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教材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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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教材费自查报告 篇1

关于上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总结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一直以来,我院都把规范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年初,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审计、监察、财务处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处理日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出现问题就追究其谁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力度,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一步开创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整章建制,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1、根据财政育部、国家物价局《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学院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2.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坚持“一证(收费许可证)、两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收费办法。

4、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对获得奖助学金、因物价上涨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的学生在校园网上公开,对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跟综检查。本学期应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48.5万,已安全准时到位。

5、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学院任何部门代购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

6、组织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纠风约谈”和“三卡一证”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反馈。

7、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一旦发现按照《商洛学院财务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8、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今年上半年配合上级要求开展“关于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三、强化监督,专项查处,务求工作实效按照治理小组要求对2011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总结如下:无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全面、合理;教材订购未超范围;按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已经过年检,收费项目规范;没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专户专储。总之,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代收教材费自查报告 篇2

一、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法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各部门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收取任何费用,不准自立代收代办项目。没有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

二、严格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置专门的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收费一律归口由财务室统一办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财务室加强教育收费的资金管理,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规定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过程中坚持专人负责收费、专人负责复核、专人负责检查,实行教育收费层层负责制。

四、通过检查和自查,我校没有发现违规收费的行为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切实将收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对我校审核通过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依法收费,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联系安排工作手续费”等现象,不存在服务性收费。若干年来实现了零投诉。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继续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了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代收教材费自查报告 篇3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14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代收教材费自查报告 篇4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09]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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