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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篇1
3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召开工作会议,深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精神,部署20xx年城建环保工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委员田秀玲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和城建环保工委20xx年全年工作安排,并就调整后的工委委员情况向与会人员做了通报,对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14件城建环保工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具体责任分工。与会新老委员纷纷表示,一定积极参加工委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做好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全力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齐心协力,促进本区城建环保各项工作的开展。
会议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做了讲话。他对城建环保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做好新一年工作对委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素质。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有着极强的程序性和法律性。各位委员只有不断夯实法律基础,加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才能不负重托,依法尽好代表之责。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作为人大代表,应进一步明确如何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不辜负选民重托。身为工委委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职上更要先于一般代表,始终坚持从人民的重托中提炼责任感,在具体的工作中实践使命感。
三要增强大局意识,建言督政。各位委员不仅要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工委的全年工作安排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更要着眼大局,紧紧围绕全区的经济建设发展建言献策、议政履职。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采取督办前与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见面、督办中与具体承办部门见面、督办后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见面的“三见面”方式,强化办理实效,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为新大东的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会议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委员钟斌主持,城建环保工委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篇2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10月中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我委就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城市管理机构初步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于XX年7月批准成立了张家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挂靠市政府办的正处级单位,履行城市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城管局下设市城管执法支队,为科级定向补助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5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也分别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城市交通路网体系基本形成,先后修建了城市快速路,完成了钻石路、西坝岗路、张宣公路、清水河两岸道路等城区“九纵六横”以及张宣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度110公里;实施了贯穿市区23公里的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建成30座橡胶坝、11道拦沙坝,蓄水量达到800万立方米,明湖和洋河治理工程均已启动;城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建设得到加强,公园、广场、桥梁、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得以强力推进。
(三)景观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截止到9月底,共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危陋建筑20多万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5600余块;完成了12座桥梁、14公里河道栏杆及主干道路、大型建筑物、城市出入口的亮化工程;在中心城区开展了绿化景观整治工作,种植各类苗木2100万株,完成今年确定绿化任务的102%;在主城区开展了国庆花展活动,共摆放大小主题花坛80余组,摆放各类花卉40余种350万盆(株);对清水河两岸等楼体实施了“穿衣戴帽”工程,完成既有建筑改造217座,粉刷墙体12。66万平方米。
(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积极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共清理露天烧烤90余处,责令整改、规范经营商户350户;积极开展倡导文明养犬活动,制定了《中心城区开展倡导文明养犬活动方案》,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展了建筑垃圾遗撒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整改通知书800份,查扣违章车辆18部;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共检查在建工程65项,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57份,发现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35项;开展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集中整治行动,累计规劝清理游商、游贩和占道经营11000人次。
(五)城市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坚持以定人、定岗、定路段、定标准为核心的“四定”责任制,不断提升路面清扫保洁质量,主次干道、重点地段实现了24小时保洁;加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了《张家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先后三次开展了对辖区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探索建立群众化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存在问题
在城市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阻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的提高。
(一)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缺乏系统谋划和强力推进,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职责界定不清,管理职能分散。“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市和区两级政府、区与街道、市和区城管局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城区街道和社区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有部门的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城市管理涉及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养犬及停车场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局、公用局、园林局、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造成职责不清,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城市管理功能。市、区城管局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难以实现对中心城管执法的有效指导和协调。
(三)规划控制不严,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
尽管我市在规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详细规划出台的滞后性,往往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原则、布局和功能得不到全面体现,特别是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市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随意停车、乱堆乱放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缺位,执法力量薄弱。
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市环卫等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新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我市虽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未进入政府序列局,人员工资和经费财政未实现全额拨款,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也没有赋予其相应的城市管理职能。市城管局及桥东、桥西、高新区三个区的城管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0名,城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装备陈旧落后。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一些长效管理机制不能很好地落实。
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不健全、不完备,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原有的若干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原有的一些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居民养犬、露天烧烤、交通秩序等不能实现规范化管理,“门前三包”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城管领导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一级应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组织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有关事项。
(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着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应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组建完善新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赋予其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管理的“牵总”作用,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解决目前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
(三)加强规划执法管理。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问题,既要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又要高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全面加强规划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强化规划工作层级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坚决维护公众利益。
(四)完善基础配套建设。
今后应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当前特别要对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公共绿地、休闲活动场所等进行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公共活动场所少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能充分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城市管理提供物质保障和服务平台。
(五)强化城管资金保障。
应按照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相适应的要求,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城市管理的投入。城市管理经费要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逐步改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充实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的工资、经费财政应全额划拨。
