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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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文章1:稀饭

文/我本善良

稀饭,也叫米粥。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记载:“米粥为资生化育神丹,为温养胃气妙品。每晨起食粥一大碗,空腹胃虚。最为饮食之良。”作家王蒙也曾经这样写道:米粥是一种药,能去瘟毒、安神止惊、防风败火、寡欲清心。

在我老家的这个小山村里,稀饭是人们一日三餐的主食。过去,人们生活水平差,常常是煮一锅稀饭,就一点老腌萝卜之类的咸菜。现在,菜肴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家乡人还是离不开稀饭。诚然,家乡人对稀饭的依赖,并不是因为稀饭有那么多的好处,他们甚至不知道稀饭也可以滋补。家乡人对稀饭的那份感情,是日久生情,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然情感,就像对黑土地的那种相濡以沫的情感。

我爱吃稀饭。一有病,我就特别的想吃稀饭。

记得坐月子那阵子,我差不多就是靠稀饭度过的。当一碗香甜可口的稀饭下肚之后,所有的病痛都消失了,随即而来的便是舒舒服服,顺顺当当的了。也许,借用作家的这段话,是不足为过的:“新鲜的米粥的香味似乎意味着一种疗养、一种悠闲、一种软弱中的平静,一种心平气和的对于恢复健康的期待和信心。新鲜的米粥的香味似乎意味着对弱于病弱的肠胃的抚慰和温存。干脆说,大米粥本生就传递着一种伤感的温馨,一种童年的回忆,一种对于人类的幼小和软弱的理解和同情,一种和平及与世无争的善良的退让。”

我爱吃稀饭,我想我是离不开稀饭的,就像离不开那哺育过我的山川大地和纯朴的乡亲。

稀饭文章2:红薯稀饭畅想曲

文/麦芒

目前这个季节该挖红薯了吧?记得有一段时间因待岗而经济拮据,就从老家拿了红薯来做饭。这种简单朴素的生活没有使人颓废痛苦,反而使内心变得轻松快乐起来。当红薯的收获季节来临,隔着城市的高楼大厦那种惦念之情开始滋长起来。

记得我儿时是生活在八十年代初期,虽然国家已经实行包产到户,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土地不会再饿肚子,但是我们村里缺水,多以旱地为主,因此在我们的饭食中最常见的就是红薯、玉米面,不仅人吃这个,连家里的猪,狗等家禽也吃这个。那时候我们是多么仇视红薯啊!因为生活的贫困而仇视它们。我们家唯一吃红薯吃出感情来的人是我爸。红薯是劳动人民的本色,这是我爸常说的一句话。是啊!红薯虽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食材,但养活了多少人啊,又支撑着人们度过了多少缺粮少钱的岁月。因此,我爸那一辈人是爱它们的,因为它们是劳动人民艰苦朴素的本色象征。

八十年代后期,我家把门前平坦的旱地改成了水田,邻居也有这样做的。村里改的水田里的收成全仰仗一口小池塘里的蓄水和老天恩赐的雨水。水稻的种植面积增加了,于是红薯不再是三餐的主角,它们与米搭档成了我们的盘中餐。但是我们仍旧嫌弃它的粗陋和腻人的甜、面口感。每次都把它们堆到爸的碗里,记得爸爸总忘不了说一句:“你们还不吃红薯,它是劳动人民的本色嘞!”

到了九十年代,我们长大了,读书考学使我们走出了农村,自然不再常吃红薯了,只有家里的老父亲对它念念不忘,我猜想对我爸而言,吃红薯一开始仅仅为了充饥才食之,因为它毕竟是粗粮,产量高,也不金贵。但是一种食物吃得久了就会慢慢地由厌恶抵触转为接纳和习惯,继而成为一种嗜好;这就像我读卫校时在食堂吃魔芋的经历一样。因此才会出现我们搬离老家很长时间里我爸还怀念他所热爱的红薯,甚至还要买红薯来吃。

