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身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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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散文1:空中不灭的翅膀

文/小小吸血鬼

它孤身伫立在悬崖上,背后不远处的洞中传出一阵阵凄凉的哀鸣。它没有回头,而是展开羽翼冲向天空,一遍又一遍,直到嘶声划过天际,坠落。

———题记

车绕着曲折的山路平稳的开着,不知是谁的一声惊呼将我从睡梦中拉了回来。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睡眼朦胧的瞥见前坐的小孩将手指向窗外,激动地推着旁边沉睡的大人喊着:“快看,快看天上!!”我顺着他手的方向望去,睡意彻底全无。湛蓝的天空中不知可时出现了几只雄鹰,在稀薄的白云环绕着的高山周围尽情盘旋、俯冲……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鹰,但心中激起的兴奋却久久不能平静,它那在空中自由翱翔的身影不知何时悄悄烙印在我的心中,永远不灭。

天空是永远属于鹰的,因为天空象征着飞翔。当大多数鸟类披着花里胡哨的外衣却被关在精致的笼子里供人赏玩而渐渐失去本性融入人间世俗时,鹰却傲然屹立在危岩陡壁之上——那与天最接近的距离,随时展开翅膀,穿梭于蓝天白云之中,仿佛只有飞翔才能感觉到血液的流淌。

鹰,你就尽情的飞吧,你是空中的王者,那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鹰作为一种古老的生物在历史长河中已飞翔了数万年,也许正是它犀利的眼神、锋利的爪子、坚韧宽阔的羽翼、在空中翱翔自然散发出的霸气,而渐渐地深入人心,被人们所敬佩。在人类漫长发展的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部落、民族将其视为昼夜膜拜,月月年年祭奠的对象。比如有着人间圣域之称的西藏就选择了它作为他们民族的图腾。对鹰的原始崇拜使他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相信,想要在死后灵魂顺利升入天际,只有将尸体一丝不挂的暴露在蓝天下,召唤鹰来将肉啃噬干净。这就是西藏历史悠久规模宏大的天葬,而鹰俨然成了神的使者,受万人膜拜的神鸟,挥动着那对永远不灭的翅膀,飞翔飞翔,将亡魂送往天际。

鹰虽然置身于万鸟之上,享有了很多尊严,但也有着道不出的悲哀。

自从人类发明了一种叫生物链的名词,鹰就长期占据着终端的位置。于是很多人带着同情弱者的心态对鹰有了满腔的愤怒,他们称它拥有比一般鸟类强健的身躯、宽广的羽翼,却不放过任何弱小的生命,被血色渲染了的天空变成了充满杀戮、胜负悬殊的战场……诸如此类的评论在网上看得多了,也漠然了,但偶尔想起亦觉得可笑,人类实现共产主义都是没边际的事,更不要说扭曲达尔文的进化论了。鹰似乎厌倦了人类扭曲本质而又无处申冤的评价,抑或是平原日益阴霾的天空难以找到家的感觉,纷纷飞往高原。但无论在哪,鹰的一生注定不平凡,哪怕在生命终结的那一瞬间。

我一直觉得鹰是幸运的。它的幸运并不仅是能够感受接近苍穹的喜悦,而是可以在临近死亡的关头选择获得重生。鹰虽说是寿命最长的鸟类,但谁能想到为了再次飞翔,它付出了多少倍沉痛的代价。当鹰的喙不如以往尖利硬朗、爪子不如以往锋利、羽毛不如以往轻盈的时候,它会面对两个选择:要么在巢穴里慢慢的没有痛苦的死去,要么通过数百天的煎熬与近乎自我毁灭的摧残获得重生。我相信绝大多数的鹰都会毅然的选择后者,哪怕自己会熬不过那漫长的时光,哪怕用血换来的生命只有几天的延长。

这一切,只为了重展羽翼,再次飞翔!

