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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中国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中国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后来在20xx年2月被改编成了同名电影。
一开始我是以电影的方式来了解这部作品的。这是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巴克原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被人卖到寒冷的北部成为一条雪橇犬,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迅速的适应了极地环境,后来因主人的不断更替,巴克最终和他最后的主人约翰前往了荒野之地,在那里找回了野性,不再受人束缚,由一条家犬变成了狼王。
在电影中,巴克被善化了,不应该说整个故事都被善化了,一些电影中的巴克坚强,勇敢,善良,隐忍在雪橇队的`时候,作为领头犬的斯皮茨,因为地位更高一级,所以他总是欺凌其他雪橇狗,而巴克却与之相反,他总是尽力帮助其他雪橇狗靠自己的善良感化他人,最终打倒斯皮茨,把他赶走,自己成为了头狗,当我看到电影中的巴克时,我忽然感到这世上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自己对他人的善良了,因为巴克的善良,他获得了支持与人心,才成为了领头犬,让其他狗敬重于他。
后来雪橇队解散了,巴克失去了主人,但是他又遇到了约翰——他的最后一位主人。以前它和它的主人的信任是建立在服从上的,而现在它和它的主人的信任是建立在是平等的关系上的。所以无论约翰走到哪里,巴克都会守在他身边,及时约翰死后,巴克
可是三天后我的感觉又改变了,只因为我读了原著小说,我看完电影后就立刻在网上买了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的小说,刚到时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但是读完后我感到很失望,是对巴克对狗性以及狗性折射出来的人性而失望,小说中的巴克是一只狡猾有篡位的野心,破坏规矩,抢夺其他狗食物的狗,他自从当上雪橇犬,狗就一心想当领头狗,他每次都在暗中捣乱,让领头狗无法好好带领群狗拉雪橇,暗中挑拨离间,暗中偷取食物,变得非常残忍,狡猾。领头犬斯皮茨也早想撕碎了他,当他们互相撕咬时,而它们的两个主人还在看好戏,其中一个人还笃定巴克能将斯皮兹撕碎。
而到了后来巴克和斯皮兹终于开始了争夺,最后还是巴克赢了,但是巴克没有放过斯皮兹,而是把她的喉咙直接咬断,不过当她当上头狗后,却也变得非常忠诚善良,在小说里作者强调适者生存,强调原始与野蛮,强调狼的特征,正如作者自己写的,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有人把慈悲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错误的认识就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被杀死,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它服从于它。
巴克在新的环境中为生存而努力,这部小说告诉我们,人的命运,不管是出于偶然的因素,还是别人强加给你的,但无论怎样都不能逃避,要努力在新环境中学会更好的生存下来。
而我综合电影小说却觉得人要保持着善良,但要看对待怎样的环境,怎样的一群人只有在生存的基础上才能善良——你的善良,要带有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