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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0号政府综合楼7楼,单位负责人:陈继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513322008978919T,机构类型:机关。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xx〕246号)文件要求,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快速推动项目建设,彻底解决泸定县高速路连接点拥堵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使用政府性基金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3,266.35万元。
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为改善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缓解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将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接线二期建设项目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对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
5.《四川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xx〕14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xx〕157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xx〕157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完成时效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和受益群体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对旧城的更新改造与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的修筑,大大改善了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有效缓解了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提高了泸定县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了交通便利程度,促进了泸定县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00分,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立项
二级指标“项目依据”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进行了设计变更,须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工程。
2.程序严密性
20xx年9月10日,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的请示》(泸住建〔20xx〕177号)向泸定县人民政府作出请示,申请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为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20xx年10月22日,泸定县人民政府《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xx〕209号),同意了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征收的请示,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
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项目实施前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但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关联性不强。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6.00分。
(三)资金投入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20xx年6月x日,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向泸定县人民政府请示预拨第一批拆迁安置补助款2,000.00万元——《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关于拨付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的请示》(泸住建〔20xx〕109号);而后根据评估机构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确定好的房屋评估价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根据《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城市规划红线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好的征收补偿费用和房屋重置价值,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资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向财政申报预算并进行资金的拨付。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财政已下达指标32,663,476.94元,实际到位资金32,663,476.9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预算完成率
该项目财政已下达预算32,663,476.94元,项目实际支出为32,663,476.94元,预算完成率为100.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地方:
20xx年12月31#凭证,支付了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组织实施
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汇编基本完整,健全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项目依据《泸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xx〕209号)文件组织实施该项目,该项目的执行基本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资金拨付等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了归档。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此处扣4.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2.00分。
(六)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
二级指标“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分别下设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计划当年征收土地面积4200.23㎡,征收房屋面积8228.15㎡,涉及搬迁住户20户,实际完成了房屋拆除数量22户,拆除面积8577.31㎡,实际完成征收土地面积5827.50㎡,截至评价日尚未接到相关投诉事项。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2.00分。
(七)完成时效
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三级指标完成及时性。
该项目计划20xx年底完成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工作,20xx年12月3
日,完成了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最后一笔款项的支付工作。
指标分为6.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6.00分。
(八)社会效益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实现拆迁和安置的有序衔接、推动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20xx年度住建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时完成了拆迁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拆迁补偿工作,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泸定县城市交通环境,优化交通组织系统,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为全域旅游城市发展提供基础,完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居民居住幸福指数。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20.00分。
(九)受益群体满意度
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三级指标: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经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1份,综合满意度为99.64%。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时,用补偿资金支付了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
(二)项目自评不够规范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
(三)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
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指标值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无关联关系。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执行的有效和合规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针对“项目自评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和自评水平,在对项目进行自评时,评价得出合理的分数。
(三)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明确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意义,以及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促进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产出和效益指标。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管委会印发了20xx年度土地征收计划和征地包干实施方案。由各区办事处具体实施征地工作。20xx年,征地预算资金为23500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项目预期总目标为按计划完成征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全部到位。项目设定9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个,分别为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土地面积、征地面积、青苗补偿面积;质量指标1个,按项目列表完成征地,不影响项目建设;成本指标2个,为土地补偿面积、安置补助面积;经济效益指标2个,为产生滞纳金金额、征地成本合规性;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为满意度80%以上。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管委会根据政府投资计划和社会投资计划,下达了土地征收计划。
