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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稿 篇1
同学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校园反欺凌活动。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的行为。欺凌过程,不但会伤害身体,还会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弯曲,使人精神受到痛苦折磨,严重时,还会威胁你身边人的生命安全。这不仅违背了中华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友善,而且不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重要的是极其容易伤害到同学们的身体心理以及家庭。
同学们都知道,校园是一个供我们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但是,如果这片圣洁的土地上因充斥着欺凌而失去生命,将是何等的悲哀啊!
网络上报道各种校园欺凌事件的有很多,我们学校也有此类事件的发生。
同学们,面对校园暴力,我们该做些什么呢?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反对暴力,杜绝欺凌,共建和谐校园,让每一个同学都能健康成长。
一、培养健全的人格、做一个文明的学生。
做事不能冲动,说话不能盛气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要考虑后果;发生矛盾时不要总是抓住对方的错误不放,而应该检讨自己错在哪里;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二、提高社会交往能力。
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交友要谨慎,不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与社会上的人交朋友,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多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远离不良文化。
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遇事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少去情况复杂的场所,不要单独外出,身上也不要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要及时报警。
欺凌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因欺凌而流的血还未凝固,它仍在上演,它仍在继续。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你我他联系千万家。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貌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校园欺凌,共创平安校园”。
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稿 篇2
同学们:
校园欺凌屡见不鲜,使我们不得不考虑,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校园欺凌是什么。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其他人员之间、甚至师生之间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具有敌意的欺凌、体罚、伤害等性质的欺凌行为。由于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多数是青少年在校学生,并且欺凌行为发生在校园内或校园周边,故此惯称其为校园欺凌。
然而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欺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欺凌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欺凌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欺凌者的傲视,被欺凌者的轻视,旁观者的漠视,都是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打破了校园里原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我们应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①不崇拜欺凌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不做咄咄逼人欺负者,不做弱小羸弱被欺负者,不做无动于衷旁观者。
②不参与校园欺凌,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欺凌行为中的帮凶。
③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例如在球场上不做过分的挑衅行为,在平日课上课下的偶尔哄闹中不对同学过分攻击,语言艺术,点到为止。
④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由于欺凌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会产生恐惧和焦虑,部分同学不敢将问题报与老师家长,更不用说报警了,甚至在问题严重后警方调查时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助长了欺凌败气。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要学会使用法律护盾来维护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我们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能轻言放弃,当他人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彼此努力,使欺凌远离我们的校园,使我们的校园成为守护我们成长的快乐天地。
杜绝校园欺凌,守护生命成长。我的发言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聆听。
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纪律。
一个文明的校园,必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校园,一个文明的人,必定是一个守法的人,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是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学生。我们要特别注重增强法律意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思考这是否合法,合法当行,违法必禁。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时刻注意遵守校纪班规。树立起强烈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要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我们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要互相帮助,不打架,不斗殴,不做伤害别人的事。
4、不以大欺小,不敲诈勒索。不能见到别人的财物就想据为己有,甚至强行索要。
5、遵守纪律,遵守班规,不顶撞师长,老师批评要虚心接受。
6、不随意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不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场所。
7、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8、讲文明,讲礼貌,不骂人,不打架。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9、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
10、晚上要早睡,早上要早起。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
11、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及时请教老师或家长。
13、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4、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墙壁涂抹刻画。拾到东西要及时交给老师或学校。
15、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追逐打闹。
16、公共场合遵守公共秩序,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学法知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稿 篇4
各位领导,同事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城市,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