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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为保障城市公交基本服务供给,充分调动公交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积极性,合理控制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5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xx〕34号)、《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黔财综〔20xx〕3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作用
建立贵阳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制度,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公益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以市民可承受的出行成本提供基本公交出行服务,保障市民公交基本出行需求。
2.可持续原则。坚持公交基本服务标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力相适应,企业经营保本,保障公交运营服务与财政扶持可持续,促进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3.奖罚并重。推动公交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运营成本约束与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激发企业不断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适用范围
在贵阳市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活动,适用于本方案。市交委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为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主体。
(四)购买内容
本方案所称城市公交服务,是指在贵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城市公交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
(五)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由市财政与各区财政分级负担,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市财政与各区财政负担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由市财政及各区财政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府购买机制
以成本规制为依据,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
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为手段,保证财政资金切实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二)提升企业经营活力
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时拨付,提高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债务风险。
(三)保障人民出行质量
实施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直接挂钩,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公交出行服务。
三、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算方法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应包括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和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资金。计算公式为: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算资金=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购买政府指令性服务预算资金
其中:
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运营成本预算-主营业务收入预算
(一)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
该项资金根据公交企业执行规制年度运营服务计划产生的运营成本预算与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之间的差额计算。运营成本预算是指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测算的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预算是指公交企业经营公交服务所取得的客运收入预算。
(二)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资金
该项资金根据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公交服务所需的实际运营成本进行预算,政府指令性任务包括购买公交企业完成政府要求提供的保障大型公益活动、应对突发事件和执行抢险救灾、为当地新产业发展进行的示范运行及其他政府指令性公交运营服务、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要求展示和播放的公益性广告以及在公交年度运营计划外新开公交线路提供的公交服务。下达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部门应先将指令性任务需求报送市政府,获得批复后转发市交委,并在公交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后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公交企业测算指令性任务成本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交委。
四、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核算方法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根据核定运营成本、核定主营业务收入、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收益、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进行核定。若公交票价调整导致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为负数,则该部分资金用于弥补历史补贴欠账。计算公式为: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
其中:
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核定运营成本-核定主营业务收入-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30%+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一)核定运营成本及核定主营业务收入
核定运营成本是指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核定的规制年度企业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的公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二)实发专项补助资金
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区、县)财政实际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级财政专项补助是指根据《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xx〕159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xx〕86号)等文件规定,由中央财政拨付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省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据实核定。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算公式为:
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相应的资金使用安排原则、资金支持范围、资金申报、资金审核与拨付、资金拨付方式、监督管理等政策要求,由相应管理部门进行预算、拨付和计算,做到专款专用。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政策目标。
(三)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
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是指公交企业依靠提供公交基本服务所需资产(车辆、场站等)开展多元化经营所取得收益,包括含广告、物业出租、车辆维修、加气(充电)服务和对外投资等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为鼓励公交企业依托主营业务发展多元经营业务,政府、企业按3:7比例分享多元经营业务利润,企业留存70%,用于企业扩大多元经营生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30%用于反哺常规公交政策性亏损。如公交企业多元化业务亏损,则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为零。
