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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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落实情况报告 篇1

xx银行支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履行政策性银行的责任与担当,全面落实减费让利政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熟练掌握降费政策,并积极主动告知客户。通过视频培训和线下培训等方式,归纳总结减费让利政策及相关减费措施,在客户来柜面办理业务时,积极主动告知客户该行的减费举措。

二是在网点宣传减费让利相关政策。在集中公示栏公示了最新价格目录、四部委通知、倡议书、负面清单、三级投诉电话等文件,在网点窗口摆放最新版价格目录并张贴了简易开户流程。该行还为小微企业开户专门设置了绿色通道窗口。

三是做好费率设置。该行通过对减免的账户管理费等项目及时进行费率维护,通过内部系统筛查,杜绝误收费、多收费、变相收费、隐形收费等情况,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保证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降费政策及要求全面落实到位。截止7月末,该行支付手续费累计降费共计2.7万元,惠及一百余家企业。

下一步,农发行新乡县支行将继续贯彻落实减费让利相关政策要求,用实际行动向客户提供高效、便利的柜面服务,服务好客户,推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落实情况报告 篇2

20xx年以来,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规模涉及12万余笔交易,其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约3.5万余笔。

为贯彻落实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兴业银行南昌分行按照总行及央行、银保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xx〕169号)要求,在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温度”的支付服务外,扩大优惠服务覆盖面,为所有企业客户提供“有力度”的减费让利,全面营造惠企利民的良好氛围。

兴业银行南昌分行于20xx年7月24日将ATM跨行取现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5元/笔,并对代发工资持卡人、老年人和现役军人等金融消费者实施适当减免优惠措施。自20xx年9月30日起,免收支票工本费和挂失费,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和收单行服务费实行9折优惠。同时,继续实施自主增加的免费项目,包括对磁条借记卡开卡及换卡、ATM境内跨行查询、借记卡挂失、凭证式国债凭证挂失、存折挂失、对公行内转账(包括柜面、网银、ATM渠道)等60多项基础服务免收手续费。

此外,兴业银行南昌分行严格落实总行政策,主动将监管要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的优惠政策扩大至所有机构客户。包括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人民币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实行优惠,其中,柜面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行9折优惠,单位结算卡ATM跨行转账手续费全免;开立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实行5折优惠;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同业网银/同业直联(含银企直联)年服务费实行5折优惠等。

为将减费让利政策落到实处,兴业银行南昌分行持续加大客户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宣传降费政策,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万余户。20xx年9月30日政策实施当日,分行辖内48家网点均公示减费让利服务价目表、减费让利公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体工商户服务减免宣传单。同时,银行客户服务人员主动与企业沟通对接,讲解费用减免政策,及时开展账户尽调和后续客户服务工作,提高企业客户服务满意度。

下阶段,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将继续践行“惠企利民”理念,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费让利力度,切实惠及市场主体;持续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做到“降费不降服务”,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落实情况报告 篇3

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的要求,将我行的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上亿人就业稳固,事关百姓民生福祉,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我行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政策,主动让利实体经济,适当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

我行将最新的价格公示张贴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通过LED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对支付手续费降费措施进行公示,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柜面主管负责降费政策的落实。在受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业务时,主动告知客户能享受的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积极引导客户选择适合自己业务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的支付结算方式。我行目前对小微企业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小微企业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在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三进宣传活动,组织柜面人员深入老百姓中进行宣传讲解。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的支付需求,普及降低支付手续费政策措施,讲解减费让利政策出台背景。

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社会责任。展现企业良好风貌的重要契机,我行将继续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政策,将减费让利工作做好。

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落实情况报告 篇4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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