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简·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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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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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 篇1

如果我说,我一年看了一本书,你是否对我嗤之以鼻,那么反之,一本书我看了一年呢?你是否因此瞠目结舌,意思有什么不同吗?

20xx年,我真的就只读了一本书。

“我的写作生涯,都要归功于《简·爱》与《维莱特》。”这句话来自于20xx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日裔英籍作家石黑一雄,他谈到文学创作时的一段话。

我因此百度了作者,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宁。我好奇的是,能影响到石黑一雄的,到底是何许人也。

几年前,女儿买了一本书,就是《简·爱》,我多年前是知道的。我之所以当时没读,是因为,她告诉我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小说。她那时上小学四年级,当然还没到明白爱情的年龄,而我呢,恰恰过了探求爱情的热情。

我从书架上拿出这本书,遗憾的是,我只是站在那里看了开篇的名家导读。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非常不喜欢,专家们把一部作品与作者本人的前世今生连在一起,我不认为作品中的人物要与现实对号入座,尽管我也相信,“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这句名言。

单纯地看文章不好吗?

第一次读《简·爱》,是我写了一篇第一人称的小小说,我再一次从书架里找到它。这次我看完主人公简的童年。我把书郑重地放到书桌上,并从抽屉里拿出书签,我这次下了决心,我要认真读完这本书。

我读书有个坏习惯,也不能说不好,我一直这样子读书,尽管女儿不苟同,就是粗读。

因为外国文学作品,我很喜欢,可能因为中外文化差异,在译文中,大概要尊重原著的原因,就会有繁琐而冗长的对白,不知这么说对不对,总之,我常常没耐心看。

第一次粗读。我关注了简的个人成长过程,从小到大,通篇一口气读完。但却把其他人物略过,我只是针对了简,她的童年,凄苦的遭遇和疯狂的反抗,后来到了寄宿学校之初的隐忍,当家庭教师一直到最后的逃离。结尾,我认真的读了,因为我潜意识希望,她的圆满。

第二次粗读。是因为之前读时,文中人名和地名不好记。我第一次读时,只是按我的习惯,她舅妈,她表哥,寄宿学校那个男人,男主人,女管家……因为一下子记那长长的名字不容易。这次我拿出纸笔,认真地按主次写下那些人名地名,读了几遍,并不那么难记,再读还很顺口了。

第三次粗读。是之前忽略的长篇对话,外国人实在爱重复,也不像中文那么直接。可这一次细读后,我竟然惟妙惟肖地大声朗读,模仿早期看过译制片的中国配音的腔调,心里想着乔榛,丁建华,甚至童自荣。有时夸张得自己都捧腹大笑。

第四次粗读。是我看到了卡片上写下的那些名字,无论人名地名,看到哪个就去书中找哪个,分别了解那些人,那些地方。这一次细读,有些人和地名深深印在脑海中,觉得桑菲尔德一定是比描写的还要美丽和宁静。那些名字会在我做任何事时,突然蹦出来,这样,把一些不感兴趣的人和地方淡忘,比如圣·约翰,对这个人竟然无感。

这几次粗读与细读,其实已经过去了几个月时间。

然后,我开始想钻进简的内心,之前忽略的圣·约翰,却对见到圣·约翰前和逃离桑菲尔德后这一段,简的心路历程,她无奈出走,和路上的艰辛,特别是疲劳饥饿的描写,那种饿,那种累,那种对生的渴望,竟然让我有了饥肠辘辘和精疲力尽之感。细读这一段,反复了好多天,最后一次,我竟然无力地倒在床上,最后又狂吃了一顿。

于是,我开始集中精神,只把自己当成了简,准确地说,是遇到罗切斯特后的简。原来少女的情怀依然还在。我这次细读了简的内心,打动我的是,我们同样的普通,普通到在一众之中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常常被忽略。但同样的是,那颗自我存在,自我定位的心,特别面对桑菲尔德的那次盛会。女人都是爱美的,简和我一样,否则,怎么会专注,那些夫人小姐的衣装,发饰。简用了细致的描写,连最微小的饰品都不放过,说明,女人对美的敏感和向往。同时,我们同样不去追求不属于不符合自己的东西,尽管自己衣服奇怪,廉价,又保守,但依然要把自己独具的端庄与优雅,自己的学识与修养,用自己的气质表现出来。而不是在意那些盛气凌人的轻视与不屑。就像杨绛先生说的:“我不和谁争,和谁争我都不屑”,就该有这样的自信,而不是狂妄。