(四)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服务质量考核绩效指与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成绩挂钩的绩效资金。由市交委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成绩。服务质量考核绩效采用“双向激励”方式,考核成绩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时,公交企业可全额获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及额外的奖励资金,考核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减相应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具体考核方法为:
考核结果为优秀,服务质量考核绩效=500万元;
考核结果为良好,服务质量考核绩效=300万元;
考核结果为合格,服务质量考核绩效=0万元;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服务质量考核绩效=-1000万元。
考核年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减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不予发放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奖励。
(五)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
市交委根据公交企业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书面证明文件以及公交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核定政府指令性任务合理成本,在清算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时一并兑付。计算公式为:
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各类政府指令性任务成本)
五、财政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与结算
市财政局采用“分季预拨、次年清算”方式将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拨付公交企业,具体流程按照预算编制、季度预拨、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核定应发资金、结算实发资金五个步骤操作。
(一)编制购买服务资金预算
1.规制年度上一年9月底前,由公交企业编制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提交市交委审核。
2.规制年度上一年10月底前,市交委以年度公交运营计划为基础,结合本方案及《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初步编制规制年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算,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本市公交基本服务需求以及市、区两级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
3.规制年度上一年11月底前,市交委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根据正式确定的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编制规制年度市、区两级财政应负担的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4.规制年度当年,经市、区两级人大审查批准规制年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后20日内,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布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市交委与公交企业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分季度预拨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市、区两级人大批准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后,由市财政局统一于每季度末前向市交委拨付规制年度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的25%,市交委收到后及时向公交企业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三)核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1.规制年度次年2月底前,市交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对公交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2.规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核定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四)清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规制年度次年5月底前,市交委根据已预拨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规制年度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多元化经营收益、实发专项补助资金、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核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并进行年度清算。如已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高于核定金额,则超拨部分从下一规制年度第一季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拨资金中扣减。如已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低于核定金额,则在清算完毕后一个月内据实补拨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市财政局应将各区财政应负担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拨与清算)数额及时行文告知各区。
六、监督与绩效考核
(一)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公交运营服务信用记录,对公交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市交委、市财政局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公交企业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的评价工作。
七、附则
(一)公交企业未经批准自行开通公交运营线路的,不予核发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
(二)本方案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负责解释,涉及其它部门法定职责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内容由其负责解释。
(三)具备条件的区(县)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xx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二)项目单位: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三)主管部门:射洪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属性:新增项目
(五)项目起止年限:20xx年—20xx年
(六)资金申请情况:申报项目预算金额为190.8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公交公司于20xx年购买新能源公交车20辆,20xx年购买新能源公交车30辆,并全部投入营运,年运行里程约470.53万公里,运营成本共约1772.54万元。
二、评估原则
根据20xx年预算编制要求,绩效评估本着真正过紧日子的原则,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从严从紧控制项目申报和预算安排,非必要项目和工作内容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做到客观、绩效、精准。
三、评估目的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单位开展自行评估,通过自行成立方式组建评估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二)评估方法
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估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
现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通知》(川财建〔20xx〕346号)文件规定和中央下达我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表。特向市财政申请拨付20xx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190.83万元,该笔补助资金将全额用于我公司公交车运营支出。
(二)投入经济性
该项目申报预算190.83万元,本次申报金额为190.8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三)目标合理性
①项目目标有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目的、范围、对象、产出、结果等要素有概括性的文字描述;
②绩效指标三级指标内容齐全,指标值明确,项目完成指标中数量、质量、时效指标完整。
根据审定绩效目标,均满足以下条件:
①绩效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内容设定,工作内容全面体现在绩效目标之中,目标具体细致;
②目标围绕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利益相关者满意度等方面综合效益设立;
③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均有对应指标。
射洪20xx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实施可行性