我到中年时已是二十一世纪了,红薯已经淡出了我们的生活,要想吃还要花钱去买,或者向乡里的亲戚讨要。红薯作为一种粗粮针对人们那大鱼大肉腻坏了的肠胃又大显起神威来。它们作为保健食材与米搭配,与肉搭配,与蔬菜水果搭配,它们不再屈就于人们所嫌弃甚至仇视的粗鄙地位。人们走出老远又怀念起源头来了。当我们由红薯野菜的时代跌跌撞撞走到大鱼大肉营养过剩的时代,如今再追溯那野菜,那红薯真是倍感亲切和激动的。

红薯几经跌宕起伏仍旧是我们无法舍弃的忠实伙伴,你念不念它,它都在那儿保持着劳动人民的本色。红薯作为一种粗粮可以净化我们的肠胃于健康有益。时常缅怀那些吃红薯野菜的岁月又何尝不是对我们精神上的一种净化啊!

写于2017年10月21日

稀饭文章3:嗛干饭与喝稀饭

文/卢贵清

老家在川东农村,土生土长的两位老同学在场垭口鼻头一碰,见面就用方言土语涮坛子。甲拉住乙的手,说“哎呀——,老同学,几年不见,你做药材代理,肯定生意兴隆赚大钱,该你嗛干饭咯!”乙同学回手从真皮提包里掏出软壳“中华”烟,递给甲同学,说“赚啥子大钱咯,这些年生意怪不好做,收益几个钱,只够喝稀饭。”

甲说乙“该嗛干饭”,乙说自己“只够喝稀饭”,是什么意思?嗛干饭、喝稀饭,是川东农村方言土语,显然,它们的含义是相反的。嗛干饭,指生意收入高或庄稼收成好,可以天天大吃大喝、吃香喝辣、甚至花天酒地,吃不完用不尽,过富足生活。喝稀饭,指生意收入低或庄稼收成差,只够粗茶淡饭、喝粥咽菜过清贫日子。两者都是用形象事物表达抽象概念,让人明白易懂。甲同学说“该嗛干饭”,并不是说吃饭这件事,而是对乙同学有能力、有本事,生意好挣钱多的褒扬、夸赞、羡慕。相反,乙同学说自己“只够喝稀饭”,是有意贬损自己,是以低调、谦逊的心态回应别人的奉承、夸奖。

在现实生活中,用得较多还是“喝稀饭”。记得我高中毕业回乡务农,在村(当时叫生产大队)小学当代课教师,有个民办教师把“喝稀饭”当作口头禅,经常在课堂上说学生二天(方言,今后的意思)只有“喝稀饭”。抽问,学生题答错了,他不分析错在哪里,只是一通训斥,说得最多的就是“喝稀饭”。学生迟到,他不了解迟到原因,批评就三个字“喝稀饭”。有调皮学生悄悄给他取个诨名——“喝稀饭”。一传十,十传百,后来,一些学生有事无事念“喝稀饭”“喝稀饭”。远远地看见他,有其他班学生故作惊慌,吼“‘喝稀饭’来了,‘喝稀饭’来了哦”。我们几个同事感觉这样下去不好,一边在自己班上约法三章,制止这样不尊重老师的言行。私下又与这位老师摆谈,建议他改掉“喝稀饭”的口头禅。他也发觉这是个问题,尽量遏制“喝稀饭”出口。经过我们做工作,他改掉了这个不恰当口头禅,学生们也不再喊他“喝稀饭”了。

