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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根据《xxxx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乱收费专项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x教发【2015】290号)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小组,于9月10日-9月14日,通过查、访、听、看等形式对全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校乱收费情况。
经过认真清理清查,我校各班均无乱收费现象,不存在擅自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有偿辅导及办班情况。
学校严令禁止教师私自办班、补课,更不允许学校为办班者提供教室及课桌凳等物品。近几年以来,我学校没有一名教师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三、教辅资料的征订情况。
我校一直以来严格要求各位老师,不准为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或变相征订教辅资料,经学校多次的抽查及专项督查,我校均无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以各种名义变相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四、“两免一补”情况。
为充分响应及宣传党和政府“两免一补”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积极宣传、认真落实,全部免除教科书费及学杂费。对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所补资金直接汇入受助学生家粮食直补存折账户,从源头上确保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总之,我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做不懈的努力。
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初中三个年级8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z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0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此,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杨白中学教师教育收费承诺书》。
二、执行学杂费、书本费政策情况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并公开了举报电话,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0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xx年春,我校代收抄本费生平10元。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只能预订一份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提前一学期预约,当学期在安大校园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在推行国家“学生奶计划”工作时,我们坚决按规范程序操作,即宣传—,预约征订—业务员来校收取费用—学校组织发放。
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收费前,除了公示外,我们还以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告知家长,让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
四、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校长一支笔审签制度和教代会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校财局管。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实行勤俭办校,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没有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现象。
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
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
副组长:黄
成员:黎
具体事务由黎永慧负责。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分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20xx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学费250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4、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11〕870号)、《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11〕869号)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11】747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支收费情况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