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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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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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篇1

《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第一次遇见《长恨歌》,是在爸爸的《唐诗三百首鉴赏辞典》里,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长的古诗。爸爸告诉我这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诗作中脍炙人口的名篇,讲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故事,可惜是个悲剧。我最喜欢其中的这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二次遇见《长恨歌》,是在9月的一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专门去临潼观看《长恨歌》歌舞剧。歌舞剧的舞台非常震撼,场地的中央有个水上表演台,舞台的`后面就是骊山。这个歌舞剧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杨贵妃入宫、第二部分马嵬坡兵变、第三部分唐玄宗思念杨贵妃。

第一部分开场,骊山上繁星点点,月光照在杨贵妃的身上,她在空中翩翩起舞。她撑着一只小船,披着华丽的外衣,非常优雅。舞台上水幕突然升起,杨贵妃享受华清池最美的温泉,于是就有了那句:“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第二部分开场,叛徒安禄山反动兵变。突然一声响,整个舞台变成了火红色,展示了安禄山他们民族好斗的个性。马嵬坡下,将士们逼迫唐玄宗处死杨贵妃,说的就是那句“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第三部分开始,舞台灯光又变得柔和,唐玄宗在思念他们俩从前的生活。喜鹊为他们搭起了桥梁,使他们再次相聚。我想说的应该就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这就是我遇见的《长恨歌》,我很喜欢古诗词,每首古诗各有各的特点,希望大家都一起来了解古诗词。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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