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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的调查报告 篇1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粮食仍然是一个重要商品、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如何保管和使用好粮食,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粮食局XX年对农村储粮抽样调查显示,由于农村储粮设施简陋、缺乏储粮技术、储粮方法不科学等原因,农户储粮损耗惊人,损失率在8%—10%,全国每年农户储粮损失量高达150亿—200亿公斤,相当于有“北大荒”之称的黑龙江农垦区粮食总产量的1.5—2倍,粮食资源浪费严重。为此,县粮食局对我县农民储粮现状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位于滇东,地处滇桂黔三省区五地州结合部,境域纵距约90千米,横距56千米,国土面积2783平方千米,总耕地面积6.5万公顷,林地16万公顷。最高海拔2409米,最低海拔737米。年平均气温14.3℃,年平均降水量1219.7毫米,年平均日照1626.4小时,年无霜期244~344天。辖8个乡镇109个村社。共10.37万户39.4万人(农业人口32万,占90%;少数民族人口6.75万人,占17%)。チ甘衬瓴1.5亿公斤。
二、抽样调查的乡镇及户数情况
为全面提高粮食储藏安全知识,减少粮食损耗,查找粮食储藏中施用农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粮食抽出专人组成工作组。于XX年10月至12月进行调查。分别对高良、五龙、龙庆、竹基、丹凤、葵山、彩云等7个乡镇13个村民委员会,24个村民小组,62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落实。共出动车辆18车次,人员90余人次。共计调查家庭人口286人,土地面积701.4亩,年产粮食254100公斤,平均亩产粮食362公斤,人均产粮888公斤。其中自用粮食(口粮、养殖用粮)137000公斤,占53.9%,卖出粮食117100公斤,占46.1%,大部分是本地销售。
三、粮食储藏方法
1.存放的方法:在调查中有70%的农户储粮都是采用袋装,少部分为铁皮仓、木桶、木柜或零散堆放。
2.杀虫方法和用药情况:农户收起后的粮食有33户使用“甲敌粉”、“敌毒粉”拌在粮食里入仓的,占总调查户数的53.2%;有19户在粮食生虫时用纱布或棉布包扎“磷化铝”埋入粮袋(仓、桶柜)中杀虫的,占30.6%;粮食数量少,储藏条件好当年用完不留余粮的,不施任何农药的仅有10户,占16.1%。
四、农民储粮存在的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储粮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没有适用的设施。目前,农户储粮既无适合的农家仓房,又无适用的储粮器具,少部分农户将粮食堆放在没有防潮的地板上,由于达不到防潮要求、又缺乏储粮技术,虫蛀、霉变屡见不鲜;大部分农户将粮食堆码在厨屋或住室边角部位,由于达不到有效防护,雀食、鼠盗极为普遍;还有少数农户由于居住面积较小,将粮食堆放在简易棚中,更免不了家禽家畜的随意糟蹋,在家庭储粮施药治虫过程中,因密封不善会造成的毒气外泄,直接危害着农户的居住安全。
2.粮食损耗量较大。由于近年来,农村强劳动力大部分都外出打工,农户家中缺乏劳动力,所储的粮食没有能力管理和晾晒,除正常的虫蛀、鼠盗之外,还有部分粮食因入储时没时间整晒水分较高或在储存期间返潮、结露等原因造成霉烂变质,调查结果表明,损失损耗粮食为2万余公斤,损失率8%—12%左右。按照农户留下的自用粮食比例计算,全县每年将损失粮食达1000万公斤左右。
3.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杀虫。大部分农户将粮食与人居共处,粮食储藏中存在随意性或不科学性地使用高残留农药杀虫、灭虫。调查结果表明:使用“甲敌粉”、“敌毒粉”拌在粮食里入仓的33户,占调查户数的53.2%;使用“磷化铝”杀虫的19户,占调查户数的30.6%。
这样以来,粮食中会有很高的农药残留。食用含有大量高毒、剧毒农药残留的粮食或粮食转化的其他食物(如:酿出的.酒、大米、面粉等)会导致人、畜急性中毒或群体性中毒事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也会导致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目前储粮杀虫剂中最有效、最方便、最实用的也就是“磷化铝”药剂。“磷化铝”药剂杀虫主要是靠“磷化铝”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化学反映后产生的磷化氢剧毒气体杀虫,在施药过程中一定要使粮食装具充分密闭、远离人、畜住地,如果粮人共处一室会带来直接的生命危险。
4.影响居住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民在注重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收入的同时,还注重生活方式的转变、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变化,传统的农户储粮模式既不卫生、也不安全,直接影响农村环境的优化。