实施的计划性,评估内容包括制定了实施方案或计划,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有明确的工作程序,资金足额保证,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有针对突发事件或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
该项目的实施管理及运营工作由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对项目运营进行监管。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后勤保障设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公共交通运营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加快公交场站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筹资合规性
本次筹资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合理。
(六)评估结论
合评分为91分,评估等级为优
(七)其它说明事项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承担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生态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与城市发展的经济目标、生态目标和社会目标休戚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能否保持正常的运营秩序,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交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着行业特殊的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由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营业务: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校车客运服务等,系全资国有企业。20xx年整合沂水县城乡公交,投入公交客车120台,运行18条城乡公交线路;20xx年4月整合沂水县城市公交,并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城市公交运营协议,投入新能源客车60台,运行5条城市公交线路。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
二、财政预算
1.项目预算
沂水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20xx年城市公交项目的使用绩效,该项经费20xx年预算为720万元,20xx年520万元,财政预算审批1240万元,实际拨付经费为1240万元。
2.评价结论
城市公交地方运营补贴项目绩效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经验做法
(一)加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1、公交班次控制规范,正班正点保障
城市公交运营中,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班次考核,对每个班次发班以前到调度室报班,保证了车辆正点发出。不定期上路抽查,查班次运行情况,特别是早班车、末班车的运行时间是否规范,为城市公交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群众候车等车乘车提供了方便。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
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均由安全科审核把关,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安全科对驾驶员动态管理,驾驶证到期提前提示,车辆违章即时通报,把好“人”的因素。机务科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公交车定期年审、二护,定期上修理厂例行车况检查,把好“车”的因素。双管齐下,20xx年城市公交安全生产实现佳绩。
3、抓好“三清一保”,打造良好的公交车辆形象。
清理工作台,清理车体各类污渍,清理车辆及挡风玻璃张贴物,把车辆卫生形象作为工作个一个重点,城市公交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卫生,一尘不染的良好形象。
4、重视文明服务,旅客投诉率不断下降。
工作中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拾金不昧,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对收到的旅客投诉,本着发生一起查实一起,对责任投诉严格按照《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使其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以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查实好的案例在驾驶员队伍中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站场环境。
沂水县城市公交总站位于沂水汽车站北侧,长途旅客出站后零公里换乘,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根据沂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西城公交换乘枢纽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6、发展智慧交通,智能候车,便利出行。
打造绿色出行环境。城市公交车辆全部按照4G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线路、时速、车内基本情况,保障安全运行。为方便群众乘车,公司与“掌上公交”合作,将我县所有公交站点、车辆信息、发车班次等输入该终端,乘客在公交车上扫描按照“掌上公交”APP 后能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查询乘车线路、等待时间、去程时间等。20xx年公司试点安装电子公交站棚4处,智能候车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乘车。
(二)制度健全,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
从调研情况看,我局和资金使用单位沂水县盛通公交公司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尤其是针对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为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从本项目实际看,项目财政补贴资金620万元在申请当月即拨付至公交公司,为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产出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20xx年城市公交改制以来,采取公车公营的模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彻底杜绝了原来个体业户经营始终存在的倒客、甩客、馈班、超员运输、私涨票价等问题,切实实现了城市公交安全舒适、便民惠民的优越性。
公司加大对正班正点的考核,保障了班次正常运行,群众乘车方便快捷。加大对文明服务的考核,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投诉,对查实后的责任投诉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投诉率明显下降,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公交运营中,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佳绩。公司驾驶员王京国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20xx年驾乘人员涌现出好人好事85件,拾到现金21000余元,手机12部,还有10多个身份证、银行卡、行李等,都一一送还乘客,收到乘客赠送的锦旗16面。盛通公交驾乘人员高尚的品质和道德情操,为弘扬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本项目的产出效益看,项目按照临沂交通运输集团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沂水县城市公交运营协议》实施,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指标更是显著,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更进一步彰显了项目的民生性质,满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需求和环境净化需求,群众满意度高。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xx年城市公运营补贴项目带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一)预算编制应更科学规范
本项目涉及到的1500万元资金为县财政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金。在工程项目申报报告中,本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合计1.5亿元,20xx年申请补助资金1.5亿元。20xx年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50万元,20xx年12月份,又申请追加1250万元。在实施方案中虽明确了补助资金的标准及支付的数额,但年度补助资金率低,后续补助资金缺口较大。
(二)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本项目中的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协议等事前材料,以及资金拨付凭证较为充分,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支撑材料较为缺乏,比如工程施工期间的绩效监控,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证明等。这些基础材料不足,对于评价项目开展的有效性、规范性难以提供有力证据。
