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 篇1
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xx年,共免费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30000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000份,清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共计55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1。1万余人。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提高农民工维权能力。编制发放民工投诉服务指南,发放《告农民工一封信》;对投诉受理的条件、内容、范围、受理处理的程序等做了具体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二是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从事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讲、释疑解答,编制一些看得懂、易背记、可操作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和《告用工单位一封信》,印发给各用人单位,使广大用人单位进一步熟悉、了解劳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三是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通过《包河报》“劳动·就业·社保” 专版、包河劳动保障网公布
全市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制作了投诉公示牌,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地显著位置悬挂。积极联系多家新闻单位,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宣传先进、警示拖欠。
二、加强监察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两网”,建立“一格一册”,实行分类监管,切实掌握全区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监测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和加工企业。各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开展劳动年审、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弄清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个网格建立一个用工单位名册,分A、B、C三类监管。用工规范,无投诉单位纳入A类监管,年巡查一次更新信息;有投诉单位,整改及时,用工较规范单位B类监管,半年巡查一次;用工不规范单位C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采集到的'用人单位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录入或更新,及时录入监察工作信息,打牢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努力从源头制止拖欠。
三、切实转变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思路
为加大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服务大局、处理复杂问题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是搞好协调,健全和完善联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重点在建筑领域,我局始终加强与建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他们行业管理的优势,积极配合,甘当配角,形成合力,抓出成效。
二是增加清欠工作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建设局在滨湖新区设立联合窗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工项目,摸清用工情况,监督工资发放。
三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我局从源头抓起,督促新开工的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印制了适合建筑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10万份,向用工单位免费发放。四是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与司法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投诉窗口联合办公,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引导劳动者依靠法律追讨工资。
四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街道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快速调解工资纠纷案件。
五、打造便民服务形象
一是坚持 “四快”原则,迅速及时处理纠纷,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案人员对每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始终以“快速”、“高质”为要求,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缩短时限,尽快处理。为此,我局大力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当庭裁决制度;要求每一起处理完毕的案件都应当是高质量的,经得起推敲。
二是推行便民举措。发放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等。推行劳动仲裁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开庭制度。当事人正常工作日确实无法到庭,经一方书面申请,另一方同意的;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可能给离职的员工在新单位工作带来不便的。经员工申请的,开设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庭。
三是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坚持“四不”制度,即农民工不离开不下班、案情不清楚不离场、员工情绪不稳定不断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以快速妥善解决每一起突发性群体的事件。
以上,是我局的一些基本做法,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为民排忧解难的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 篇2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本着对广大农民工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与劳动保障局等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履行维稳的职能,全面整治我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清欠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近年来我局不断调整和充实清欠工作小组成员,多次组织召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作会议,重点教育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预防机制为基础,坚决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素质,及时高效处理拖欠投诉
我局坚持“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清欠工作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各种情形下清欠工作人员的及时到位;积极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排查并及时处臵我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拖欠隐患。
(三)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应急处臵预案,积极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主动与劳动保障局等其他部门配合,建立了有效的分工联动机制,通过部门合作确保一方平安。
(四)重点监控,积极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不定期的对全县建设工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对拖欠数额大、清偿难度高、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主要对其负责人、民工班组长和有滋事苗头的个别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各方协商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全程跟踪落实过程,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大力倡导文明维权
在建设领域等农民工集中的领域中广泛开展《劳动法》的学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宣传《信访条例》,加强对群众的教育疏导,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健全,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方层层转包、分包行为的大量存在,使农民工无法确定义务主体,分包方又常因多方面原因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即使劳动保障部门处理了,甚至是法院判决了,少部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二)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承包方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民工也不愿签订,致使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存在实际上的困难,给清欠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埋下了隐患。
(三)由于被告地址不明或无固定住址,造成寻找被告和送达困难,影响了案件查处效率。
(四)由于建筑业主拖欠工程款,资金不到位,造成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这给清欠工作人员办案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
三、进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分工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局、建设局等机关部门的联系,完善各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依法用工、法律援助、应急处臵等问题深入研究,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构建和谐、稳定容县”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劳动法》、《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与新闻单位密切联系,运用媒体的宣传力量,迅速将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深入宣传到农民工内心,使农民工真正认识到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工资实行月结月清的强制性。
(三)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督和监控不良主体及其责任人,对已竣工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的建设项目密切关注、加强监管,防止突发性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
拖欠工人工资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 篇3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0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xx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xx年底完成清c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报告 篇4
一、指导思想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彻底解决、不留死角"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一)清理统计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政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业。
(二)清理统计内容。清理统计范围内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及解决方案。
(三)工作职责及目标。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县人社局负责;清理"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清理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务必于x年1月底前摸清底数,统计上报,2月底前制定清偿计划,3月底前完成优先清偿,12月底前完成全部清偿。
三、组织机构
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清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各相关单位、企业填报自查表,县工信科技局对排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此项工作在1月末前完成。
(二)制定计划。明确偿还时间及资金来源,按照排查认定拖欠的账款,属于农民工工资的优先安排偿还,欠款单位有能力偿还的要求马上安排支付,没有能力偿还的由财政安排暂付工程款,工程结束的由国有资产部门加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方式保障偿付资金来源。属于"两款一金"的账款,逐项制定分期偿还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账款,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没有纳入预算的,可通过申报新增债券或处置资产偿还欠款。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边清边欠,陷入恶性循环,此项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清偿。要确保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应偿尽偿。农民工工资和已纳入预算安排的欠款在3月底前偿还完毕,其他应偿账款按照偿债计划x年底前全部偿还完毕,各有关部门对列入x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从x年2月起,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x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清欠办。
(四)开展核查。县清欠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有关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县清欠办将对清欠工作进行抽查。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