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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篇1
一、就业扶贫车间认定
(一)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18〕75号)进行认定。
(二)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通过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上传相关资料。
2、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3、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同级扶贫办予以确认。
(三)就业扶贫车间的'信息要求
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社部门统一授牌。各就业扶贫车间做好本车间员工档案及工资发放档案资料。
二、实行动态调整
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前、建设中、认定后”的工作指导,所在乡镇协助企业做好选址、产业引进、车间管理、联系企业等工作,确保就业扶贫车间生产正常。
(一)实行督导制
每半年对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标准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同时不定时开展暗访督导,县人社、扶贫等部门采取对就业扶贫车间进行暗访督导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不到位的取消资格,不在享受就业扶贫车间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实行进出制
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带动群众就业人数较少或吸纳贫困人口比例和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应及时取消资格,并在信息系统内更新;达到标准的可重新认定。
实行信息上报各就业扶贫车间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车间运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信息公布、补贴申请等数据并及时上报我局,同时在平台系统里进行维护更新。尤其是对出现企业停产、闲置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人社、扶贫部门。
三、帮扶措施
(一)做好稳企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员工的待遇:深入车间,了解车间生产条件、用工规模及待遇水平,督促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居住条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采取有效稳岗措施,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二)做好用工服务。多措并举帮助扶贫车间招工:一是发动劳务经纪人和村支两委采取征询到户到人的方式为企业招工;二是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三是跟踪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做好贫困劳动力清零工作。全面掌握本县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情况,按月采集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信息,并通过采取点对点输送等多项引导措施,将这些有就业意愿又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优先推荐到附近就业扶贫车间就近就业。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乡就业服务部门及村支两委、农村劳务经纪人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宣传扶贫车间建设奖补政策,鼓励返乡人员创建更多更好的就业扶贫车间,为在家待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现有扶贫车间宣传力度,提高现有扶贫车间知晓度,通过入户上门、微信、qq、短信方式及时把扶贫车间招工需求信息推送给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促进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四)落实好政策奖补。对运行正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较好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湘人社发〔2018〕75号文件规定的奖补政策继续予以兑现,激励他们最大可能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春节后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篇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企业招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企业招工工作,加大各村(居)招工工作力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特制订本方案。
一、用工企业
县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所有重点企业。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镇招工任务380人。村(居)分配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落户我县,企业用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需求剧增,县内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为此,各村(居)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招工就业的理念,我镇作为拥有9.8万人口的人力资源大镇,应站在表率全县、领跑乡镇的高度,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做好招工工作,因此各村(居)务必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集中精力,加大力气把帮助企业招工当作是一项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的十分紧迫的事情来抓。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明确招工服务职责和任务,调整镇招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范凯担任,成员由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招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办公室负责各村(居)招工情况的统计认定。各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为各村(居)招工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为具体责任人,通过镇村联动共同营造一种齐抓共管的浓厚招工氛围。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各村(居)要设立村级招工服务点、招工信息发布牌,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宣传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招工企业的有关条件和待遇,要抓住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他们树立“家门口就业”的择业观念,鼓励他们回乡就业创业。
(二)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地加强与在外务工人员的联络,积极动员在外务工的熟练针车工、针织工、电子工返乡就业,积极引导他们“务工还是家乡好”、“孔雀不必东南飞,家乡天地一样宽”的就近务工能挣钱的理念。