(六)推进城市精细管理。
今后应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快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明确各类管理目标的责任主体、作业标准、管理措施,从线到面、从面到点,建立可查询、可评价、有考核的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要实行管养分开,推向市场,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七)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所提出的要求,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八)注重宣传教育引导。
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以人为本,与广大市民进行广泛的交流和互动,加强与广大市民的沟通与联系,使广大市民支持理解、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爱我家园、人人维护城市形象的深厚氛围。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实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城市环境不断优化,功能不断完善,为推动东营新一轮科学跨越提供了可靠保障和有力支撑。
(一)狠抓城市运行维护,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实施了水厂扩容升级和改造工程,供水能力实现翻番,供水质量大为提高。积极争取胜利油田增加返输气指标,引进中石油气源,年内计划新增气源30万方/日,构建起稳定可靠的多气源保障体系。实施了中心城居民室内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部分城市片区供热工程、供热站搬迁改造工程顺利完成,新增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中心城集中供热率达到82%。扎实做好园林绿化管养和提档升级工作,积极推广林荫路、绿道建设,东城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7.6%,建设绿道100余公里。全面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及除尘作业,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全市80%以上的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处理。认真做好道路、路灯、排水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市政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实施了市政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中心城市政消防栓改造、城区桥梁加固等公共设施升级改造系列工程,城市功能得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二)严格依法行政,城市环境更加舒适宜居。加快数字城管体系建设,中心城数字化城管运行机制日益完善,构建了信息采集、任务派遣、监督评价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运行以来累计受理案件30余万件,城市管理效能明显提升。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市和XX区、开发区三方联动,组织开展了创城环境综合整治、城区清脏治乱行动,实施了胶州路等11条严管示范街创建、鲁班公寓农贸市场等中心城早夜市建设项目,累计清理积存垃圾13万方,施划停车泊位3000余个,城市“六乱”、卫生死角等问题得到明显改观。严格落实省政府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散流物体运输管理集中整治活动,严查建筑渣土乱堆乱弃、运输车辆遗撒、施工扬尘等违章行为。不断加大治违控乱力度,累计拆除违章建筑330余处、面积8600平方米。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承载能力明显提升。20xx年累计投资12亿元,实施了金湖银河、西城改造、市政道路完善、垃圾污水处理等5大类59个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民坚实的硬件保障。对温州路等16条主干道进行绿化提升,城区面貌明显改观。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筹措资金9亿元,实施了东城北、东城南、西城北三个污水处理厂、中心城生活水质提升工程、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不断加快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实现污水处理的建制镇达到20个,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80%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市政公用事业保障能力还不够强。部分城区供水压力不足、管道老化,燃气安全供给水平不够高,地下燃气管线存在安全隐患,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供热难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中心城特别是西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完善提升任务繁重。同时,建设资金到位率偏低,影响了工程进展。
(二)市政管理机制没有完全理顺,日常管理水平还需再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高,还存在盲区和“三不管”地带。目前,中心城分东城、西城和开发区三块,分别由市、XX区、开发区负责管理,加之油田负责的单位和小区,相互之间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市政设施管养标准不一,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成效还不够显著。城管执法依据不具体,手段弱化,社会认同度低,市民支持和参与度不高。公路市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时紧时松、时好时坏,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等现象屡禁不止。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市级城管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借助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街、居、小区建设等平台,强化市民的法治观念,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文明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建管水平。市、区、开发区和油田要加大城市管理和运行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运行的投资水平,着力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保障能力不足、设施老化等问题,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全面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要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数字城管体系,大力推进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和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管养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机制,构建大城管格局。要牢固树立城市管理市区一体、“一盘棋”的思想,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切实改变目前中心城条块分割、管养标准不一的问题,在油田、开发区、XX区和市直管理区域建立大城管体系,明确各方市政管理和投资保障责任,提高中心城区市政管理一体化和资金保障水平,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拉近与广大市民的距离,营造更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乱搭乱建等城市“六乱”现象,努力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实现我市新一轮科学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篇4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6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和重点建设地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情况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特别是新区划调整后,在统筹城市发展、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明确沈阳汽车城和大东新城的发展定位方面,发挥了规划的先导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由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规划体系日臻完善,使我区分区规划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基本完成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规划部门先后于20xx年10月编制完成了《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6月完成了《东中街地区交通专项规划》和《东中街市政设施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管线改造规划》,20xx年2月完成了《大东区黎明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5月初步完成了《大东区分区规划》,20xx年2月编制完成了《大东新城概念规划》和《大东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目前43平方公里的概念规划与2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
(二)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方式,积极探索优化服务的新途径。为了更加贴近大东区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的项目引进工作,区政府及规划部门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审批流程。尤其对市区重点项目,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华晨宝马落户大东,该项目从提交申请到审批完成仅用了6天时间,高效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建设单位的一致肯定;
(三)实行部门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权属于行政执法局,违法认定则属于规划国土资源局,虽然两权分离,但两家单位都能够主动协调,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实行联动,使查处违法建筑的力度不断加强。《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了8个违法建设项目,立案24件,罚款318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组我们看到,我区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和规划执法人员对《城乡规划法》学习不深不透,存在“如果完全依法办事,很多建设项目就无法进行”的错误认识。
(二)《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市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但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意识仍不够强,缺乏规划公告意识,对程序违法认识不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
(三)部分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城区违法建设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执法检查组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能确保《城乡规划法》正确贯彻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要把《城乡规划法》列为领导、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规划部门的业务管理水平,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全社会自觉形成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规划执行和管理力度。城市规划一经法定程序审批,就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对个别确需调整规划的,须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规划、建设、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管,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力求避免利用违法建筑向国家索取赔偿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要切实强化对规划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运用先进技术和理念,不断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规划管理部门要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要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依法报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