这不就是那只选择了重生的鹰吗?它独自立在悬崖上,拖着疲惫的身体,但眼神依旧那么的犀利,抬头盯着对面山崖的顶端,缓缓张开翅膀,蓄足气力,艰难的飞往那处高地——获得重生的彼岸。它已数天未进食了吧,却又决然开始忍着饥饿与痛苦,将它已脆弱不堪的喙不停敲打在岩石上。昼夜不停的更迭,它的喙终于脱落,可以歇息片刻了吧?可它却埋下头用刚长出的新喙将钝化的爪子一个个拔出,继而又开始拔那已厚重的羽毛……鲜血如洒在宣纸上的红色颜料在它四周渐渐散开,浸染了它的身躯,可它却视其为获得重生的洗礼。终于,它重新飞入蓝天,脱胎换骨般再次存活,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与根深蒂固的信念。

那也是只为了重生而一搏的鹰。它也孤身立在悬崖上,背后不远处的洞中传出一阵阵凄凉的哀鸣。它没有回头,而是展开羽翼冲向天空,但迎来的确是一遍又一遍的坠落,可它还是没有回到温暖的巢穴在同伴身边无声安详的死去,依旧努力尝试着,直到嘶声划过天际,坠入深渊。它把生命最后的瞬间都交给了蓝天,只为了飞翔!我想它的尾翼最后一定变成了蓝色的鸢尾,在悬崖深处绽放。

我最近一次看到鹰是在三年以前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也许跟鹰有种莫名的缘分吧,那次的鹰特别多,有些三三两两的伫立在路边电线杆上警惕的望着四周,而更多的是在我们头顶上盘旋……我贪婪的仰望着天空,唯恐错过某个精彩的画面。鹰击长空,这一切都那么的和谐、自然。

现在,每当成都阴沉沉的天空被雨水冲洗干净时,我都会仰望天空,寻找那抹熟悉的身影。虽然它从未出现过,但我仿佛依然能看见它自由翱翔的样子,因为那双在空中永远不灭的翅膀!

孤身散文2:时隔两年,再谈孤身走我路

文/辰斓

夜深了,喉咙咳着,听过了水滴答的声音,咽下半杯酸涩的可乐。身旁都黑了,镜子里只有一个在亮光屏幕前疲惫的身影、想起,两年前这个冬天,我执一件灰色袄子,双眼泛着血丝,在键盘声下,写了窃窃私语。

我不记得曾经那姑娘是什么样了,似乎还相信着梦想。扯着墨绿长裙,纠缠不断的棉麻渗着汗水。嗯,今天的我仍然孤身在走,正如黑夜里游荡的影子,又被墨汁滴了漆色,我蘸了些,把屋子里放的明信片,匆匆地写满,毫无字体美感可言,如我散了发疯癫的样子。想寄给素不相识的人,却怕被嫌弃,因屋子小,又摆满了烈酒瓶,一言一物,尽染酒气。

一个有纯洁信仰的人,沾了世俗,宁毁灭罢。孤身走我路,穿着一双并不柔软的鞋子,踏在荆棘漫步的大路,好想喊一声痛,却被现实狠狠的堵住了嘴,让你不能发声。待你踏过了这条路,脚下尽是淤泥与血,发了声,也变得沙哑无力,唯一能对自己笑的人,是镜子里的自己。我只能向前走,由不得回头望,由不得停留眺望,时刻都会被无情地现实吞噬掉,我曾经日夜想过,路中虽苦,有个人陪伴着,还是会好些吧。可打败我的还是现实,过往的人,伴我走一程,经不过一番患难,便如流沙散了。不知别的女孩,别的同我一样抑郁的女孩是否能遇到伴自己走到最后的人,我怕是永远不能像你们那般幸运。我是拖着长袍盖着破袈裟的人,颠沛流离在风雨中,一声一声念着顺其自然,闭眼又是莲花父母,说罢了,便是独自摸索我路途。

两年,如流水时间般,匆匆而逝。而对我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因为我仍是自己,仍是亲爱的自己。我是一个高贵的嫖客,身上沾的秽物都是朱砂混泪的毒水,触我匆匆,我早已经不在乎过往的人。没有未来,只能看着往事,在只字片语中找一些短暂的快感。不敢说幸福,它对我来说太过奢侈。只愿泪垂下,还有块破布接着,莫要它渗在苍茫大地,扰了世俗的人们。

我不恨现实,恨自己念错了仙风道骨,恨自己看破了起落沉沦。风再起时,我还是自己,悠然自顾。只是在灿烂星空下,略有悲叹。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回不来?伴我共舞的人,早在坟墓里,望着艳阳里的四季如春,却念着寒夜里的大雪纷飞……

