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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作风自查自纠报告 篇1
为严格按照县卫健委关于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及卫健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动员活动,严格要求在我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以及重大民生政策落实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郭胜利院长为组长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负责工作开展中的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行业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设立专项整治意见箱1个、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问题。我院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所有药品网上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确实落实省、市、县相关制度及规定。采购药品品种及规格,均由药库、药房负责人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及建议,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在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中有违反规定,收受医药公司返利等行为,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等行为。
(二)乱收费问题。我院目前未发现“大处方”、滥检查及开单提成等现象。通过对就诊患者进行电话随访问卷调查,无患者反映有医务人员索要“红包”的现象。我院严格遵守新农合患者转诊制度,实行逐级转诊。药物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质量的问题。我院目前药房储存条件完善,设置有空调,药品专用冰柜,含麻药品专用柜,无毒,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购药台账及各种票据、供货企业相关证件及资料保存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合法,过期失效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准确,无擅自配制或调制使用制剂等违法违纪行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上报及时。院内目前无高风险医疗器械。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奖惩机制。以规范处方用药、临床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积极推行临床路径。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二)强化医药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医药价格管理,清理整顿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秩序。严格秩序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对于超标准收费,自立、分解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行为严肃查处,予以重罚。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结合“三好一满意”“创群众满意医院”活动,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廉洁行医意识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自觉抵制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医德医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医疗行业作风自查自纠报告 篇2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树立医院新形象,结合我院实际,在开展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责任制,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科室。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院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工作具体事宜。现就我科在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目标,以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群众负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治理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制度建设,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1.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表彰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在青年人中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热心为患者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行业服务“窗口”建设。
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服务态度。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健全完善各项告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范畴,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畅通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加强对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报道,宣传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增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行医,依法诊疗。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务必使全体员工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医疗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1.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不得使用药品商品名开具处方。
2.认真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合理用药的内部管理,做好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我科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切实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
(三)落实收费责任,促进医疗收费规范。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收费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禁止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处方和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坚决禁止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治理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收受“红包”和药品“回扣”,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服务理念和精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格增长,纠正乱用药、乱检查、乱收费行为。把查处违反医疗道德的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以及“红包”和药品“回扣”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年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科主任要认真履行纠风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和药品价格政策,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人员培训和收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坚决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抓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各科室要在认真执行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病种收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五)畅通投诉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对医院投诉工作的管理,对医院投诉工作执行不力的科室及个人,按照院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深入开展创建“三好一满意”活动,有效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严格规范医药广告发布,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开展治贿宣传教育、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公开、使用和奖惩制度。坚持对在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按上级规定年限)的医务人员必须轮岗交流的制度,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行贿企业和受贿人员要严肃查处,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
(七)完善监督管理,深化重点环节的治本根源。
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当前医疗工作的重点,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做到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相结合,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三 、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医院及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要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医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督导督查机制,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的落实。
我科通过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使广大医务人员受到了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了诚信服务、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了医务人员的自律和自我管理意识,但仍存在很多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我科将逐步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医疗行业作风自查自纠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高邮市卫建委、市医保局等部门《高邮市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服务素质,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行风建设,根据市卫健委通知的要求,我院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的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整治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检查、整改等工作。月日,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医院公开向社会服务承诺书,坚决不过度治疗、不过度检查,在门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查情况。
全院个科室共计份归档病历,按照“方案”治理要求,设计检查项目,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由院长室牵头,组织部分科室主任进行逐一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过度检查、重复检查、高价用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和住院时间等违规情况。针对本院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化验试剂等采购全面进行清理核查,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收回扣、提成、红包和其他不当利益。医务人员个人没有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吃请或馈赠等现象发生。
存在问题:诊断欠完整、病程记录简单、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本院整体形象。
四、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服务理念。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出台相关制度性文件,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科学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进行督查、检查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联系。
(4)坚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医疗行业作风自查自纠报告 篇4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六、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