五、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建议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步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立足于人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环境质量的提高。一是宣传普及农村安全储粮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安全储粮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农村储粮装具,推广科学储粮技术,提倡储粮杀虫选用“磷化铝”杀虫剂,减少粮食中的农药残留,以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有利于减少农村粮食产后损失。二是尽快建立粮食执法队伍,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手段,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形成有专门机构,人员来为农民储粮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资修缮原各粮点的仓库,由粮食部门投入技术和服务、将农民剩余的粮食由粮食部门实行代保管,代管期间农民可以按需求提取现金或兑换其他品种的实物,即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储粮问题,减少储粮损失,提高生活质量。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安全粮。
粮食的调查报告 篇2
一、实行“一折通”的缘由
改革前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以现金发放存在很多弊端。二是部分粮食补贴没有落实到种粮户。目前,农民外出务工增多,承包的耕地流转频繁,转入方每年只负责向转出方付地租,国家的粮食补贴补给了转出方,而转入方得不到补贴。三是重补贴轻监管。虽然每年都对补贴工作如数发放到农民手中提出严格要求,但由于中间环节较多,时常出现贪污、挤占、挪用、抵扣政府补贴资金的现象,引发农民群众上访不断,监管难以到位。
二、基本做法和经验
实行“一折通”兑现补贴办法,首先使政府的各项惠农补贴通过固定的补贴存款账户直接兑现给农民,农民持存款折和有效证件即可到任何一个信用社网点进行查询或领取补贴资金,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也解决了长期举家外出打工人员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现问题。其次是将政府对农民的各项补贴通过固定存款账户直接兑现给农民,减少了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防止截留挪用现象,使补贴资金运行更加安全。其三实行“一折通”,补贴账户和存款折可多次、多年使用,可以大大降低落实惠农补贴的行政成本。
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兑付补贴前,采取对每户农民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让农民互相监督,有效保障补贴的真实可靠。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拨付上,市级财政部门从农发行直接拨付到市信用社,财政所直接在乡信用社为农户办理存款折,确保补
贴资金在乡镇以上封闭运行。三是在兑现方法上,实行政策宣传、方案制订、信访处理、督导检查四个“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方法。对外公布政策咨询电话,接受农民群众监督,直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关心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确保直补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在补贴兑现过程中,切实做好“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借发存款折(银行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在整个直补工作期间,市里分别向每个乡镇派驻督导员,全程监督检查。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补贴存款折,可随时到当地或其他信用社办理补贴资金存取业务,信用社免费提供服务,为农民保留补贴存款零余额账户。
三、效果及评价
xxx乡从开展两项直补“一折通”工作以来,共及时向种粮农民发放国家补贴资金xxxx万元,这些资金被广大农民群众称之为“及时雨”,对xxx乡的农业生产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同时,这一措施的实施,使资金在运行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与影响惠农资金的因素隔离,降低了资金运行的风险,保障了此项资金的安全,没有出现一起因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引发的上访,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满意度和美誉度大大提高,真正使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实行“一折通”发放农民补贴资金,是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发放机制的一次改革,一是有利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有效杜绝截留、抵扣补贴资金的问题,确保各项涉农补贴不折不扣地兑付到农户手中;二是有利于促进乡财政职能转变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逐步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管理;三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提高补贴发放的透明度,减少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有利于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改变多部门、多次发放的状况,减少大量人力、物力消耗,节约行政开支,提高工作效率。