孤身散文3:孤身一人的恐惧

文/优文库

我们总是害怕一个人,似乎孤独的人都是有罪的,所以我们回去拼命与他人建立关系,让自己脱离这种孤身一人的状态。但是其实一个人的时候,人会与自己的内心靠得更近,能够有机会让自己成长,学会自我满足,不再依赖别人。

几乎人类所有的痛苦都来自无法在安静的房间里独处——布莱士·帕斯卡尔

害怕孤独的人多到让我们惊讶,甚至也许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如此。

我们会惧怕没有伴侣、朋友或者家人;我们害怕独自在陌生的地方旅行,迷失时惶惶无助;出于对失败的恐惧,我们无法接受无人倚仗的人生。

这种对于孤独的恐惧是一种天性,尽管我们竭力与之抗争,但是在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能感知到它的存在。

而这,就导致了不幸的发生:为了逃避这种对孤独的恐惧,我们将自己陷入无止境地社交活动中,这其中也包括社交网络和电子邮件。为了避免落单,我们会和并不十分合适的人在一起,只是为了让自己有所依靠、有所依赖。为了安抚自己,我们会吃垃圾食品或者乱花钱,它们代替了我们对于爱的渴求。

然而隐藏的真相却是:唯有孤独方能自强。那种孤独时的宁静是能够让人身心愉悦。

我们总以为孤独是萧索的、压抑的、可怖的。但不妨也可以认为它是一种自由,是一个成长的机会,有机会与自己的内心沟通。这也是我苦心学习的能力。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一直害怕孤单,但是学会情感的自我满足,让我受益匪浅。

现在,静坐一分钟,让精神回归内心。你是谁?会什么?在想什么?

当你近距离审视自我时,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自己?

当你学会新事物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自己的美?那在思考人生的时候又如何?

世间本就无所惧,而应有所喜。孤独很美。

独存于世间

但是,于世间孑然一身难道不让人恐惧?当你措手不及时,能独自面对生活的种种吗?

是的,这很可怕;但正因如此,我们才更应当学会面对。

陌生城市的街道让你茫然?那就从你住的地方开始,迷失然后找到回家的路。学会使用谷歌地图,进一步找到明显的地标。接着拓展到相邻的城市。带着新技能上路吧。询问方向,学会与“迷失”和解。

不知道该怎么还信用卡,也不知道如何管理自己的生活?那就从一张账单开始,每次教会自己一个管理生活的技巧。变得自我满足。比起依靠他人,学会独立行走才是王道。如果你能够自我满足,然后再去依靠别人,那就是一种能力,而不再是软弱的表现。

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学会避开危险。注意周围的环境,学会如何逃脱、如何防御,至少要学会如何求助。这样当你独自行动时就会更加自信。

独自生活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会让你更加强大。就像孩童独自一人找不到回家的路,第一次一个人回家很可怕,但是当他逐渐熟悉这条路时就会更加安全,渐入佳境。

情感与孤独

是否学会在孤独时泰然处之就意味着无法开始一段感情?毫不相干——不过如果你无法在单身时保持适然,那么开始一段感情会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缘何如此?因为你会依赖他人。你会需要另一个人,不止是为了付账单、管住自己,也不止是为了保护你,供养你,而且还有情感上的需求。你需要另一个人关注你、认可你,给你安慰和爱。这些东西都很美好,但需要另一个人来给你这些意味着你渴求别人的救济、满心绝望。而这些并不是吸引人的特质。谁会想要和一个总是期待别人给予、内心绝望的人在一起呢?

相反,更有魅力的是自信。以及自我充实和有力量。

所以学会独处。学会满足自己所有的情感需求;明白自己很好,即使只是自己一个人,你不需要任何人来帮助你“变得完整”。

如果你已经处于一段感情之中呢?这也是我自己一直在做的——懂得独处仍旧很有用。这意味着你需要注意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贪求,那时就需要退回来,将自己的需求打理好。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确实有效。

当你能够很好地处理这个问题时,你将会以更好地状态经营自己的感情。现在你们是两个完整的人,走到一起,为了让双方都变得更好。

一个人的快乐

孤独也许很可怕,但也可以很快乐。

当你孤身一人时,你需要尽情狂欢。了解自己,做那些无所牵挂的事情——阅读一本好书、写下一段文字、弹奏一段音乐、独自起舞、绘画、点亮一个新技能。去徒步,去发现世界,不要急于将这些立刻放到网上。