五、意见建议
(一)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地方实际,科学编制预算
本项目一个突出问题是补贴资金与年度预算偏差较大,年度预算资金仅为项目预算的二分之一左右。虽申请资金和实际批复资金的偏差在所难免,但也体现部门对项目实际和地方财政实际考虑论证不甚充分。以此建议部门在项目申请论证中既要立足于民,想民生之所想,急民生之所急,切实解决百姓呼声较大的实际难题,又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同时要积极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难题,确保各民生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尽早产出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树立档案意识,提升过程管理的流畅性、严谨性
在推进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忽视过程的管理和相关材料的留存和归档。因此在绩效评价量化过程中就无法取证体现过程监控和具体绩效指标。建议以后重视项目业务管理过程手续的规范、齐全并及时归档,强化过程管理的严谨性,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同时注重与各相关部门、项目关联单位的信息沟通,提升项目实施的流畅性、高效性。
公交公司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对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20xx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金安区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及评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抽查会计凭证、现场考评和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考评程序。现考评工作已完成,满分100分,本项目得分95.3分,评价等级为“优”,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按照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安排,金安区于20xx年10月开始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第一批对全区295台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了退出经营权收购;为扩大改革成果,于20xx年12月开始对经营金安区镇镇、镇村78台农村客运车辆办理退出经营权手续。
市政府20xx年4月10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将省交通厅下达金、裕两区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补助资金用于两区城乡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的土地征迁、杆线迁移补偿、外水外电建设、原有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和新增公交站牌工程;将外水外电建设、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交由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评价的金安区交通局20xx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客运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电工程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其中公交站牌地面硬化及新增工程具体由区交通局下属单位金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金安区20xx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共安排资金1725.94万元,其中:市政府20xx年4月10日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安排金安区乡镇运输服务站补助资金1125.94万元(其中:省交通厅下达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资金660万元、市交通局下达市级退坡资金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补助465.94万元)、20xx年市交通局下达市级退坡资金农班线车辆收购补助资金200万元、20xx年预算安排农班车收购项目资金300万元以及20xx预算安排农班车收购项目资金100万元。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底,金安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支出1468.94万元,结余239万元,结余资金区交通局拟用于公交线路延伸优化及站牌建设,具体支付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xxx万元
二、项目效益
(一)助力公交改革顺利完成,构筑交通出行新格局
金安区按照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改革工作,区工作领导组在20xx年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动员等工作,保障镇村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权工作顺利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第二批78台农村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权手续,其中报废处理65台车辆、下线营转非13台车辆,对车辆、驾驶员和客运公司进行了补贴和奖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助力全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完成了城乡6个公交枢纽站、8个首末站的征迁补偿、外水外电以及招呼站地面硬化和新增站牌工程的建设工作。
自20xx年10月至今,全区全面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开通城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公交班线59条,公交旅游专线1条,投入新能源城乡公交车266台,年度客运量达40万人次,全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改革工作的完成为城乡居民的出行创造了更大的便利。
(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居民出行成本
城乡公交一体化前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多是挂靠管理,经营不规范,旺季抬价、拉客、宰客、甩客、兜客现象时有发生,运行车辆档次低、车况差、设施简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该项目完成后,车辆统一更换为新能源绿色公交车,舒适安全;驾驶员择优录取,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根据人民群众出行需求适时开通新的公交线路,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日常由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公交运营、维护和管养,经营更加规范,服务更有质量;改造后的公交线路实行统一公交票价,多数线路只需一元票价,较改革前的票价大幅降低,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既方便了农村居民出行,又推进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进程,真正做到让改革发展红利惠及所有群众。
(三)绿色出行共享生态文明,安全保障更显民生特色
此次公交一体化改革后采购并投入运行的公交车均为绿色新能源公交车,不仅为广大百姓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优质、绿色、环保的出行服务,更助力全区在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绿色家园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使城市公交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同时,通过公交一体化改造后,改变了前期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维修不到位、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跟不上、随意变更线路走向、随意上下客等不规范现象,事故易发等运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得以提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带动乡镇旅游、物流业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增色
城乡公交化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完成,不仅促进了交通出行的提升,更呈现出牵一发动全身、落一子满盘活的示范带动效应,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引擎作用。为适应以全民旅游和个人游为主的旅游业发展新阶段需求,开通了金安区公交旅游专线,由客运南站公交换乘中心发往东石笋风景区和响洪甸风景区,沿途串联了大别山石窟、嵩寮岩、毛坦厂明清老街,以较低的票价、优质的'服务和优美的自然景观以及不一样的乡村旅游感受,吸引了大批市民和游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依托建成的公交客运站及交通综合服务点,群众在交通服务网点等候公交的同时可以收发快递、网上购物,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与“最初一公里”的瓶颈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三、存在问题
