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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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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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

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不感兴趣!他的特立独行太过惊世骇俗,如果仅仅是惊世骇俗也就罢了。偏偏,他的惊世骇俗还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那些曾经爱过他,甚至给予他巨大帮助的人以巨大的伤害,这让我实在受不了。

尽管从小到老,我一向以为我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不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是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相比,我简直太有人情味了。也许,正如书中所言:“假冒的特立独行也不能掩饰平庸的本质”。我想,我的特立独行只不过是想掩饰我平庸的本质罢了。

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人物是迪尔柯·斯特罗伊夫。他是一位长相滑稽的荷兰画家。虽然绘画天赋不高,但是富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虽然为人有点傻里傻气,不谙世情,但是真诚善良,宽容大度;虽然朋友一再有负于他,但是他总是以德报怨。他给我的震撼:一是他的爱才之心,尽管此“才”并不与他惺惺相惜;一是他的爱人之情,尽管他所爱的人并不爱他。

这是我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感觉书的前面部分语言非常幽默,后面部分语言非常富有哲理。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尽管读完之后,我对“月亮”心生恐惧,对“六便士”却心有戚戚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2

无数读书公号推荐过的毛姆这部长篇,一口气八个小时读完,然后义无返顾甘愿成为推荐者的拥趸,希望有更多人读到它。毛姆描摹人物简直活灵活现,英国式的反讽暗喻堪称登峰造极,不论斗转星移世间万物如何裂变,人性最深处的东西俱是相同,用尖酸刻薄的文字写出更深刻叫阅读者骇颜,如果有人不喜欢这样的文字,准是他描摹人性太过赤裸太过精准。每个章节的精彩部分我都想评论,又觉得苍白无味的旁白辞不达意,一阅到底的欲望不忍打断,即便长篇累牍的叙述也颇有乐趣,无暇顾及它的现实意义,只觉得说的真就是这么回事!

第一人称讲述所见所闻真好,看上去很客观,其实很主观,他在文中巧妙地表达他能写而不屑于写的俗套手法,狡黠又智慧。这类云淡风轻与己无关的写作风格现在比较常见,看似没心没肺,实则更具迷惑性。小说题目与小说内容豪无关系,我觉得没必要非要套上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名头牵强附会,我猜没准作者在考虑书名的时候恰巧抬头看见月亮,低头看见桌上的六便士,这般理解更如作者所愿,仅此而已。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3

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

有时候,是来自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4

看这本书的前半段,一直很不理解斯朱兰抛弃家庭,不是说不理解他抛弃安逸的环境追求自己的内心,而是不理解他对和自己朝夕相处甚至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抛下责任置之不理。不理解他一面享受着别人的关怀,一面对这关怀无所动容反而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

到后来,看到那段关于有人生来就生错了位置的描述,竟觉得一切都可以理解了。当内心迸发出最原始的力量时,不是人自身不想去多多关注和热爱周遭事物,而是这周遭本就从未走进自己的内心,而那力量却一直叫嚣着要摆脱现状所有的桎梏。

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评判别人的人生与追求,因为你所谓成功幸福的标准不过是建构在自己的价值体系之上的。

所渴望的,所极力想要争取的,所认为是世间唯一珠宝的,也许在另一个人看来不过是街边的石子微不足道反而还会嫌它硌脚。

所以,在去批评他人不求上进时,有没有先思考过自己内心到底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我想要的不过是有人爱有书读有字写,也许在你看来最为俗气,但在我这里若永久达到这三样就会很满足,就会感到不虚此行了。

书中还有让我不理解的是作者关于对女性的一些看法,但这得等我了解作者以及看过作者其他书之后再来进行整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5

此书听到已有4、5年的时间,一直没机会读,此次阅读给了自己另一种对追求的理解。

斯特里克兰不是这个社会所喜欢的人,但却是把原始人性表达的最直白的人。整个社会运行要求人们循规蹈矩,从小学教育开始就削减人的个性,追求统一,直到大学毕业培养出来的都像是一个模子里的人。

而那些跳脱世俗拥有自己个性和想法的人,最终又怎样了呢?这让我想到了乔布斯,他对家人也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承担丈夫、父亲应有的责任,但他也是个天才。当人对某种事物追求极致的时候,就不会顾及到他所不重视的方面,而呈现出来的形式,就是他在社会上与平凡的人不同。他不再循规蹈矩,他与众不同。于是,他不被别人理解,他甚至被人厌恶,但当他实现了自己所追求的极致并走到大众视野中后,他成功的光芒又足以掩盖以往别人对他的鄙夷。

这也是人性,群众随波逐流的人性。

人们也习惯于把自己淹没在人群中,内心有一颗表现自我的心,却总被害怕所束缚。

有时勇敢的迈出一步,始做方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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