四、几点建议
1、逐步扩大“一折通”形式补贴的范围。
“一折通”这种形式,是一种有效的直接把政府补贴发放至农民手中的操作方法。当前,国家对农民的补贴种类繁多,补助资金总量巨大,其他项目的补贴运作过程,目前还不十分规范。因此,建议逐步扩大“一折通”形式补贴范围,将其他项目纳入其中。如退耕还林粮改现补贴资金;退耕还林种苗费、管护费;良种推广、新技术推广补助资金;能繁母猪补助资金;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农村低保户生活补助资金;优抚和社会定期定量人员补助资金;生态移民和迁移式扶贫工程补助资金;农村特困群众生活补助;一次性救济补助;计划生育奖补资金等其他可以直接结算到户的项目资金,逐步纳入“一卡通”兑付。
2、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每次补贴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邀请纪检监察、审计、检察进行预防咨询和监督,补贴工作结束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杜绝截留、贪污、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
国家的各项补贴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粮食、国土、农信社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尤其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让你们群众完整准确地了解政策,有效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特别是对于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要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和警示的效果
粮食的调查报告 篇3
最近,省、绥化市相继召开了粮食直补方式改革会议,对粮食直补发放时间、对象、任务、原则、程序、方式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会后,全市粮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展开,通过会议认真贯彻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粮补测算工作基本完成,里木店和四站两个试点镇粮食直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使全市粮补工作积极稳妥、有序顺畅推进,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按照何市长意见,由农委和财政局针对在粮补工作中已经遇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疏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粮食直补方式问题
按照黑龙江省和绥化市关于《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粮食直补方式要按农户20xx年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税常产和两者各占一定比例三种办法进行粮食直补。同时规定,在一个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种直补方式,而且制定的办法全市必须统一。按照这一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按计税面积直补和按计税面积、常产各占50%的比例直补两种方式。
1、按计税面积直补。这种直补方式对我市而言优点是平均分配,利益均沾;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公平合理,符合实际。不足的是没有考虑到不同乡镇单产差异而导致的土地贡献率的差别。
2、按计税面积和常产各占50%的比例直补。这种直补方式能够较好的反映出各乡村之间常产的差异。缺点是税费改革确定的常产,有的乡村没有按程序据实上报,市里掌握的各乡村常产数据与事实存有偏差,农户个体之间存在单产差异的现实心理,在乡与乡、村与村之间对确定的常产存有较大的攀比性,运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综合上述两种直补方式优点和缺点,我们认为采取按计税面积直补方式为最佳选择,其主要理由是我市是全省至全国的粮食主产和高产区,一直保持着产粮大市的地位。就全市而言,各乡镇的粮食常产没有明显差异,采取这种直补方式,即减少了工作环节,又避免了常产直补而带来的矛盾和问题。
二、关于粮食直补对象确认和发放问题
根据黑政发24号文件规定,补贴对象为原农业税纳税主体,即原农业税实际纳税人,包括按规定享受农业税政策性减免的应纳税人。按照这一确认标准,我市目前粮食直补对象确认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
