还“羞”的年代,信物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钢笔作为当时情侣随身携带的定情信物,寄托着对恋人的思慕和想念,能让许多未婚男人的心里荡漾起温暖的微波。

想当初,在铁路基层单位工作,我就是一个口拙嘴笨的闷墩娃。但我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还能把所有的智慧才华都凝聚在笔尖,一时间文思如泉涌,有时也会在报刊上见点“豆腐块”。正因为如此,不久,我就得到单位领导的赏识,当了一名党委宣传干事,走出了我追逐文学梦的第一步。我自认为,我的文笔在当时还算流畅,再加上字迹漂亮清晰、文稿整洁而深得铁道报编辑的好感,作品频发,让周围的朋友看了很是眼热。

可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脑已经成为日常办公工具,如今,每人一台电脑,所有的工作都在电脑上完成,电脑字体取代了体现个性张扬的钢笔字。网络时代里,人们已经习惯在网上浏览、敲字,真正动手写字的时间已经很少,更别说用钢笔了。偶尔写个便函什么的,临时找支中性笔,手也生疏。大部分与文字相关的事情都用电脑代替,时间一久,许多字写起来都不顺手,脑海里许多不常用的汉字,用笔书写时,突然发现特别陌生,要依靠键盘才能唤起记忆。工作休息之余,人们喜欢用网络空间、博客网页、微信记录心情,随手点开页面,敲击键盘,那些细碎的心事就飘至天涯海角。而那些曾经伴随我们成长的钢笔早已束之高阁,封存在我们记忆里。

有的时候,特别是退休后,我真的很怀念用钢笔书写的日子。翻开那些已经泛黄的日记,看着年少青涩的字迹,就忆起了曾经的点点滴滴、一幕幕远离的过去,仿佛一下子又回到青葱岁月。还是觉得钢笔字沉稳、深邃、有意蕴,好想用钢笔慢慢地再撰写一两篇散文小说,让源源不断的细小故事从钢笔尖中渗出,享受无拘无束的创作过程,重温久违的过往岁月。

钢笔文章8:借钢笔

文/杨欣越

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的好心人帮助过我,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她。

记得那天我忘记了带笔袋,恰好那天要默写语文的课文,这可把我急坏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快休克了!就在这时,我的好朋友陈夏来了,我赶紧把我没带笔袋的事告诉了她。陈夏想了想,说:“我只带了一支钢笔!这样吧,我借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给你,尺子嘛……”没等她说完,我便从桌肚里拿出了一把尺,说:“陈夏,这你不用担心,我昨天急着回家忘记把尺子带回去了。但是陈夏,我没有钢笔……”“这好办,我呢,有个表弟在二年级,他每天看着我带钢笔,他也带,他们又不用钢笔,正好借给你,不错吧!”陈夏得意地笑了。我心急地说:“真的吗?太好了,谢谢你!那我们赶快去拿吧!”我紧紧地抓着她的手臂。“哎呀!你弄疼我了!等等吧,那个懒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呢,这样,我们下课了就去找他,OK?”陈夏被我抓得疼死了,看着她痛苦的表情,我同意下课了去拿钢笔。

终于下课了,我跟着陈夏一起走到二年级的一个班级。陈夏在窗户前跟一个小同学说了几句话,小同学走到一个嘻嘻哈哈玩着的男生身边耳语了几句,那个男生便奔了出来:“老姐,有何贵干?”陈夏伸出手来,说:“亲爱的表弟,我要借一支钢笔,快快交出来!”他表弟轻声说道:“对不起哦!表姐,我没带。”说完,便一溜烟跑掉了。我失望极了,可不忘表达我的谢意:“没关系,陈夏,谢谢你。”说完,我便转身回了教室。回来时,没看见陈夏追上来。上课了,陈夏拿着一支钢笔进来。她小声地对我说:“这支钢笔先借给你,等你放学了再还给我。”说完便把钢笔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课桌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到门卫去打电话给她的妈妈,让她的妈妈送了一支钢笔来,我真的非常感谢陈夏!

陈夏,谢谢你!