项目过程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形。一是区交通局参与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施工单位授权委托其他公司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导致公交站配电工程项目涉及三个标段的工程发票及收款方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此行为不符合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部分施工单位记录的施工日志无记录人签字。
四、建议
(一)建议区交通局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开具发票。
(二)建议区交通局巩固工作成果,按照实际需求继续优化调整路线,方便乘客出行;对已建成的6个公交枢纽站、8个首末站,升级改造为集客运、邮政、物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站。
(三)建议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建设规模与建设质量,合理布局城乡路网。一方面要提高农村地区道路宽度,对现有较窄的农村道路进行适当拓宽,满足公交车辆运营需求;另一方面要优化城乡公交网络,提高城乡间、镇与镇之间及镇与村之间的道路连通度,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提供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公交通达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金安区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立项符合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发展规划、符合金安区交通局部门职责范围。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区交通局对预算安排资金“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原农班车收购补贴”项目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对公交招呼站硬化、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公交站配电工程和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内容设置绩效目标。本项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标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2.3分)
1.资金管理(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13.3分)
(1)资金到位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金安区20xx年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共安排资金1725.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25.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3分)
截至20xx年10月31日,区交通局用于城乡公交一体化支出1468.94万元,占到位资金1725.94万元的85.11%,本项扣0.7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评价组对区交通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查看了相关账簿和会计凭证,经检查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也存在不规范情形,具体如下:
区交通局实施的公交站配电工程项目有三个标段的工程发票及收款方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经询问和查看相关项目资料,发现区交通局签订补充协议不合规。20xx年8月31日,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与安徽省响洪甸发电设备检修公司(第一、第六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响洪甸公司”)、安徽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祥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响洪甸公司授权委托祥源公司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20xx年9月1日,金安区交通运输局与安徽润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标段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润扬公司”)、祥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润扬公司授权祥源公司委托代收项目工程款并开具相应的发票。以上协议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1)退出经营权工作规范性(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退出经营权奖补工作的审核资料完整、审核程序规范,奖补事项和标准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区交通局对客运班车线经营情况进行了情况调查,形成情况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对照方案规定的奖补事项和标准确定奖补金额。与车辆所属企业和车辆经营业主共同签订“六安市金安区镇村客运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奖补资金确认表”和“六安市金安区镇村客车班线车辆退出经营权协议书”。
(2)支付拆迁补偿依据充分性(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0xx年1月区交通局支付第二批拆迁补偿款427.1万元。支付依据20xx年1月20日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工作领导组报送的审核认证结果,拆迁补偿款按相关文件标准进行核算,支付依据充分。
(3)建设项目实施规范性(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评价组检查了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各项工程资料,该项目基本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相关记录,有验收和审计程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施工资料记录不规范。金安区公交站自来水外接工程共涉及14个公交站,其中淠东公交站、马头公交站、闫店公交站施工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公司的项目施工日志均无记录人的签字,其中闫店公交站项目施工日志仅记录3天。金安区城乡公交站台地面硬化工程由六安市金鑫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经检查,施工日期无记录人签字。
(三)产出情况分析(标准分值40分,评价得分40分)
1.数量指标(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1)收购镇镇、镇村农班线车辆(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收购镇镇、镇村农班线车辆78台,实际收购78台;
(2)驾驶员择业补贴人数(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驾驶员择业补贴78人,实际补贴78人;
(3)客运公司退出经营权数量(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客运公司退出经营权9家,实际完成9家;
(4)公交站外水外电工程完成数量(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计划完成14个公交站外水外电建设项目,实际完成14个。
2.质量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通过现场查看公交站、招呼站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资料质量相关结论,建设项目质量合格。
3.时效指标(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项目补贴及补偿发放、建设项目均按规定时间完成。
(四)效益(标准分值23分,评价得分23分)
1.社会效益(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
全区全面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基本实现了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20xx年10月至今,金安区开通城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公交班线59条,公交旅游专线1条,投入新能源城乡公交车266台,年度客运量达40万人次,全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100%。
2.满意度(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询问对项目实施满意度,收集有效问卷10份,调查满意度为100%。
(五)绩效评价工作配合情况(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1.项目单位配合情况(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在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期间,区交通局、区运管所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资料管理情况(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经查看被评价单位项目资料,归档及时,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