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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
最后自己还是去超市买了一点东西,但是消费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吧,因为之前还是有人可以说看一下哪条河就一开始第一目的就是种植二两去了,但是最后就是第一刀拿的东西就是他的邋遢方式,后来好像就放弃了,跟我逛了一圈之后去拿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拿完之后第1次想继续尝试,应该去记一下他的不能成功了。毕竟自己身上对自己的这些皮肤什么的身体状况,有什么事呢?自我感觉比较满意的,但是最后自己就去践踏自己,然后我以后后悔就真的没急了,就像我跟他说的时候,其实信号就是他一直在三叮嘱叮嘱自己说一定要按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的皮肤并不是说你下去下去,然后对自己的身体没有造成影响,根本就不会造成影响的,就是他们觉得是一种潜移默化然后自己越来的吧。
后来就是买了泡芙是相对来说比较令自己开心了,现在就是去宿舍里面我和大家一起吃,因为前几天的话他们也是买了那个蛋糕,他当时买的就更贵了一些,他买的是12块钱一盒的东西,10多块钱余姚一共有4个,然后他就和我们宿舍里面的人一起分了嘛,但是这刚才买的那个泡芙好像就只需要7块钱赚着。虽然说这种觉得里面的多少好像不一定是上今晚上给我但是进来的那一刻就其实也不多不少,好像是5个人来找,其实是刚刚好和宿舍的人分完之后自己就会吃两个,这样子也得到了自己的特殊对待,自己就会觉得很开心。
这个也是,买了一个胖胖面包,就觉得因为一开始拿的是其他相对来说比较贵一些的面包,那时候就会觉得可能自己不应该这样子吧,就因为自己,但是这种会慢慢成为一个社会无所畏惧的,这个是一吃的话就会一整天就一直在吃,然后那种面包又是比较贵的,就12块钱一盒的话就只有6个,然后6个的话可能就足够这一半天血,然后这一周一种消费可能是一种压根就没有办法承受得起来吧,所以最后就去买了另一种面包,做一个胖胖面包,是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的,12块钱一开始自己以为是14块钱的时候才看到它里面上辈子是12块钱而已,就又是有一种切性吧,就觉得好像又省钱了的这种感觉。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
前段时间从报纸上看到,一位多年经营烧烤的老板自爆自己从来不吃烧烤。因为那些所谓的烤羊肉、烤牛肉很多都是猫肉,或者是腐烂变质的肉。涂上一层特制香料,经过烧烤,人们不但闻不出臭味,吃起来还觉得很香。仓库里,食材、原料随意堆放,苍蝇、蚊子到处乱飞……天哪,这也太恐怖了!幸好,妈妈从来不让我吃路边摊烧烤。起先闻到大老远飘来的香味还会嘴馋,妈妈总说不卫生,不让买,被拒绝次数多了,也就断了念想。哈哈,妈妈真英明!
妈妈还不让我买很多东西,比如地摊、小店的商品,因为那些商品很多是三无产品,是地下工厂生产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现在的大型超市为我们带来便利购物的同时,也让我们对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我们一家总是去超市选购日常用品,在妈妈的言传身教下,我每次选购食品都会先看一下保质期、生产日期,尽量选生产日期近的。据说9月1日起食品包装上除了要标明厂家、食物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外,更要详细标注添加物的成分。哈哈,以后妈妈选购时更有得比较了。
选购完了之后,妈妈都会索要发票,特别是大件商品。这样,即使商品质量有问题,我们可以凭借发票找卖家或厂家维权。去年冬天,妈妈从超市买回来个暖手宝,一个月不到不通电了,妈妈拿着发票找到超市,超市退还了购买暖手宝的钱,妈妈又买了一个另外品牌的暖手宝。我们没有因为产品的质量而损失钱财。
做到了安全消费,就能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得舒心了!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3
一、“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4
说起安全消费,倒让我想起一件事,前年,妈妈在江都商城给我买了一件宜贝的棉衣,价格也不便宜。妈妈找了一个熟人好说歹说打了一个7折。刚穿了两天,袖子便裂缝了,张开了大嘴。妈妈和我带上发票,去找商城理论。妈妈把衣服拿出来,说明情况后,营业员便先问妈妈要购衣的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是不是就不承认呀?好在妈妈有备而来,看了发票,确认是自己卖出去的衣服之后,营业员和妈妈就开始唇枪舌战了:
营业员:袖子裂缝了不是质量问题,我们帮你用缝纫机再缝一下
妈妈:袖子裂缝了不是质量问题,什么才算是质量问题?请你给我换一件
营业员:这种程度也不至于要换件新的,再说,你当时买衣服的时候是找熟人买的,平时我们这个价格卖不起来
妈妈:找熟人买的又不影响衣服的质量,不能因为买衣服的时候稍微便宜点,质量上也就可以将就点
营业员:这样吧,这次我们帮你把衣服先缝好,下次买衣服的时候给你优惠点
妈妈:不行,这衣服是买给小孩春节穿的,刚穿两天就裂缝了,你不要吉兆我还要吉兆呢!这次的事情都解决不好,哪敢有下次?如果你不能解决,就找你们经理过来
见妈妈态度很强硬,营业员极不情愿的换了一件新衣服给我们。
有一次听大人们聊天,据说在发达国家,如果你买了一双鞋,穿了几个月,感觉有点不舒服,可以直接拿回去退,人家二话不说直接给办了,听着感觉有点不可思议,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我们的商家确实应该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不要打着“顾客是上帝“的幌子,来刁难顾客,有质量问题的衣服来调换,还说这么多废话。一位顾客就是一个市场,多一位顾客,可能带给商家多个市场,而丢掉一位顾客,可能使商家丢掉几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