农村集体生产那些年,由于收成好撇都是集体的,与自家关系不大的思想在人们头脑作怪,加之干部天天上街去开会,干活又是大兵团作战,社员出工不出力,下地就家长里短摆龙门阵。实在过意不去,干点活路都是敷衍了事猫盖屎。下田栽秧不用力,怕插重了秧苗喊痛,轻轻一挨就作数。前脚人儿走,后脚秧苗浮,几乎个个田都有空凼凼。人哄地皮,地哄肚皮,庄稼收成差,只能顿顿“喝稀饭”。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大家知道这是给自己干的了。庄稼种好种差,责任自己承担,决定自己一家人“嗛干饭”,还是“喝稀饭”。于是,把自家承包的责任田地,像孝敬祖宗八代一样伺候,恨不得把全身力气、全部精力都用在它们身上。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在田地里,深耕细作,精心浇灌,拔草施肥,捉虫洒药,没有丁点儿敷衍马虎、疏忽大意。季节不拖延,田地不留空,按时栽种,满插满栽。一季收了种二季,间种套种一起上。只要是辛勤人家,一年下来大丰收,家家粮满仓,可以天天“嗛干饭”,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当然,如同当今农村青壮年不种庄稼,外出打工挣大钱,也能天天“嗛干饭”过上不“喝稀饭”的好日子。

稀饭文章4:山芋稀饭

文/顾正龙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山芋稀饭的印象很深。小时候,每天早晨醒来,便听见外屋灶台的大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那是母亲又起早在煮山芋稀饭了。煮稀饭是用劈柴烧火,将沤得腐朽的木条渐次填进灶台里,用铁钩来回拨拉以调整火候。待到铁锅中渐渐溢出山芋的香味,就迅速地用铁钩将劈柴移到灶台的外口,再用小火来熬煮。那时的粥锅里往往有一层黏黏的粥皮,粥皮下的米渣黏糊糊的,有些厚实,吃到嘴里香喷喷的,又有嚼劲。

简单的生活饮食一直延续下来,到了双休日,去集市上买来几个红心山芋,在开水锅中撒下几把米,为增加粥的粘稠度和香味,又添上一把糯米和几枚红枣。然后用文火慢慢地熬。我时不时打开锅,看着米粒在水中上下翻滚,慢慢鼓胀,待到浮面出现一层粥衣,已是满屋香气。

生活条件好了,吃多了油腻食物,就想着吃一些清新、简约的食物。无需太多时间,只是简单的几项操作,一碗浓香的山芋稀饭,便放到眼前。稍微来上两块山芋,就着微微粘稠的稀饭,不仅能增添几分食欲,下肚后仿佛连身上的种种不适也因之清淡利口而去了大半。

老家村子有百余户人家,那时差不多都是早晚两顿山芋稀饭。一律的铁锅灶台,下面用砖头垒起火膛,用以添柴煮粥。等水一开,就掀开锅盖,把米和切成长块的山芋一起放下去,山芋有红心和白心的,红心的更香甜。经常煮山芋稀饭都有经验,在火刚刚烧起时,用大勺子使劲在锅里推几下,这样就不怕锅里的白烟冒出来,也不用担心山芋会粘锅。然后盖好锅盖,一心关注火势的大小,还要时刻注意不能让锅里的水溢出来。那时家家都没有院子,喝稀饭时都端着碗,聚在一起蹲在墙边,迎着早晨的太阳或者傍晚的夕阳,喝得“哗啦”“哗啦”作响——庄稼人的爽快表露无遗。

有的在碗中夹上几根咸菜,就着手里拿着的自家锅中蒸出来的馒头,一样吃得香甜。你的稀饭喝光了,我的馒头估计吃不完,相互“交流”之下吃得愈发香甜。儿时的我也是其中一员,也不知端着饭碗在多少家的锅里吃过山芋稀饭……如今不再用柴火煮粥,吃到嘴里的山芋稀饭,尽管材料一样,却没有了那时的味道。一起喝粥的乐趣终成了一段茶余饭后的回忆。

稀饭文章5:稀饭真情

文/沙舟

如果你不爱喝稀饭就别想真正走进我的内心世界,因为,我爱喝稀饭!