(三)各村(居)“三送”工作队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三送”工作,做好劳动力信息普查,配合做好企业招工用工信息宣传,广泛动员帮助剩余劳动力解决就业难题。每个“三送”工作队一年内至少要成功介绍5人到园区重点企业务工满4个月以上。
4、强化措施,有序进行
(一)镇将各村(居)招工工作列入镇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考评分依据各村(居)完成的招工任务数进行考评。
(二)各村(居)必须在招工工作各阶段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村(居)有意向就业、适合企业用工的人员送往招工企业办理入厂手续,还必须做好企业进村现场招工的接待配合工作。
(三)各村(居)要专门明确村(居)劳动保障协管员为招工稳工协管员,负责与镇招工办公室的上下沟通和联系。
(四)招工任务数的认定。各村(居)所选用的就业对象,均必须事先与镇招工办联系、登记,由镇招工办出具招工推荐介绍信,送员工入厂-企业录用并开具新录用员工通知单(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驻厂的招工办人员证明-报县招工办备存并录入电脑-每月底对上月录用人员进行核查并认定。凡在企业务工4个月以上者,认定为有效推荐,同一人一年内只能计算一次。2014年10月1日以后推荐入厂务工不满4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5、加强调度,严格奖惩
各村(居)20xx年劳动保障协管员补贴1200元全部用于招工工作,并与本村招工完成数挂钩,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镇村干部送工在厂就业4个月以上给予100元/人的奖励(以县招工领导小组认定为准)。本年度招工工作分三阶段调度(每阶段调度时间以通知为准),对第一次调度未完成任务且列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责成该村(居)书记、主任在相关会议上作表态性发言,并对该村(居)处以300元的罚款;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责成该驻村(居)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在相关会议上作表态性发言,并对该村(居)处以5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村(居),责成该挂村(居)领导、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在相关会议上作表态性发言并对该村(居)处以1000元的罚款。各村(居)招工工作列入镇绩效管理考评,对没有完成全年任务的村(居)按每少完成1例扣100元进行处罚,奖罚相减从下拨资金中扣罚;对完成任务前三名的村(居)分别予500、300、200元的奖励。
春节后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好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员选拔充实到中层干部职位上来,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指导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分级管理的原则;
(八)坚持程序与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在岗位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一定实绩。
(四)对待工作热情投入,依法办事,勤奋廉洁,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局党组拟定出竞争职位后,由担任副股级职务的人员及职工自愿报名,原则上报名人数≥竞争职位数×1.5,低于了就达不成有效竞争职位。局人事科根据选拔任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交流、重用人员不参加职位竞争。
(三)竞职演讲。入围人员准备3—5分钟演讲稿,由局班子成员组成演讲评委团,对入围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局人事科汇总每位竞争者得分情况。
(四)组织考察。由分管领导带队、人事科参与开展组织考察工作,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依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结果、演讲成绩及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决定人选拟任职位,拟用人选及职位比例为1:1。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纪律与监督
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或简化程序,不准泄露测评演讲成绩、考察情况、局党组讨论情况等。演讲评委团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局纪检、人事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后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篇4
一、招工时间
2015年1月10日——2014年3月20日
二、招工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配合,全民联动
三、招工范围
立足本市,辐射周边,兼顾省外
四、招工任务
为全市急需用工企业招工221人(任务分配见附表)
五、招工内容
1、在全镇、各村所设点招工;
2、到周边县市及省外招工;
3、组织员工到企业就业,并进行跟踪服务;
4、统计总结招工情况,完善招工工作制度,建立招工长效机制。
六、具体分工及工作安排
2015年春节招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20日)
各村、所负责调查登记本辖区内新成长劳动力、失地农民和返乡的外出务工人数,根据“一网五点”文件的具体要求,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情况并上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20日—2015年2月20日)
各村、所在本辖区内人口流动集中区域张贴企业用工信息、劳动政策宣传单、招工标语,并悬挂横幅,要大造舆论声势,把企业用工信息送进每个居民、农户家中,务必做到信息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中,集镇和村委会门口各张贴宣传标语2条,张贴企业用工信息和劳动政策宣传单各2张,悬挂横幅2条,村委会悬挂横幅1条,各个村民小组、农科所张贴宣传标语各1条,张贴企业用工信息和劳动政策宣传单各1张。各村、所在2015年1月24日至31日前张贴发放到位,2014年2月9日至11日市政府督查室及市招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导检查(宣传标语附后)。
第三阶段:招工对接阶段(2015年2月8日—2014年2月28日)
各村、所要安排宣传招工信息,进村入组流动招工。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进行统计,招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镇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春节期间是一年当中招工的黄金时间,是招工时间的.重中之重。各村、所一定要强化对春节招工工作的认识,按照“早摸底、早策划、早准备、广宣传、造声势、搭好台、唱好戏“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做好2015年春节招工工作。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2015年春节招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村、所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考评。责任单位为各村、所,由一把手亲自抓,对未完成招工服务工作的实行直接责任追究。
3、强化调度,务求实效。各村、所对各招工点的招工情况实行十天一统计,要实时掌握招工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调整对策,加强力度,务求春节期间招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