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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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度绩效评价经费参照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计费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预算安排50万元,实际支出76.8万元,执行率154%。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重点评价项目同比增加了5个项目;评价项目总金额达11.07亿元,同比增加9.88亿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有关制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粤财绩[2016]4号)、《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县区府[2016]29号)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定点采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和拨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评价项目9个,通过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在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内容、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32项相关政策建议。

(二)具体绩效情况

1.产出数量:年初设定目标≤10宗,全年实际完成9宗。

2.产出质量:主要从项目资金、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绩效方面,按工作要求完成绩效评价,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合同,验收合格率达100%。

3.产出时效:已组织开展的9宗绩效评价均在20xx年内按时完成。

4.产出成本:实际支出76.8万元。

5、经济效益:对评价等次为“中”的2个项目,建议参照粤财预[20xx]153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规定,按不低于20%的比例扣减对应项目预算额度。对专项绩效评价发现的存在问题责成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促进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绩效评价经费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总体良好。

存在短板主要是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价工作时间安排需进一步优化,绩效结果的应用还需进一步提升。

区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2021年区人大部门预算批复收入153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37.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95.61万元,截止2021年年底实际执行1716.67万元,执行率112%,其中基本支出执行897.63万元,基本支出执行率为:95%项目支出执行819.03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13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绩效考核方面

区人大分别对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执行进度及年度终了后全年资金绩效评价,详细评价考核各项明细绩效指标

2、预决算公开

2021年度分别在呈贡政务网和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对2021年预算进行公开,2020年年终决算公开。

3、存量资金

响应财政快速消化存量资金的要求,区人大2020年初结转结余为0元,合理有效使用资金,2021年无存量资金,同时当年末结转结余0,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

4、资产管理

2021年年末资产合计760826.4元,其中货币资金137243.98元,固定资产净值334082.97元,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0元,无形资产净值197531.05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1968.4元。

5、三公经费

2021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6433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4332元,车辆2张,接待费用预算10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执行10663.98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774.98元,接待费用889元,无出国经费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2021年人员变动较频繁,单位内控制度制度略有调整与增加。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等。

2021年年初预算15326465.2元,2021年年末决算17166674.39元,预算执行率11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7166674.39元,其中:基本支出8976329.54元,占总支出的52.29%;项目支出8190344.85元,占总支出的47.71%。2021年年末结余为0,无结余,当年收支平衡。

资金使用由科室提出申请,填报项目绩效跟踪表,提交科室主任审批,再由分管领导审批,再交由财务人员交到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申报,同时财政系统录入资金用款计划,等财政资金流程审核通过后,科室提交需要支付金额,单据齐全,领导审批后,支付资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目的梳理资金、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分享经验、科学合理使用资金,让资金产生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绩效评价工作按季度开展,由办公会通报当季度执行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实施资金动态,各科室发表各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并争对目前进度与开展情况讨论与研究,找出目前开展中的难点,探讨出下季度工作开展安排,并对年初绩效目标各项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找出应对办法,并及时进行二次跟踪与评价,全年下来,所有科室对项目有了更深入分析评价。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21年年初成本预算15326465.2元,实际执行17166674.39元,省市级拨入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2、效率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从效率性上来说,基本支出按月进行开展,进度达标,完成情况良好,但项目实施方面来说,由于换届选举经费11月才开展,一二三季度不够理想,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开展进度有点缓慢,项目管理进度把控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学习

3、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从效益性来说,项目的预期目标基本达标,完成程度约95%,所有项目对经济的推动有着一定程序的影响,让更多社会群体享受更多的政策措施,集思广义,推动更社会不断的进步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一)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建设还需加强,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人大监督工作刚性措施的落实、常委会作出的各类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区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

(四)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人一委”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专(工)委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常委会机关服务和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五、有关建议

针对特殊事项的项目,能否可以不按统一进度考核来执行。建议允许一事一议来打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区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承担20xx年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为20xx年度向社会公开聘请15家第三方咨询公司及部门14位专业技术人员支付服务费,购买办公用品、升级办公软件。

