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个人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文件依据: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31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琼农字〔20xx〕411号)文件要求,中央安排我县资金869万,省级资金41万。20xx年我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种植面积42496.543亩,涉及补贴种植农户14645户,补贴标准为214元/亩,涉及补贴资金9094260.20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资金到位情况:白沙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91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869万元,省级资金补贴4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90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组织情况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1、及时转发省级文件。收悉省农业农村厅3月16日下发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74号)后,我局及时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让乡镇提前熟悉掌握文件精神,提前梳理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打牢基础。
2、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了《20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标、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并及下发到各乡镇,同时要求乡镇及时按照方案政策做好工作部署。
3、及时部署与宣传。6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平价蔬菜保供惠民工作会议,会议从政策层面讲解了20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让与会人员熟悉掌握补贴政策,同时会议认真部署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严把补贴时间关。各乡镇必须按照补贴发放流程、时间节点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二是严控补贴质量关。要求乡镇务必认真统计、汇总和核查,严格把控补贴虚报、多报关卡,确保补贴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务必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栏将政策宣传到村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知晓度。
4、及时落实经费。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使补贴发放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文件早传达,工作早安排,经费早落实,从而有效、顺畅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县20xx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1、强化乡镇申报、汇总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核查、汇总是一个糸统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环有错,推倒重来,必须认真对待。我县高度重视补贴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流程,加强了工作督导检查,尽最大能力做准补贴工作,尽最大能力做到补贴不漏人、不漏户。各乡镇认真对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于7月21日前全部完成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汇总、核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2、强化县级汇总、公示等工作。为了认真做好补贴汇总、县级公示工作,确保补贴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的函》,以函件形式及时督促乡镇报送补贴材料,各乡镇积极响应,及时报送材料,7月28日前已全部完成县级补贴汇总、公示工作。
(三)加强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补贴规范性。
1、加强补贴实地核查工作。各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核查核对工作,共核查农户达996户。核对补贴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户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多报、虚报和漏报等情况,核查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也没有收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问题。
2、加强补贴实地抽查工作。我局深入11个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抽查、对比工作,共抽查农户110户。抽查和对比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多报、重报现象。
3、强化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档案。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农户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建立建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档案。二是加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主要从挡案名目、目录和分类归档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核对发放失败农户信息。在7月31日补贴发放中,127户农户因账号不存在、户名不符、证件号码不符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涉及补贴资金71095.08元、补贴种植面积332.22亩。为了加快农户信核对工作,我局8月2日下发《关于核对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函》,完善处理了补贴发放失败工作,使发放失败的资金得到及时重新发放,目前发放失败补贴资金71095.08元己全部重新发放完成。
4、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工作。一是加强耕地数量核实。经抽查核实,同时与土地确权比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耕地数量基本一致,不存在补贴面积多过耕地数量现象,不存在清退补贴范围现象。二是加强耕地质量核实。经核实,耕地质量得到保护和提升,其原因是:
(1)耕地得到轮作、土壤得到改良。
(2)我县推行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耕地不受破坏。
(3)我县重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主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和农荮,耕地质量得到保护。
5、强化资金监管工作。财政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户,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资金发放有结余,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个人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篇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据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决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拨付至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
该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收益将差异化分配至全区脱贫户,预计年收益率4%,切实提升脱贫人口收入。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合作经营收益暂定为总投资的4%,具体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生产、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收益将覆盖全区脱贫人口,预计使125户236人受益,具体以实际发放日期实有脱贫人口数为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为合作经营收益项目,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协议内约定合作经营收益每年支付一次,乡村振兴局要求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要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参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确保项目收益。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xx]869号)文件要求,在协议签订后,已于20xx年12月24日前向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1.570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该笔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使用周期(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协议正常履行。
3.项目管理情况。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应专人管理该项目,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乡村振兴局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按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保证衔接资金不用于单位(部门)的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脱贫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236人;脱贫人口数236人,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数236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股权年收益率≥4%;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0.862828万元;受益人口数236人。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脱贫人口数236人。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措施
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为0.862828万元;由于该项目合同签订以正式投产之日开始计算收益,项目正式投产为12月底,20xx年底实现收益,收益分配符合年度预期指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该项目,按照规定定期就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并听取汇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收益及时分配到脱贫户。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xx年部门决算时进行,届时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个人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篇3
一、县级批复资金情况
我局承担临城县20xx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实施任务,该项目分三批实施,一批项目县级批复总投资337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292万元),二批项目县级批复总投资2069.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75.775万元),三批项目县级批复投资778.5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57.44万元),合计批复总投资622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025.215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我局承担的临城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项目。一批项目涉及临城镇等八个乡镇官都村等49个村,该工程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和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311520平方米,小桥2座,道路配套1处等。二批项目道路工程覆盖25个村庄、路灯工程覆盖7个乡镇58个村庄,该工程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和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141330平方米,路缘石6200米,边沟1200米;修缮小桥2座,拆除圬工共计114立方米;7个乡镇58个村庄1510盏路灯。三批项目涉及临城镇(北驾廻村、陈家崇村、磁窑沟村、南驾廻村、中驾廻村)、黑城镇(王家庄村)、石城乡(王家辉村、石匣沟村、安上村)、郝庄镇(官都村)、赵庄乡(鸡亮村)5个乡镇11个村道路建设、道路护栏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71634平方米,道路护栏1250米,铺设花砖3300平方米等。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含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其他资金)。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资金安全。资金的支付,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根据乡村振兴局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后由财政部门支付,资金支付使用安全。
(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均采用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程序规范,备案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四)绩效管理。三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道路建设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个人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篇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xx〕34 号,及中共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xx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xx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xx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15909.2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232.3亩、黄柏抚育500亩。。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