——哲言

了解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爱喝稀饭,但是她们却不知我为什么爱喝稀饭,也许正如你爱吃饺子馒头一样,一个人一个口味罢了。

从童年记事开始,也许六岁也许五岁,我也成为可以围绕着锅台转的人,母亲下地干活去了,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丢下一句话:看好门,烧好稀饭。

自己孤独地坐在草垛上看天,等到用竿子可以戳到太阳的时候,往大锅里加上水,淘上一小把米,抱来柴草烧火,因为小,连火叉都拿不动,只好用折来的树枝往里送草,往往树枝和草一块燃烧完。

在农村,煮稀饭并不是什么难事,柴草烧锅,余温不减,锅开即可停火,锅里的米不是煮熟的,而是余火焖熟的。顺便在火堆里扔进几块地瓜,等到母亲干活回来,稀饭能喝,地瓜也熟。煎饼咸菜舀上一碗稀饭,这就是那时的生活。一大锅稀饭,其实里面没有几粒米,说句开玩笑的话,疼爱我的母亲经常用漏勺给我盛饭,因为可以捞到米,记忆中只有过年可以吃一顿白白的大米饭。

这种艰苦的日子一直过了许多年,让我沉淀了许多的往事,无形之中让我有了许多不为人之的目标,不过什么样的生活,追寻什么样的生活,这种生活不是奢侈,而是满足。

长大了,没想到离开了那座古老的村庄,环境变了,自己却没有多少改变,在夏天的采油队,吃完饭没什么事情可干,几个玩得来的同事一起煮稀饭喝,一般都由我动手,这时的稀饭要讲究时间和火候,米要放均,煮稀饭的过程也是品尝大米飘香的过程,在升腾的白气中,我可以看到母亲割稻子时汗水流下的情景,我可以看到自己站在稻田里被蚂蝗追逐到处乱蹿的情景,母亲说,女儿乖,你去扒稻子,我去集市上给你买好吃的。听说好吃的,心里就痒痒,尽管害怕蚂蝗还是坚强地站在稻田里,左扒一下右扒一下,抬起脚看看有无蚂蝗的动静,因为蚂蝗骚扰你是无声无息的,偷偷钻进你的肉里拔都拔不出来,要用鞋底抽。怕什么就有什么,我敢肯定,除了养蚂蝗的任何人也没见过那么多的蚂蝗,一大群蚂蝗在的脚下游荡,吓得魂飞魄散,一下子窜到了一个坟堆上,再也不下水,后来,还是姐姐把我背出了水稻田。对于蚂蝗的恐惧是永远无法忘记的。

等到自己有了家,对于稀饭的喜爱依旧没减,对于吃自己也并不是很讲究,有稀饭喝就行,似乎没有稀饭自己反而吃不饱饭。母亲疼爱我,每天都在家煮稀饭,我家应该是一天喝三顿稀饭的人家,家里的杂粮很多,母亲不断变换着稀饭的做法,甚至到现在,家里还存有从老家背回的地瓜干,想起来就煮上一顿。

我对于煮稀饭也保留几手,好朋友在一起,提起做饭,大都是好久没有喝到你熬的稀饭了,大概我除了煮稀饭其它一无是处。

我对煮稀饭相当有耐心,添水,加出颜色的红大豆,煮半成熟加少量米,在加入小块地瓜,直至地瓜煮碎,出锅的稀饭绝对香而不烦、甜而不腻。一次请一对夫妇上家里吃饭,稀饭居然熬了两锅,还说没有喝够,吓得我再也不敢请人回家喝稀饭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变迁,人们再也不愁吃不到什么东西,品尝不到什么东西,只要有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越是如此,越是吃够了什么,不想吃的东西太多。现在又开始回想曾经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庆幸自己依旧爱喝稀饭,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回味着曾经岁月的艰辛。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我珍惜着身边的一切,用知足的心态走过每一天平平淡淡的生活。

