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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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按照《关于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7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30家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的60个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分别为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二)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2440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3.12%;评价分值85.90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4.2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8.41%,社会公众满意度86.02%,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8.37%。

2.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8528.02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0%;评价分值85.64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3.9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3.60%,社会公众满意度91.55%,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7.40%。

3.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3000万元,抽查区域为21个县、抽查资金占比44.33%;评价分值80.02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5.45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75.67分);平均满意度98.1%。

4.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经费、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资金四个二级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11833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51.98%;评价分值70.12分,评价等级中。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良(87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66.40分);平均满意度92.73%。

二、主要整改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我厅规财处牵头,厅救助处、福慈处、基政处、事务处等相关业务处密切配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并组成工作组实地督查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一)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

1.对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申报未充分考虑救济人数变化因素问题,在20xx年预算申报测算时综合考虑了减员、调标及市级配套因素。

2.对部分抽查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xx〕215号),要求市县两级足额预算安排资金,并督促涉及市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对年末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未有效盘活问题加强对市县督促整改和指导,20xx年对有条件地方适当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

4.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业务培训。

5.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应发尽发和按月动态管理,拟出台《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资金管理办法》。

6.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做好公开公示。

(二)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

1.对抽查点省级下拨资金核定户数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大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拟将兑现方式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返”。

2.对制度缺位,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拟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内容。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针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产出效果不足、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效益未凸显问题,一是对报告所列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情况梳理,逐一抓好整改;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一谋划,使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最大化;四是及时修订《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四)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1.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足问题,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2.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xx年,我厅印发《《20xx—20xx年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质增效计划》,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绩效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3.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不明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不足问题,着重对“床位利用率较低、实施效果与规划效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开展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做好40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特困人员到城乡养老机构参观、试住、拓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范围等提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率;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确保有效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如期完成规划目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厅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绩效管理工作广度、深度以及与新时期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对照20xx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

三是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四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预算资金引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增加预算绩效实现情况因素;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与目标考核挂钩。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逐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是加大绩效培训力度,有效引导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 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

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

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嘉禾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通知》(嘉财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嘉禾县中医医院为郴州市首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县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采用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各种疾病,是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全县中医工作指导中心。

2.机构设置: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69人(差额编276人,自收自支编293人)退休人数59人,遗补2人,专业技术人员398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107余人。开设病床800张,设有门诊部、急诊科、微创治疗中心、脑病康复科、心血管科、针灸理疗科、骨伤科、颈肩腰腿痛科、外科、妇产科、内科、儿科、肝肠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功能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血透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120急救中心等临床一级科室。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xx年1-10月,总支出为15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3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4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没有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15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30%,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0%,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0%,包括遗嘱补助等。

2、“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xx年1-10月,“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因为上年经费紧张,公务招待费未报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2元,主要接待上级专家用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3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1%。

(二)专项支出

我单位今天专项经费27.5万元,暂未拨付到单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15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30%,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5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70%,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0%,包括遗嘱补助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因为上年经费紧张,公务招待费未报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2元,主要接待上级专家用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3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加大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精简招待费用,单位领导对财务重视,坚持“以收定支、勤俭节约”的宗旨,严把开支关口。单位对有效资金的合理利用对后续可持续性开支得以保障,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院运营以来,我院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运营成本,但医院因负债大、人员经费及运营成本大幅增长、医保基金结算严重滞后等原因造成医院资金周转十分困难,逾期应付账款较多。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请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卫健局及各相关部门对我单位基础设备建设工程款及大型设备采购资金方面给予关心、扶持。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xx〕3号)和《宁波市奉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奉残联〔20xx〕29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奉化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约1.5万,他们是困难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其生产生活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助残氛围,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补齐短板。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提高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依托各类媒体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逐步形成残健融合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48万元,上级专项资金24.7万元。专项资金均于20xx年内拨付到位。

20xx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残疾人体育支出:残疾人体育协会补助经费29000元;康复体育进家庭48774元,其他体育支出17530元。

2、宣传信息支出: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系列活动4620元,残疾人文艺五个一工程和六进活动79800元。奉化日报专刊(残联之窗)50000元,市区公益广告牌2000元,掌上奉化客户端25000元,信息化建设142400元。

3、组织建设支出:五个专门协会工作经费20377.1元;理事长、专职委员业务培训3360元;各结对村(社区)残协建设经费50000元

4、动态更新工作经费317614.1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残疾车更换补贴63260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6449元;第三批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经费250000元。

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情况

1、全社会共同参与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2、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参与率逐步提高,达70%以上,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特殊艺术人才库不断扩大,奉化籍残疾人目前在省射箭队集训2人;

3、残疾人组织健全,专职委员队伍作用发挥明显,服务残疾人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残疾人满意度达80%以上。

该专项均从20xx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xx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四、绩效情况分析

1、形成全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残疾人文体工作达到宁波市中上水平。

3、残疾人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形成“有人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依托社会资源,残疾人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下拨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综合考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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