独身一人,与自己欣然相处。

你本该如此。

孤身散文4:母亲的饺子

文/麦浪

孤身在外,又是一年。

年终的最后一晚,我谢绝了朋友的邀请,一个人猫在厨房里,鼓捣出30个饺子,然后在淡淡的月光里,就着一小瓶二锅头,度过了又一个假日里的思乡之夜。

大半生里,我爱下厨房,喜欢鼓捣不同特色的美食,但千变万化,饺子却是我的最爱。无论走到天南海北,只要听说有饺子吃,那一切山珍海味全是浮云。

饺子,历史悠久,源于南北朝的“角子”,距今已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如今,经过历代食客的传承,已成为芸芸中华一大美食文化,并深深植根于民众生活之中。

经过多年的人生感悟,我认为,饺子之所以能得到上朔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的广泛喜爱,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是这种食品取材不拘一格,只要是天上飞的,地上长的,水里游的,统统可以选用。二是饺子巧妙地将主副食品完美融合,自成一体,体现了古人天地合一的精神境界。一碗饺子端上桌,虽不显富贵,但却有形,不吭不卑,荣华内敛,待客不寒碜,自用能解馋。不同的日子里,一碗饺子,即可作为主食,也可当菜下酒。这东东可水煮、油炸、生煎、清蒸,各种厨艺随意折腾,最终形不变味不散,个个精精神神,清爽可口。也正是它的这些特点,才使得民间宫内千年传承,让中华后人进化了一个海纳百川的好胃口。

在饺子发展的历史渊源中,中华母亲们的作用,与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华的社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是男子奴役女人的天下,女人们不仅要和男人们一样耕种劳作,还要承担起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重任。也正是在母亲们日熏忙碌的灶火旁,发现并以智慧掌握和发展了这一贫富均纳、南北适用的东东。

我的故乡在黄河岸边,母亲是喝着黄河水长大的,具有北方人的饮食特点。而我却是淮河水泡大的,明显有着南方人的饮食习惯。但是,母亲的乳汁已经深深沁入我的血脉,我的饮食也就融入了南北习惯,这种习惯的标志,就体现在饺子上面。

小时候,没见过家中摆桌设宴,唯有来客或休闲时,母亲张罗包饺子的记忆。我十分留恋那时包饺子时的情形,一般情况下,都是母亲先和面拌馅,准备完毕,一家老少围着圆桌一起包,那一边包饺子,一边谈天说地的亲情融融,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场景。

从小跟着母亲吃饺子,胃部也就有了对饺子的瘾性,所以,隔一段时间不吃,就会像烟鬼们一样犯瘾。但后来几年,我却对饺子开始了排斥。原因是,当时我进入了淘气年龄,十分顽皮。每当家里包饺子,寂寞没人陪我玩耍,于是就无事生端,招惹这个掀翻那个,弄得大家都很烦。有时母亲急了,上来就是几个结结实实的大巴掌。这巴掌一下去,满屋吵的、劝的、责备的、劝慰的,自然是满城风雨,泪雨涟涟。等到饺子上桌,没有了欢声笑语,只得憋屈下咽。连着几次,气滞胃囊,就呈现出民间所谓的“积食”现象。到后来,我只要看见饺子,就会条件反射般的腻歪。于是,每逢家中再吃饺子,都要为我单独特供一小碗葱花鸡蛋面。

儿子拒食饺子,母亲急在心里,于是,四处祷告,终于求来一方。每当家里吃饺子,都要特意留下几个,先放在灶台上焙干,然后碾碎,加入红糖冲水让我喝,并且严令家人,今后吃饭前任何人不得惹我生气。于是乎,不知是此方神灵,还是母亲的爱心感动了苍天,不觉地,我又渐渐馋吃饺子了。

母亲性格豪爽,做的饺子也是大大咧咧。她包的饺子不是月牙状,而是花咕嘟,就是两手捏边中间一挤的那种。其饺馅也是剁的粗大,支楞八叉,和饺子形状一样,显得愣头愣脑实实在在。尽管后来我走南闯北吃过各式饺子,但总觉得都没有母亲做的好吃,因为,那些饺子都没有母亲做的有嚼头。

我对母亲做的饺子有一种依恋,后来成家立业抽空回家,都不让母亲操劳别的,总是让母亲下碗饺子,然后埋头一餐,即可心满意足地离去。我成家以后,母亲知道我偏爱饺子,逢到她包完饺子,都会早早坐在路口,瞅见我下班的身影,就会大手一杨,“回家吃饺子”!