二、资金使用与绩效情况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xx年度梅州市梅县区财政性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及《梅县区财字[20xx]36号 计酬管理规定20xx年修订》规定,支付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服务费454.37万元,审核人员绩效工资109.85万元,办公用品、软件购买升级费用11.18万元。

(二)具体绩效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审定358宗,送审金额35.43亿元,审定金额32.66亿元,核减2.77亿元,核减率7.82%,其中预算173宗,送审金额23.79亿元,审定金额21.81亿元,核减1.98亿元,核减率8.32%,结算185宗,送审金额11.63亿元,审定金额10.85亿元,核减0.78亿元,核减率6.71%。

三、存在问题

审核资料不完善,存在比较多的项目漏设计或预算缺项,造成来回函件回复时间增加。

加强对第三方咨询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审核质量。

总体评价

充分利用预算资金,扩充了审核力量,提高了审核质量效率、更好地为财政资金基本建设工程资金把关。

区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我们接受委托,对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与本次绩效评价相关的资料由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对其发表评价意见。

我们的评价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指引》(会协[2016]10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指引》(会协[2016]10号);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位于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7号西裙楼1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主体功能区划;负责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黎阳镇位于黄山市中心城区西南端,隶属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镇域面积22.89平方公里, 辖8个村3个社区,常住人口3.96万人。历史文化悠久。公元207 年设犁阳县,晋改为黎阳,“两江交汇,三省通衢”的地理位置,使黎阳千年来成为皖浙赣边陲商业中心和新安江的码头重镇,有“唐宋之黎阳,明清之屯溪”之说。交通区位优越。徽杭高速公路、合铜黄高速及220省道穿境而过,黄山国际机场位于镇北郊,黄山高铁北站、黄山火车站均在十五分钟交通圈内。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 807号)要求, 为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要围绕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新安江流域十大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新安江水环境保护要求,科学规划。

2012年起,财政部、原环保部等有关部委在新安江流域启动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首轮试点,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二轮试点期间,皖浙两省出资均提高到2亿元。

2018年,安徽省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推广至全省,安徽121个断面纳入补偿范围,涵盖全省境内的淮河、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

第三轮试点为期三年(2018-2020年),浙江、安徽每年各出资2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与前两轮试点工作相比,第三轮补偿协议对水质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在水质考核中加大总磷、总氮的权重,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和总磷四项指标权重分别由原来的各0.25调整为0.22、0.22、0.28、0.28,还相应提高了水质稳定系数,由第二轮的0.89提高到0.90。与此同时,第三轮试点在货币化补偿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的补偿机制,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通过设立绿色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投入,另一方面将充分发挥杭黄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联通作用,按照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的原则,积极创设平台,强化杭州市和黄山市的产业项目对接,协力推进黄山市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把黄山——新安江——千岛湖——富春江——钱塘江打造成长三角乃至全国最美生态旅游风景带。

(二)项目绩效目标

铺设污水管道6700米,建设真空提升泵站1座;沿岸1200户住户、7家工厂完成改厕及污水入管;完成3600米横江、率水河岸清理、横江隆阜段500米河道清淤。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优化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态区域建设,促进隆阜片区和枧忠片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有效提升。营造良好河流生态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水质、提升河道泄洪蓄水能力,有效保护隆阜古街、古埠头等沿河古建筑。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掌握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的绩效情况,查找财政资金在效率效益、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供决策依据。特开展本次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为保证本次绩效评价的顺利实施,在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财政部门的层级、预算部门的不同以及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在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使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分值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3.绩效评价的具体方法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审查相关实施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程序,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以及因素分析法等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如下:

1.绩效评价前期准备阶段

(1)接受绩效评价主体的委托,签订业务约定书;

(2)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3)明确绩效评价基本事项;

(4)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1)根据项目特点,按照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案卷研究、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

(2)对数据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

(3)结合所收集和分析的数据,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3.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阶段

(1)根据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2)与委托方就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充分沟通;

(3)履行评估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4)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绩效评价情况