最后一次选读。那就是一个原因,我,爱上了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初遇罗切斯特的时刻,我就有心动,他从马上摔下来,和他再一次骑到马上,画面感令我着迷。尽管简并没有描写她的心动,可我这样进去了。对于罗切斯特的外貌,开始我竟然想到动画片里的猩猩,健壮的胸和前额。但随着他假扮吉普赛女巫那一惊艳亮相,我为之疯狂了。于是细读了简遇到他的所有章节,细读了他们所有对话,并不觉得冗长,尽管还啰嗦,每一次呼唤“我的小东西,小宝贝儿,简妮特……”,都令我心醉。不止一次,爱上他的坦诚和谈吐,不觉得脾气怪异。他毫无隐瞒地诉说他与法国舞女的那一段,我都能理解。爱上他所有的与简的不期而遇。他对他有妻子的隐瞒,我先入为主的彻底忽视,我原谅他那么做的所有说辞。在教堂的一幕,我竟然忽略了简,而第一时间心疼他,我和他同样滴血的受伤。他们一同去见疯女人,我就流着泪,也不是为简难过,而是为他与妻子的搏斗的绝望与疯狂而难过。因为,这都明示了,他将要失去简。他在简门外坐了多久,我就心疼他多久,到他与简最后离别前的大幅对话,我竟歇斯底里地大喊,我知道他有多绝望。

感动他冲进火里,男人该有的担当,耳边似乎听见他的呼喊疯妻子的名字“贝莎!”

细读了简与罗切斯特的重逢。如果他自悲自怨,自怜自哀,在自卑中祈求爱情,我会直接放弃对他的爱。他没有,他直言渴望简的爱,恐慌再次失去她,大胆地表白,他依然深爱着。

我彻底被征服了,这就是爱情该有的样子。如果爱情完美的没有瑕疵,那不是爱情,爱情就是不完美的。

罗切斯特眼睛的复明,相对简的淡定,我竟然雀跃了,我兴奋地笑到流下泪水。

对于一部小说的粗读,细读,选读,粗中有细,选优精读,品了再品,像一杯醇酒。最后都化作无可救药的疯狂。

让我再大声呼唤他的名字“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读《简·爱》有感 篇2

如果世界上的爱情都只是生死相随的话,那又何来的相濡以沫?

——题记

整个寒假的我似乎只与呼啸的北风、闪烁的零星和漫漫长夜为伴。可就是因为这样,生活才没有变得平淡无奇……我记得诗人雪莱曾说过,冬天已经到来,春天还会远吗?以前的我可能还不明白,可是当读过《简.爱》之后,再加上这么多年的“人生履历”之后,我忽然明白,那句话蕴含的是怎样的思想感情。痛苦已经到来,幸福还会远吗?这大概便是简.爱一生的写真了吧!

《简.爱》这本温情的爱情小说想必大家已经熟知,我也不再做过多的介绍了。当然,这并不只是一部乏味的只讲爱情的无聊故事。它更多的是体现了当时社会观、人生观跟价值观,它体现了女主角从小受尽*辱苦楚,处处受人嘲讽却仍旧对生活充满憧憬与希望的高尚品质与积极的人生态度。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始终如一、不离不弃更是让我大为敬佩。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竟可以为了爱情去跨越二十年的光阴,竟可以放弃一切荣华富贵竟只是为了好好照顾罗切斯特,与他相伴一生?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故事的情节……作者的文笔风格是平淡的,笔下的文字却是跌宕起伏的,这又是需要怎样的想象力?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遇是一个意外,美丽的意外,他们之间,有了美好的初见,可这一次初见,可以预料的到过程,却始终没有预料到结果。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便也就没有了以后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惆怅了。他们两个在举办婚礼的当天便意外的分手了,便造就了他们多年从此萧郎是路人的悲剧,可终究,当简爱面对已经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的时候,终究还是爱他的,在这之前,她却差点成为别人的新娘。这便是造化弄人吧,既然结局早就注定,又何必经历这么多的艰难曲折?

看到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经历,不经意间,我忽然想到了那个如雪莲般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圣洁的女子,她的一生似乎都只是用来流浪的,她就像古代江湖中的侠客一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像风一般……没错,她便是那个与一生的挚爱用了六年的时间去错过,换来了七年对彼此来说最美好的时光的—三毛。她与荷西似乎早已经注定,才会发生那么多的缘分。可他们若是有缘有份,为何总是西东不得见,最后却还要天人永隔;可若是无缘无份,他们又为何用尽了一生去将对方供养、去追逐对方的脚步?三毛的一生颠沛流离,是荷西,那个英勇健猛的男子让三毛的情路不再颠簸,让她的'心不再支离破碎,那段撒哈拉的时光,大概是三毛一生最美好的梦和回忆吧!让三毛差点相信,不,时候已经相信,她与荷西可以一直这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望遍庭前的花开花落,看尽天边的云卷云舒……可终究,还是逃不过命运的抉择,他们在一起已经整整七年了,时间怎可变得如此之快?如白驹过隙般,就在那一年,他,长眠与地下;而她,静静的守在他的坟前,把他放在自己内心最深的地方,用尽了自己的一生去守护、淡漠、忘记、直到死去……可是我想即使是这样,三毛也没有放慢她那流浪的脚步吧!世间的万水千山总是情,荷西即便是长眠于地下也希望三毛能过得好好的吧!尽管之前,三毛也曾一蹶不振,也曾想过寻死二字……可终究,幸好,一切都还未发生……我猜,三毛一定也明白了什么叫爱了吧。爱不一定是我与你生死与共,却必定是在你的期望下我过得好好的,带着一颗爱你的心去游历千山万水,走遍世间的一景一物一尘埃,感受世间的一花一木一浮生。

这便是真正的相濡以沫!