不要笑话我,如果用鲍鱼和稀饭相比,我会选择稀饭。

因为稀饭适合于我,这是一种塌实淳朴的生活,这种生活让我感动。

稀饭文章6:新米稀饭

文/刘高贵

凉风吹来,我总爱条件反射似的想起豫南,想起王店子和它的粗瓷蓝花海碗,想起盛在海碗里的新米稀饭……

豫南是中原的“江南”,雨水丰沛,主要粮食作物是水稻。乡亲们种啥吃啥,一日三餐便都以米饭为主,早晚熬粥,我们叫稀饭,白天要下地出力,一般人家中午都吃干饭。我出生在那个能吃饱肚子就是幸福的年代,干饭、稀饭散发出的诱人香味,好像至今还未飘散。

第一次知道新米好吃,我刚刚12岁。

那年,我们队上开镰较晚,而在这之前,我家的米缸已经见底,只好接连几天一天三顿都吃面饭。一天,一位亲戚送来了半布袋新米。当晚收工回来,母亲便用葫芦瓢挖了半瓢,熬了一大锅稀饭。母亲一生节俭,熬稀饭从来都是多添水少下米,那天也不例外。可是,等拿着海碗揭开锅盖的瞬间,闻着扑面而来的那股香味,我竟平生第一次生出了陶醉感。至于那晚到底喝了几碗稀饭、就没就菜,现在都已经忘了,唯有新米稀饭的那份黏糊、清香、微甘的味道,至今仿佛还挂在口舌之间……

从那之后,对我而言,每年开镰之后喝第一顿新米稀饭,就成了一件大事。

其实也不仅仅是我,在我们王店子,很多人都特别在意这顿新米稀饭。偶有村邻生了大病,去看望的人总会用祝福的口气说,肯定能好,肯定不耽误喝新米稀饭。如果有人赶在稻子上场之前过世,很多人都会为之遗憾,甚至感叹道,为啥就不能再撑几天?再熬几天就喝上了新米稀饭……民以食为天。乡亲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地里受累,所图其实不多,就是要让一家老少都吃上饱饭。春种、夏锄、秋收,风吹、日晒、雨淋,人们不惜流汗,也不怕煎熬,等到蝉鸣初起的晚上,只要能从自家大铁锅里盛出一碗新米稀饭来,这一年的奔波和辛劳就都值了,这一年就算是通常所说的丰年。

新米养人,土地对耕耘者的怜爱与眷顾,大概就体现在这一粥一饭之间。

17岁那年,我考上了师范学校。离开家的头天晚上,母亲特意让父亲去打米房打了一担新米,熬了一锅比平常要稠许多的新米稀饭。看我捧着海碗美美享用的样子,母亲的眼里竟然有了泪光……

师范毕业之后,我先是在乡中学教书,后来调入县文联。结婚之后,在县城有了自己的小家。可是,每逢春秋两季农忙时节,我总是不忘利用周末回到王店子,拿起农具,踏踏实实地干上一天农活。我这么做,既是想帮父母出点力,也是在寻求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不劳动者不得食,在父母的责任田里洒过汗水,我端起海碗到锅里盛饭之时,心里便会多一些坦然。

在县里工作那些年,每到稻子上场的时候,父母总是不忘早早地叮嘱我,带上妻小回家去喝第一顿新米稀饭。那时候,家里的条件已有所改善,母亲不仅会把稀饭做得稠一些,而且还会用心用意地炒上几盘菜来,弄得就像小时候过年一般。不仅如此,临走的时候,父母还总是不忘装上一袋新米,让我们带回县城去慢慢享用。

后来,因工作调动,我们一家三口搬到了省城。农忙时节,我再也不能回家帮忙干活了,年年秋来,也无法及时赶回去喝那顿新米稀饭。不过没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忘记我的这一偏好,总要将第一次打出的新米留出几瓢,用瓦罐装着,等我回去时再倒出来,熬上一锅又黏又稠的稀饭。其实,那时的新米往往已经变成了陈米,可我每每端起碗来,竟然一样能品出新米的感觉。

15年前,父母相继离开人世,生我养我的那个豫南小村,一下子由老家变成了故乡。从那之后,再没人记得用瓦罐为我留存新米,也没人记得,如今天天吃得起鱼肉的刘某,念念难忘的竟会是一碗再平常不过的新米稀饭。