1、关于纳入计税面积的直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于户在人不在的'承包田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作为小调整地源调整给参加小调人口,村集体又无地源补给这些农户,按政策规定,该部分土地面积直补对象应为原户在人不在的农户。具体运作应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将这部分直补款从小调面积直补款中扣回,交给户在人不在的农户。二是户在人不在的承包田已被村集体按机动地长期发包给他人耕种(少的5年,多的30年),这部分土地直补款应发放给户在人不在的农户。三是对于土地流转的农户,无论是按程序流转的,还是私自转让的,直补款均为原土地承包者所有。四是农户承包田用于抵顶债务,由债权人进行耕种,其直补款应由债务人所有。五是对于长期拖欠农业税及其它费用的农户,其粮食直补款村集体不准强行截留。六是对于一轮土地承包时没有分到责任田的(乡企人员、村干部、入伍军人、村电工、农机队员等),有的乡村在一轮土地承包期间或在二轮土地调整时,按政策不应该给地却补给了相应面积的责任田,并发放给了土地经营权证书,该部分直补款要有所在村民组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直补对象。
2、没有纳入计税面积是否发放直补问题。按照粮食直补有关政策规定,没纳入计税面积的土地,不享有粮食直补待遇。但在实际运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很难把握和平衡的问题,这里面既有当时政策造成的,也有乡村两级干部工作失误导致的,甚至有的乡村两级存在隐瞒不报,从中取利的现象。就农民自身认为,只要有承包土地,并从事粮食生产,就应该享受粮补权利。此类问题可集中表现在8个方面:
一是对于五保护、残疾军人、病残户、贫困户等农户的承包地,村集体为了照顾其生产和生活,没有将这部分承包田纳入计税面积。
二是户在人不在农户原有承包田已被调出,村集体用机动地补给其承包田,而机动地确没有纳入计税面积。
三是原有农户承包田由于是次耕地或低产田,由于收入甚微,该部分农户放弃耕种,由村集体收回变为机动地,不是计税面积,该部分农户按承包田面积索要直补款。
四是校田地、树影地等没有纳入计税面积,但却在农户承包田面积之中,按政策应给予发放粮补款。
五是户在人不在承包田已转变为机动地,现在这部分人回来要地后,其承包田已从原计税面积中剔除,致使这部分承包田粮食直补款落空。
六是沿江乡镇有的农户渔池顶承包田和承包田改渔池,并且有渔稻轮种的习惯,这部分承包田没有纳入计税面积。
七是乡村畜牧场将耕地做为承包田分给农工耕种,这部分农户要求直补强烈,而且涉及面占有很大比例。
八是乡村两级瞒报计税面积,将农户已交农业税和承包费的耕地人为造成直补款落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市自身难以解决,只能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才能够妥善解决。
三、关于粮食直补工作安排的几点建议
1、搞好粮食直补政策培训和宣传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在13日前,对全市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同时,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搞好粮食直补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抓好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选择四站、里木店两个镇做为粮补工作试点,从11日起开始运作,15日正式开始借款发放。通过试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为制定全市粮食直补改革方式实施方案提供基础素材。二是为下步工作中解决粮补发放问题拿出可行办法。三是为粮补工作在全市铺开总结经验和教训。
3、筹备全市粮补工作动员大会。①在4月16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②在4月18日召开全市粮补动员大会;③参加人员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村支部书记;④试点典型发言;⑤领导讲话。
粮食的调查报告 篇4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粮食仍然是一个重要商品、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如何保管和使用好粮食,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粮食局20xx年对农村储粮抽样调查显示,由于农村储粮设施简陋、缺乏储粮技术、储粮方法不科学等原因,农户储粮损耗惊人,损失率在8%—10%,全国每年农户储粮损失量高达150亿—200亿公斤,相当于有“北大荒”之称的黑龙江农垦区粮食总产量的1.5—2倍,粮食资源浪费严重.为此,县粮食局对我县农民储粮现状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位于滇东,地处滇桂黔三省区五地州结合部,境域纵距约90千米,横距56千米,国土面积2783平方千米,总耕地面积6.5万公顷,林地16万公顷.最高海拔2409米,最低海拔737米.年平均气温14.3℃,年平均降水量1219.7毫米,年平均日照1626.4小时,年无霜期244~344天.辖8个乡镇109个村社.共10.37万户39.4万人(农业人口32万,占90%;少数民族人口6.75万人,占17%).チ甘衬瓴1.5亿公。
二、抽样调查的乡镇及户数情况