读《简·爱》有感 篇3

对简·爱来说,尊严一定要保持着骄傲。

——题记

妈妈打断了我的思绪,她叫我赶紧准备一下,要上街去了。我只好放下手中的书。书中那个瘦弱的女孩成了我的牵挂。我有些生气,刚刚看到紧要关头,简已经在回桑菲尔德的路上了,不知道结局如何。但我还是得跟妈妈上街去。一路上,我也没什么心情看看路边的风景。

刚走到菜场门口,就听到一阵二胡声。我抬起头来,是一个乞丐。我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因为他全身都脏兮兮的,头发也有些长,蓬头垢面的样子,把脸都遮住了。他的衣服跟他的人一样,灰不溜秋的,让人顿生怜悯之心。但是有些从他身边经过的人常常露出鄙夷的神色。我有些生气:他看上去已经够可怜了,这些人为什么不去可怜可怜他,反而去看不起他呢?

一位穿着考究的时髦小姐从他身边经过,也露出了一股嫌恶的神情。突然,那小姐随口就把嚼着的口香糖吐在了他那只行乞的破碗里。

二胡的声音戛然而止,安静的有点儿让人透不过气,远处传来的一声犬吠打破了沉静。他抬起头来,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古铜色的脸是扭曲的,脏兮兮的头发挂在前额上。但他的眼神却是十分坚定的,甚至是愤怒的,他就这样看着那个时髦的小姐。那个小姐也许是被盯心虚了,一转身就想走开。他却说了一声:“小姐,麻烦你帮我把碗里的口香糖拿出来,扔进垃圾桶,谢谢。”那位小姐气得脸色都发青了,转回身来:“你个要饭的凭什么要我帮你做事?”“我是在靠自己的劳动挣钱”他看了看手中的二胡,“我不是一个乞丐。”他的声音并不大,却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那小姐又瞪了他一眼,他也不甘示弱,依然是坚定的眼神。就这样僵持了几秒钟后,那小姐哼了一声,还是蹲下身,把口香糖捡起来,气冲冲的把它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

二胡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看热闹的人群也渐渐散去。我却为我刚刚的想法感到羞愧:他不需要别人去怜悯,怜悯对他来说,跟鄙夷没什么两样。他那份骄傲的尊严像极了简·爱。他们同样身处逆境,却宁折不弯,不向权贵低头。他们都认为人的生命只要是善良的,就都是平等的,不分高低贵贱一说。但是,这样倔强的他们,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吗?我不知道谜底,或许,只有回家去看完《简·爱》才能知道答案。

我催着妈妈赶快回家,当路过那位拉二胡的人时,我还往那儿看了一眼。

回到了家,我冲进书房,把《简·爱》捧起来继续看。当我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天色已晚。我望着天上仅有的几颗星星,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简爱终于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即使她的爱人,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是一个又瞎又残的可怜人,简还是感到浓浓的幸福,她的名字正式成为简·罗切斯特。

感谢夏洛蒂·勃朗特,她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不屈于世俗,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简。我也很高兴简最终获得了幸福。耳边又恍惚般的传来了一阵悠扬的二胡声,我深深的祝愿他也会得到幸福。

其实,我们只要一直像简一样保持这种骄傲的尊严,就能得到幸福。

读《简·爱》有感 篇4

简· 爱是一个相貌平凡、身材矮小却又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竞争平等地位的姑娘,她从小失去父母,只好寄养在舅舅家里,可是不久,爱她的舅舅也去世了,从此简就生活在舅妈和表兄妹的训斥和责骂中,经常还要挨打。勇敢的简奋勇的反抗,却被送到了条件恶劣的寄宿学校。在那里,她用真诚赢得了友谊,并学到了丰富的知识,成长为一名老师。

为了寻求自由,她来到桑菲尔德府,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她蔑视财产和门弟,信奉人格的平等,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心灵的相通使她和富有的罗切斯特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她得知罗切斯特原来有了妻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症,被关在桑菲尔德的钟楼上),简痛苦的离开了罗切斯特,承受着心灵的巨痛开始了漂泊的生活,直至找到了失散多年的表兄妹,并意外地获得了一大笔遗产。最终,她将财产分给了表兄妹,并拒绝了不相爱的表兄的求婚,回来探望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当好发现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子烧毁,而疯妻子也死于火灾,罗切斯特先生已残废时,简毅然地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这是我读的最长的一篇小说,也是主人公形象最吸引我的一本书。尽管 书中爱恋的情境是我无法领会的。可我对她幼时悲惨的身世感到难过,对她 成年后为离开恶劣环境而力争上游感到敬佩,更对她为追求平等自尊的爱而 敬佩不已。希望同学们有时间都认真读读这本书,我相信在阳光下,鲜花里 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 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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