正如先前说的,饺子是唯一适合南北口味的美食,但是,制作饺子的用材,在不同的时代、贫富不均的家庭也有着很大差别,除了普通的做法外,有两种饺子我印象深刻。一是在六十年代末,我随奶奶在故乡生活了一段时间,那时黄河两岸的农民很苦,视为主食的白面粉很少,当地人们就用红薯面粉包饺子。红薯粉粘性差,活成的面团很糟,所以擀出的面皮就很厚,不说饺馅如何,煮出的饺子,说不上是红里透黑还是黑里透红,粘糊糊的一大坨,吃起来尽在嘴里打转转,就是咽不下去。在豫南吃惯了白皮饺子的我,端起饭碗就犯愁。犯愁归犯愁,可吃上一段,味蕾也就有了记忆,事后回到豫南,隔了一段时间,就会冷不丁的想吃那黑乎乎的饺子,你说贱不贱?

另一印象深刻的是,八十年代初,在东北吃的四季饺子,这种饺子是把面皮从四面向中心对折,这样就有了四个面窝的形状,然后将调好的四种饺馅分别放入四个窝中,入锅清蒸。这饺子的关键之处,就是由四种饺馅组成,每种饺馅用不同颜色的蔬菜汁或原料本色做成,每个面窝里,放一种颜色馅,这样,就呈现出绿红黄白的颜色,寓意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煞是好看。由于一口可吞进四种不同风味的饺子,自然也就口留余香了。

九十年代末期,慈祥的母亲别我远去,无尽的思念之中,少不了对母亲饺子的回味,自此,我再没有吃到过母亲那愣头愣脑的粗犷饺子。

贤惠的妻子,深知我对饺子的眷恋,于是,隔三差五,也会为我包上一顿饺子。妻子并不怎么爱吃饺子,但她做的饺子却深得人心。她包的饺子是那种典型的月牙状,小巧秀气,中规中矩。饺馅也剁的细碎匀称,拌的色鲜味正,端上桌来,香气四溢。

我发现,妻子做饺子除葱姜蒜要给足外,还要两个重要的程序,一是肉馅放足佐料后,一定要加入适量水,朝一个方向不停的搅动十分钟,当肉馅变成糊状后,抽出筷子,将缠绕在筷子上的纤维剁碎。二是加入的蔬菜,一定要先淋入清油稍拌,目的是让蔬菜被油护住,不至于被盐分融化。在这之后,还有一个最关键的环节,就是一定要往馅中拌入一两个生鸡蛋,这样,煮熟的饺子就会蓬松,饺馅就不会结坨,同时增加了饺子的鲜香气味。

饺子,不仅仅是一种美食,更是一种亲情。人们对它的钟爱,散发的是一缕缕家庭祥和的气息,人们品味的不仅是它的清香,更多的是享受人间的温馨。

新世纪之初,出于生活的需要,我开始了孤身闯世界,但人在他乡,顽强的味蕾却一次次倔强地拒绝新的口味,如何适应他乡的饮食成了最大难题。出于身体之需,我选中了饺子作为调节胃口的首选食品。于是,每到一地,我都将寻找饺子馆视为首要任务。然而,我找了很久很久,最终没有找到和母亲妻子口味相仿的饺子。出于无奈,依照求人不如求己的原则,我自己就动手做起饺子来。每当闲暇或节日,包饺子就会列入我的日常计划。

多少次,我一人静静地包起饺子,脑海里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的情景就会油然而生,亲人们的欢声笑语就会弥漫房间。多少次,我想到了家里的每一个人,无论健在的、逝去的,都会在我脑海鲜活起来。我多么希望将我的思念,用饺子皮一样包裹起来,在热气腾腾中送给他们,让他们知道,苦难的人生里,还有一个人在默默地思念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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