为全面提高粮食储藏安全知识,减少粮食损耗,查找粮食储藏中施用农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粮食抽出专人组成工作组.于20xx年10月至12月进行调查.分别对高良、五龙、龙庆、竹基、丹凤、葵山、彩云等7个乡镇13个村民委员会,24个村民小组,62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落实.共出动车辆18车次,人员90余人次.共计调查家庭人口286人,土地面积701.4亩,年产粮食254100公斤,平均亩产粮食362公斤,人均产粮888公斤.其中自用粮食(口粮、养殖用粮)137000公斤,占53.9%,卖出粮食117100公斤,占46.1%,大部分是本地销售。
三、粮食储藏方法
1.存放的方法:在调查中有70%的农户储粮都是采用袋装,少部分为铁皮仓、木桶、木柜或零散堆放。
2.杀虫方法和用药情况:农户收起后的粮食有33户使用“甲敌粉”、“敌毒粉”拌在粮食里入仓的,占总调查户数的53.2%;有19户在粮食生虫时用纱布或棉布包扎“磷化铝”埋入粮袋(仓、桶柜)中杀虫的,占30.6%;粮食数量少,储藏条件好当年用完不留余粮的,不施任何农药的仅有10户,占16.1%。
四、农民储粮存在的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储粮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没有适用的设施.目前,农户储粮既无适合的农家仓房,又无适用的储粮器具,少部分农户将粮食堆放在没有防潮的地板上,由于达不到防潮要求、又缺乏储粮技术,虫蛀、霉变屡见不鲜;大部分农户将粮食堆码在厨屋或住室边角部位,由于达不到有效防护,雀食、鼠盗极为普遍;还有少数农户由于居住面积较小,将粮食堆放在简易棚中,更免不了家禽家畜的随意糟蹋,在家庭储粮施药治虫过程中,因密封不善会造成的毒气外泄,直接危害着农户的`居住安全。
2.粮食损耗量较大.由于近年来,农村强劳动力大部分都外出打工,农户家中缺乏劳动力,所储的粮食没有能力管理和晾晒,除正常的虫蛀、鼠盗之外,还有部分粮食因入储时没时间整晒水分较高或在储存期间返潮、结露等原因造成霉烂变质,调查结果表明,损失损耗粮食为2万余公斤,损失率8%—12%左右.按照农户留下的自用粮食比例计算,全县每年将损失粮食达1000万公斤左右.
3.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杀虫.大部分农户将粮食与人居共处,粮食储藏中存在随意性或不科学性地使用高残留农药杀虫、灭虫.调查结果表明:使用“甲敌粉”、“敌毒粉”拌在粮食里入仓的33户,占调查户数的53.2%;使用“磷化铝”杀虫的19户,占调查户数的30.6%。
这样以来,粮食中会有很高的农药残留.食用含有大量高毒、剧毒农药残留的粮食或粮食转化的其他食物(如:酿出的酒、大米、面粉等)会导致人、畜急性中毒或群体性中毒事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也会导致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目前储粮杀虫剂中最有效、最方便、最实用的也就是“磷化铝”药剂.“磷化铝”药剂杀虫主要是靠“磷化铝”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化学反映后产生的磷化氢剧毒气体杀虫,在施药过程中一定要使粮食装具充分密闭、远离人、畜住地,如果粮人共处一室会带来直接的生命危险。
4.影响居住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民在注重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收入的同时,还注重生活方式的转变、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变化,传统的农户储粮模式既不卫生、也不安全,直接影响农村环境的优化。
五、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建议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步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立足于人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环境质量的提高。
一是宣传普及农村安全储粮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安全储粮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农村储粮装具,推广科学储粮技术,提倡储粮杀虫选用“磷化铝”杀虫剂,减少粮食中的农药残留,以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有利于减少农村粮食产后损失。
二是尽快建立粮食执法队伍,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手段,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形成有专门机构,人员来为农民储粮提供技术服务。
三是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资修缮原各粮点的仓库,由粮食部门投入技术和服务、将农民剩余的粮食由粮食部门实行代保管,代管期间农民可以按需求提取现金或兑换其他品种的实物,即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储粮问题,减少储粮损失,提高生活质量.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安全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