钢笔文章9:你好,钢笔

文/叶纯

很久没有这种流畅的感受了,居然是一支钢笔带来的。不得不承认,已经有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写过字了,长一点的文档是用电脑代劳,WORD秒杀了我们太多的传统,人在科技面前,享受着方便,也体会着被控制。

虽然偶尔也涂涂画画几笔文字,大多是用水笔、圆珠笔,钢笔真的很少用了。以前,在胸前别一支英雄钢笔是一种潮流,如今谁还在用钢笔写字,则成了一种惊喜。

都说世界变化快,快得让我们目不暇接。有谁?还会去买一瓶墨水,纯蓝的、蓝黑的,轻轻拧下钢笔的笔帽,一捏一捏,去给钢笔吸墨水,摊开整洁的方格纸,笔尖流动,梭梭的声音,流淌的思绪。谁家?再漂亮的书橱,会有一瓶墨水的容身之地?它会占多大的空间?如今,就算是钢笔,也是带墨囊的款式居多,小小的改变,不变的终结。

拿起钢笔的一刻,突然有种久违的冲动,划了几笔,感觉超好,不想停,片刻之后,眼前熟悉的纯蓝色,方方正正的模样,俊美之极,一种非常遥远的流畅漫上心头,书写的声音,悦耳。

如果有一天,电脑、网络都不能用了,拿起笔,面对空白的纸张,你是否一脸茫然,会突然发觉,什么都做不了。如果还有人,哪怕是因为不会用电脑而保持传统,一笔一划,写下工整的文书,我也会向他致敬,因为我生疏了。

你好,钢笔。

钢笔文章10:珍藏至今的两支钢笔

文/李竹伟

我上小学时,同学中使用钢笔的极少。上初中后,才逐渐多起来,他们大多家境富裕。当时要是有谁使用一支好一点的钢笔,那可是件很时髦的事。

都上高中了,我还使用着一支廉价钢笔。为此,我曾向父亲抱怨过,可是父亲却说:“铅笔也能写出好文章。”这个浅显的道理我当然十分明白,但是,我确实想拥有一支质量好一点的钢笔。

转眼高中毕业,全班同学除极少数参军外,其余都要到农村去插队劳动了。我最要好的同学小杨已参军入伍。在我奔赴农村的前几天,我去向他父亲——杨伯伯告别。杨伯伯知道我肯定会去他家的,一见面,就拿出一个日记本和一支钢笔递给我,说希望我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好好学习,大有作为。

在农村,杨伯伯的这支钢笔一直陪伴着我,我常常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写信,在日记本上写学习后的心得体会,还写过入党申请书。经过近三年的磨爬滚打,我要返城了,这支钢笔跟随我一起走进新的工作单位。

文革结束,高考恢复。我的工作单位偏远,骑自行车往返费时费力。大家都自带午饭,在简陋的食堂热一热。饭后,年长的人稍事休息,年轻人打扑克娱乐,这些都与我无缘,我必须利用这点时间复习功课。有一次工作时间到了,收拾书本稍微晚了点,还遭到领导的责怪。可我就这样坚持着,一天又一天。

考试时间迫近,紧张气氛骤增。一天中午复习功课时,钢笔里面忽然没有墨水了,我真是心急如焚。借遍所有同事,只有小王姑娘有一支钢笔。小王姑娘刚从外地调来,端庄大方,声音甜美,乐于助人。从此之后,一旦钢笔用完墨水,我就直奔小王姑娘那里借用。而她也十分愿意借给我,每次都给我把墨水灌得满满的。

高考结束,成绩公布,我以微弱分数之差被大学拒之门外。当时我心情极度苦闷,每天抑郁寡欢,食之无味。这时小王姑娘出现了,她除了宽慰我之外,还拿出一支钢笔说:“这是我以前参加文艺宣传队时获得的奖品,一直放着,送给你用吧。”我一看,是英雄牌,质量上乘,价值不菲。而她自己用的还是那支普通的钢笔。这个时候,收到一位姑娘这么贵重的礼物,我隐约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和幸福,同时也让我感到愧疚和不安。在小王姑娘的鼓励下,我很快从阴影中摆脱出来,振作起精神,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去上广播电视大学,去夜校学习日语……

后来,我和小王姑娘的交往日渐增多,到了无话不说的程度……再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现在流行一种碳素笔,可是我一直喜欢钢笔,两支钢笔交替使用。时间长了,钢笔里面装墨水的胶囊先后老化破裂,无法修复,无处更换。我只好忍痛不用,洗净里面残余的墨水,将其收藏在箱底,视为珍贵文物。

这两支外观相近、型号不同的钢笔,一支凝结着长辈的期望,一支见证着我们的爱情。闲暇时,我偶尔拿出来细心观赏,品味过去,沉浸在幸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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