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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篇1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平、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读后感 篇2
《文化苦旅》是从初二开始读的,记得犹为清楚的是《贵池傩》我连题目都没能认全。曾经能背诵自序中的大段文字,也会感叹中华大地的鬼斧神工,也会欣赏余老的文字功力,只是我还不明白他的“苦”在哪里。
高中的时候在几次传阅中把我的第一本《文化苦旅》遗失了,于是又去买了一本,再次翻阅,那久违的昏黄的书页看到的是与当年不一样的心情。从莫高窟中华民族痛失瑰宝到时风雨天一阁那座公存的藏书楼,从沙原隐泉到江南小镇,双从吴江船到时牌坊,不是是春歌夏曲还是秋韵冬情,最后平复心跳,还是要回归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肃。我还没有能力探索中华文明的底蕴,但即使只是读书也还是愿追随余老的脚步,看一看中华大地上悠久的历史,寻一寻历史背后隐匿的文明。很想去一次敦煌,看看作者笔下的莫高窟,感受一番沙漠深处的遗存是如何的炽热亦温煦,抑或狂放且沉着,去聆听那些古老的故事体会瑰宝痛失的心情。我不是个学者,只是个学习者,还只能到从文字中感受一些自己浅显的认识,我想也只有在踏上那片土地的时候才有资格说了解了苦旅背后的真正辛酸吧。
上大学的时候从家中带了几本书,其中就有《文化苦旅》,只是闲置了很久都没有再去细看。也曾想过自己向往已久的都江堰在经历地汶川地震后如今是什么样子了,是否还有让人莫名紧张疑似山崩即至的感觉;也感叹过自己至今也没能看成贵池的傩仪傩戏,无法触摸作者笔下中华民族的精神史。大二上学期偶然翻阅了那篇《上海人》。
当时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只觉得当代人文文化并没有太多值得深考的价值,没想到后来有机会去了一次上海。我喜欢老北京的胡同,欣赏西安的古迹,只是从没想过去上海看看,只觉得一座现代化都市,看高楼么,大连有,看景致么,不见得比大连好多少,至于人文,那时我并没有如此深刻的认知。可是还是去了,原来,上海的文明真的不仅仅在于他是一座现代化都市,像《上海人》中说的.,到上海旅行,领受最深的便是熙熙攘攘的上海人。走在大街上,坐在地铁里,停留在商场中,即便不说话也很快就会被辨认出来,这就是这个有着特殊文化方式的上海文明,当然,如果没有看《上海人》,即使当时被认出来也不会有现在这种意识去感受原来这就也是文明,这也是当代文化走向问题吧。
《文化苦旅》是我喜欢最长久的一本书,也是我在不同阶段都原意深读的一本书,或许我的认识仍然浅显的很,但是既然是解读文化,我想每个人的认识与体会也应该有所不同吧,所以,我愿意继续追随你的脚步。
读后感 篇3
我很想说,我是看大冰主持的《阳关快车道》节目长大的。那个时候的他给我的映像仅仅是一个耍宝搞笑的主持人。年轻,阳光,有活力,也会有些许浮夸。之后,由于我很少看电视了,也就很少在电视上看到他。
直到,前段时间,从朋友那借来的一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大冰。原来,他不只是一个主持人,还是位作家和流浪歌手,以及酒吧掌柜。刚开始翻开书的时候,我是没有认出来他就是当年那个主持人的。完全是两个不一样的模样。书中的他,是个满脸络腮胡子,扎着个小辫儿的流浪歌手。身上充满着浓浓的成熟气息和一股历经沧桑的宁静。 书名叫《他们最幸福》。
他们是谁?为什么说他们最幸福?
他们是大冰在西部流浪时认识的朋友们。他们没有很多的钱,但是他们有着富足的内心世界,他们每天生活得很开心,没有烦恼和压力,远离大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停驻在世外桃源般安然的中国西部小城,追求内心的平和安静。
他们最幸福。
在大城市居住的普通大众们,每天为了还房贷,车贷,已然使自己成为了金钱物质的奴隶。这是很可怕的事,身在其中的人们却浑然不知。冷漠和麻木,以及日复一日的机械式工作已使他们失去了享受美好生活的能力。
活着,即是美好。为何不趁着尚在人世的时候,享受生活,做自己最喜欢也最快乐的'事情呢?哪怕是在拉萨无所事事晒一整天的太阳,也是极为美好的。
人生,就是要浪费在美好的事务上。
而大冰笔下的这些朋友们,就是这么每天没心没肺的愉快的活着。因为他们早就深深了解到,世事本无常,何不安然快乐的度过,何必要在世俗的物质压力下苟延残喘?何必要每天不知为何的忙碌着奔波着,到头来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个空虚的躯壳?这样活着多累。人生短暂,难料的死神说不定下一秒就带你飞升天堂。那么如果没有及时享受生活享受当下,那不是很亏?