为了解馋,我曾嘱咐家人到专营豫南特产的店里去买过新米。那确实是新米,并且产地明明标注的就是故乡。买回之后,比照老家的做法,用铁锅文火熬了,盛在碗里,端在手上,也黏、也香,可是,唇齿之间单单就少了那份无法替代耐人回味的甜意……

稀饭文章7:妈煮的干稀饭

文/王崇地

上周末,深秋的阳光出奇的好,把妈九十岁生日照耀得格外明亮。

乡下的舅舅、姑姑们一大早来到家里,并不宽敞的客厅一下子热闹起来。不论是赶场还是走人户,他们习惯天亮出门,走拢才到早饭时间。妈和她这几姊妹能聚在一起其实是不容易的,年龄最小的也快八十了,有的找不着地方,有的拄着捌杖,有的想不起以前的很多事情了。可他们在后人的陪伴下,还是来了,为亲情的召唤而来,为铭烙于心的牵挂而来,为缝合日后的遗憾而来。

朴实而且亲切的谈话,仿佛让我穿越到了几十年前。我们天真地听着,想着,笑着,儿时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时,或许只有这时,才会让我想起一件事来,“很久没有吃过妈煮的干稀饭了”。

妈煮的干稀饭,可口又香甜。这些年来,在外面吃过的稀饭不少,就其营养价值和品质应该比家里的要高很多,可心里却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是什么呢?确切地说是一种感觉,母爱的感觉。前不久的一天早上,正准备煮早饭时却闻到了一股清香伴随着热气弥漫开来,骨子里顿生舒畅感。其实,她已没有煮饭的能力了,为怕她“失格”,从今年开始不让她煮饭了,但她还是闲不住,天天下意识地要往厨房跑很那么几趟。捧着这碗白米干稀饭,我闻了又闻,香气逼人,暖胃暖心。

妈煮稀饭的历史可追溯到七十多年前。她与爸刚结婚时还不到二十岁,爷爷刚刚过世,家里上有一个不管事的婆婆,下有不到十岁的幺姑和几个月大的幺爸,爸常年在外工作,家里穷得找不着一床完整的铺盖,其境甚是凄惨。一米五高的妈不得不用她柔弱肩膀担起家庭的重担,借米下锅、野菜充饥、纺线织布、挑灯缝衣……她像熬中药似的熬着日子,像洗帕子似的洗着愁云。当年一般的家庭是没有稀饭可煮,逢年过节煮一次干稀饭就已经是奢侈了。在数十年数米下锅的磨炼中,她练成了“一把准”的功夫,直到现在我们家的稀饭没有多的,每人只能吃一碗。

记得小时候吃稀饭是不用筷子的,印象中的土巴碗在吃过饭之后留不下什么痕迹,通常把它叫做“喝稀饭”,即使把肚子喝得鼓劲的也管不到一个时辰。从我回到地方工作后,可能是因为家里条件变好了的原因,妈煮的都是干稀饭了,每次吃饭都必须用筷子,每次吃饭时妈总是自言自语地说:“这样的稀饭多养人。”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妈来城里跟我们住,几乎每天早上都要给我煮这样的干稀饭,一吃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养成的习惯想改也不容易。虽然说不清楚妈煮清稀饭到煮干稀饭的演变过程,但我明白这个过程一定与妈的人生经历是紧紧相连的,与这个时代的变迁是密不可分的。

那些年因为偏食和训练强度较大,胃病较为严重,吃多了痛,吃少了也痛;吃冷的痛,吃热的还痛。“胃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吃过中药吃西药,用过偏方弄草药,都不大管用,因此不大敢在外面吃饭,最怕的是走人户喝酒,就这样天天吃妈煮的干稀饭,几年后胃疼的毛病好了。为此,妈和我都很开心。

回想起来,二十多年里吃了妈煮的干稀饭少说也有五万碗,按每碗四两计算,毛重少则有一万公斤。这个分量足可压死一头水牛。不,一只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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