(二)项目资金
20xx年,征地预算资金23500万元,均为洋浦财政资金。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征地包干实施方案,我局已将征地预算资金全部拨付至各区办事处,使用率10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按省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工作经费、机动经费,三都区办事处已提请管委会制订相关管理办法。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土地征收完成后,三都区办事处已及时完成清表,并交付项目业主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三都区办事处已制定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偿按省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工作经费、机动经费,三都区办事处已提请管委会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并按办法执行。我局已将征地包干资金全部拨付至各区办事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工委管委会的部署,会同三都区办事处加快推进征地工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无。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区征收事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张武编【20xx】1号、张武办【20xx】22号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xx年实有工作人员15人(在岗在编15人)。主要职能:(一)负责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由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协助做好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负责推荐和委托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三)负责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按程序予以公布;负责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负责拟订并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对达不成协议和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四)负责编制项目征收补偿资金预算,专户储存、管理和核算项目征收补偿资金;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负责被征收房屋的搬迁与拆除工作;负责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负责承办对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的行政复议应诉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做好征收房屋的统计上报工作。(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天子山、袁家界景区移民搬迁,项目累计签订搬迁协议551份(占比总拆迁户数95%)、拆除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项目实施为景区永续利用提供了生态屏障。启动年度计划项目。新启动黄龙泉、野猫峪一期、文风二期城市棚改项目,目前天子黄龙泉已完成27户、3200㎡的拆迁任务,分别占总户数的71%和总面积的82%,年内可望完成全部拆迁任务。参与整治中湖乡龙口峪、天子山、索溪峪街道土福界等别墅群违建拆除,累计拆除违建面积13672㎡,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城区项目清零顺利推进。完成岩门片区零散户8户清零6栋房屋拆除,为用地挂牌扫清障碍;计划项目超前部署。完成武能液化气站土地及即房屋评估、收购协议签订工作。
拆安并举,突出安居保障。全面加强安置房建设。全区共建设7个安置区,累计建设安置房共3259套(含回购),已安置2329套,待分配沙坪和百溪沟640套。目前军地坪街道沙坪四期安置房分房工作正在筹备。突出安置民生保障。切实保障拆迁对象居住权益,对暂时无法安置的拆迁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安置金,全年累计发放安置金近630万元(不含自然资源局发放的数据)。不动产证办理推进迅速,该项工作列入了今年政府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项工作自今年4月份铺开以来,累计完成办证1174件,占应办证数的62%。
依法行政,法制工作有亮点。修订政策提方案。配合市征收部门完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新修订的征收补偿政策弥补了过往征收拆迁政策的不足,进一步理顺了征拆工作体制机制,为保证公平、公正征收提供法制依据。信访维稳解难题。20xx年以来,中心累计收到信访件11件,其中有效回复7件,实体办结2件并签订息诉罢访份,情况说明1件;签订息访息诉协议3件;处理遗留问题2件(博海酒店、豫花园酒店)。司法助拆破僵局。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区政府关于文风土地收储项目违规重复发放误餐补助巡查反馈问题的清查,提出处理建议方案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清退到位。
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工作按区委政府要求如期完成。
20xx年本单位的整体支出为1346.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为1119.38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相关支出,基本支出227.49万元(主要包括本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支出,征收(拆迁)案件监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工会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119.39万元,占83%,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及相关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103.77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及相关支出(区液化气站补偿768.8万元,临时过渡安置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3.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方面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xx年我征收中心编制15人,在岗15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5人,控制率为100%。
2、三公经费变动率,20xx年三公经费为0万元,20xx年三公经费为0.09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超预算,(1)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公用经费预算85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17万元。(2)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3)20xx年我征收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5)、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职责履行
(1)协助完成了98%核心景区移民搬迁项目房屋征收协议签订与补偿工作,对城区项目清零基本完成;
(2)完成了300多被征收户的临时过度期安置金600多万元的发放;
(3)综治、信访工作取得成效,全年完成信访件11起,对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圆满完成。
(三)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武陵源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全面为建设提质武陵源打开了新局面,对拉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提质起到很好的作用。
(2)行政效能,我征收中心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xx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极积,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安置房源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征拆项目进展;
2、20xx年待安置房源约500多套,对未得到安置的被征收户需发放临时安置过渡金,征收成本不断增加;
3、今年征收拆迁诉讼案件呈下浮趋势,但也存在征拆诉讼案,需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八、改进措施
向区政府建议加快安置房源建设,及早竣工,及早安置。来减少财政负担。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用于单位的各方面决策,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xx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规范本县农村集体所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文件要求,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资金到位28445.42万元,全年使用资金28445.42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征地拆迁补偿
(四)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拟定集体土地的项目征收、征用、调查、补偿、拆迁、安置的相关事宜。负责做好征地安置人口核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数据上传整理归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征地拆迁时间1年。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00%。
(2) 质量指标。项目补偿完成率100%,改善拆迁对象生活条件。
(3)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及时
(4)经济效益指标。改善拆迁对象家庭收入。
(5)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带动全县发展。
(6)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城市面容面貌
(7)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8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