屯溪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四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六项:项目立项、资金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三级明细指标28项,满分分值100分,得分97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投入指标:(总分25分,得23分)

项目投入阶段的二级评价指标分为项目立项、资金管理两个方面,三级明细指标6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指标分9分,得9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在立项合规性方面,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求向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立项的.报告》(黎政【2019】164号),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审批,出具了《关于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黄政函【2019】297号)。设立过程符合政策规定,申报内容完整,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本项目应铺设污水管道6700米,建设真空提升泵站1座;沿岸1200户住户、7家工厂完成改厕及污水入管;完成3600米横江、率水河岸清理、横江隆阜段500米河道清淤。绩效目标的设定明确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3)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设定的绩效评价明确、清晰、细化,实施计划完整、详细。

2、资金管理,(指标分16分,得14分)

(1)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计划财政资金为1,100万元,2019年12月实际到位财政资金1,100万元,到位率为100%。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指标分9分,得7分)

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742.26万元,拨付资金770万元,占比96.40%,使用率90%(含)-100%,得7分。

(3)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要求安排自筹0万元。

(二)过程指标,(总分30分,得30分)

项目实施过程阶段的二级评价指标分为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两个方面,三级明细指标11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业务管理,(指标分17分,得17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执行基本建设四项制度,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制并得到规范执行。

(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实施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政务公开情况,(指标分2分,得2分)

该资金安排的项目为通过财政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

(4)项目建设报告情况,(指标分1分,得1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通过规定程度向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5)项目验收情况,(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尚示竣工验收,但在资金拨付过程均经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

(6)变更控制情况,(指标分2分,得2分)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现变更情况。

(7)项目档案管理,(指标分1分,得1分)

该项目档案通过专人管理,专盒收放,资料齐全。

2、财务管理,(指标分13分,得13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指标分2分,得2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规范有效运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6分,得6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对本项目建立专项核算,没有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或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3)按合同约定付款,(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相关款项。

(4)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2分,得2分)

该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办法措施,没发现违反办法措施的情况。

(三)产出指标,(总分25分,得24分)

项目产出评价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为项目产出,三级明细指标6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完成进度,(指标分2分,得1分)

该项目计划实施的实际总投资额为1,100万元,项目已完成投资额742.26万元,完成比率为67.48%,完成率50%(含)-80%,得1分。

(2)项目时效控制,(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按照《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设周期12个月,2020年年底之前完工,2020年12月25日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

(3)项目实施内容,(指标分3分,得3分)

该项目按照《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内容实施。

(4)项目完成质量,(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在资金拨付过程均经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

(5)项目投资控制,(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6)项目相关配套设施情况,(指标分5分,得5分)

该项目达到预期功能需要的配套设施已经实施。

(四)效果指标,(总分20分,得20分)

项目实施效果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为项目效益,三级明细指标5项,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的实施通过横江隆阜段清淤、建设污水管网防止直排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修复隆阜片区良好生态水环境,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可有效推动隆阜古街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率水沿岸环境整治可有效改善黎阳水域生产生活环境,可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工业资源实现生态集聚发展。

(2)社会效益,(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的实施优化了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态区域建设,促进隆阜片区和枧忠片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有效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实施营造了良好河流生态系统,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水质、提升河道泄洪蓄水能力,有效保护隆阜古街、古埠头等沿河古建筑。

(4)可持续影响,(指标分4分,得4分)

该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有利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可持续性发展和利用。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分4分,得4分)

公众对项目实施所取得效益及目前的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即满意人数与询问人数(15人)之比为100%。

六、绩效评价结论

我们认为,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新安江支流率水、横江部分河段沿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淤工程项目,较好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7分,一级指标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等级一般划分标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7分,为优等。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1.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742.26万元,拨付资金770万元,占比96.40%。该项目2020年12月25日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按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及时支付,避免违约风险;

2.该项目完成进度指标以已完成的投资额与计划实施的实际总投资额比率进行评价,完成率为67.48%。但该项目2020年12月25日已通过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工程造价审核,按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反映的完成率指标失真;

3.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在项目实施前期加强政策和项目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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