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救助申请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救助申请报告 篇1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试行办法》(穗民[XX]123号)
(二)资助对象
享受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对象(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不列入此资助范围);
(三)资助病种
所资助的病种包括:1、急性心肌梗塞;2、脑中风(急性期);3、慢性肾功能性衰竭;4、恶性肿瘤;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6、急性重症肝炎;7、严重脑外伤;8、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9、血液病;10、重症精神病;11、消化道出血;12、心力衰竭;13、呼吸衰竭;14、严重的意外创伤;15、经广州市慈善医院核定的重大疾病。
(四)资助标准
1、医疗资助金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2、实行总额控制,资助对象享受的医疗资助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医疗资助金对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的资助比例:低保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80%;
(五)医疗资助金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镇)审核加具意见后,送所在区民政局审批。
2、申请人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居委会、街道(镇)申请:
(1)区一级以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因危急住院待确诊的,携定点医院入院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簿和《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患重大疾病后,当年接受资助及使用情况。
3、区民政局根据资助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复核,并与广州市慈善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在接受医疗资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医疗资助金额;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答复申请人。
4、申请人凭批准的医疗资助申请表到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疗,应按规定交付医疗资助起付标准金额和交付医疗费个人支付金额。
救助申请报告 篇2
尊敬的剑河县救助局领导:
我叫周燕云,现年44 岁,是南寨乡南寨小学教师。我家有6 口人,婆母、丈夫、我、儿子、儿媳和孙女。 我于20xx年5 月17日乘车返校上班,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大脑颅骨严重损伤、大腿粉碎性骨折、全身软组织受损。事发后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先后对大脑和大腿进行两次大手术,住院近两个月时间,花去住院医疗费和护理费近10万元。出院后大腿骨折一直在求草医治疗,又花去5000多元,如今经县人民医院复查大腿折骨仍没有接合,医生建议重新住院治疗。因前期医疗费大都是从亲戚弟兄借来的.,事故车主当场死亡,车子又没有进座位险,没有得到一点赔偿,也不予报销,一切费用自负。要重新住院治疗,面对一天近1000的医疗费,还需很多的费用,对我这样一个只靠我和丈夫的一点微薄工资来生活的大家庭来说实在无力承担。为挽救我不致残废,多为教育事业做点贡献,万般无奈之下,特向县救助局申请,请求组织给予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领导致谢。
此致
敬礼 !
申请人:周燕云
20xx年12月14日
救助申请报告 篇3
临桂县民政局:
我是XX乡XX村委XX村村民XXX,今年45岁,家庭人口4人。我于20xx年xx月xx日因“反复腰背部疼痛”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临桂)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腰椎管狭窄;2.腰椎间盘突出症。经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此次住院治疗共用去费用23739.15元,新农合报销14230.18元,起付额200元,自费额3210.32元。符合救助额6098元。因本人身体不好,劳动能力差;妻子也是体弱多病;家里就靠儿子一人在家务农维持生活,家庭收入微薄,生活非常困难,现特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望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救助申请报告 篇4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武素强,男,汉族,现年34岁,家住西六支乡南社村。 本人因父母双亲人患脑梗失去劳动能力,妻子也患重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家有一女年龄幼小,还需抚养。
我靠平时打点零工艰难度日,家庭收入很微薄,无力承担家庭日常开资费用。其中大部分治疗费用都是从亲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的'。为父母看病债台高筑。
因此,本人特向贵单位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给予本人大病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武素强
20xx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