看透红尘,其实不过就是一念之间。
我是个明年才大学毕业,还没有工作的小鬼。似乎是没有资格评说在社会上辛苦打拼的前辈们的。但是,人生是有自己掌控的。我不希望我的人生浪费在看似忙碌实则没有营养的事务上的。
我的人生目标很简单,就是做电影。电影就是我最喜欢,做起来也最快乐的事。所以我会把人生大量的时间浪费在电影的身上。但,只要我感觉心累了,厌倦了,我也会说走就走,背起行囊,去远方流浪,寻找心中的香格里拉。
人生无所牵挂,潇洒走天涯。便是我除了电影以外的第二个理想。
做自己喜欢的事,珍惜身边的亲友,享受当下,我认为这样的自己,也会是最幸福的存在。
读后感 篇4
看完这部小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评价,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
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第一次违背李光头的意思是为了林红,因为爱情的力量,最终的导火索是李光头那句"我就宰了你";第一次对林红发火,只是为了"后妈"里面的"后"字,因为他感觉李光头就是他的亲弟弟,妈妈就是他的生母,或者胜似生母!小时候,他的生活重心是照顾别人,照顾弟弟,照顾爷爷;结婚以后他的生活重心就全部在林红那里,但是直到自杀前一瞬间的释怀时,他的心思一直在李光头和林红之间徘徊,左右为难,可能李光头和林红不以为然,但是宋刚这个哥哥和丈夫确实非常痛苦!为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为了亲情、母亲临终的遗言,他这一生都在矛盾,在痛苦!自杀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属于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多余的",他突然间轻松了,第一次花钱吃包子,第一次逛街。
李光头"机智聪明",为人有点霸道,但为人讲究,处事圆滑,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但他的心不坏!他一直以自我为中心,霸道甚至有点强硬!但他还有点孩子气,这种孩子气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哪怕是见不到哥哥,但是在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在给他支持,他知道如果他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一定会有一个人不会让他饿死!他的'孩子气也仅仅是对宋刚!
两个兄弟心里最初的那份兄弟情义其实一直都还在,只是由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生活中的灯红酒绿而把那份最纯的感情放在了心里最最深的地方,虽然不曾发觉,但是已是自己的一部分。当李光头把那块"手表"送给宋刚,那块手表在林红那里不值一文,但是当时的兄弟俩都把它当做宝贝,李光头眼中最珍贵的手表配上宋刚的永久简直是完美,在宋刚眼中这是兄弟情谊的见证;当宋刚实在走投无路去找李光头,当李光头连着骂了他几个"王八蛋",宋刚高兴的却像个孩子;当李光头在林红身上听到宋刚的死讯,当李光头读到宋刚的信,当李光头看到掉在的"受聘。
读后感 篇5
当同学在QQ群里欣喜若狂的谈论着《哈利波特》,而我却对此一无所知的时候,我清楚地认识到,我落伍了,无奈,只得狠狠的追赶潮流——去网上下载了4部《哈利波特》(本人觉得《哈利波特》的书太密密麻麻了,还是电影好!)。
一口气,连看4部,连吃饭也在电脑面前,我也不想这么疯狂啊!可我实在是停不下来了,我只能给你一个理由,太精彩了。
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黑色的巫师长袍,浓密的棕黄头发遮掩了他额头那道雷电形的伤疤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杖,他就是哈利波特,一个充满正义感,有勇有谋的`小巫师,小勇士!
我觉得作者J·K·罗琳的写作水平并不比另外的作家高明多少,她凭借《哈利波特》一举成名的秘密是她开辟了一条新的写作思路——让我们在电影那个混乱的年代中,看到了道德的力量,故事在个人对待责任方面表现出的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格进行了探索挖掘,并不失时宜地赞扬了这些优秀品质,一种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思路始终贯穿着整部电影。这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是一种映射,更是一种警戒!
电影中的小哈利曾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并重伤了伏地魔,是他失去了所有法力,因此被人们当作神话人物看待。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直到他十一岁,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
哈利那种勇敢、坚强,不畏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许许多多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会畏难却步,遇挫则衰,总习惯父母为自己解决一切烦恼,想方设法逃避一切难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在姨父家,他受尽德思礼夫妇的打骂与冷嘲热讽,被比他强壮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高傲的马尔福嘲笑,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之折服。
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正义在闪光……
《哈利波特》虽然是一部极尽魔幻的科幻电影,但又如此的贴近生活,与和谐社会相得相容。
我想,哈利波特将会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的不足之处,让我做到更好!
我更希望,《哈利波特》也能成为每个人的一面镜子,每个人都能拥有一颗善良,正义之心,那建设和谐社会也就不是纸上谈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