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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十不准》心得体会 篇1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
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教师人格的力量首先应当表现出坚定明确的方向性。每个教师都要始终如一地把热爱教育事业当作自己人格最集中、最本质的体现,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永远以一种旺盛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工作。其次,教师人格的力量应当表现出言行的一致性。一个教师要教育学生具有高尚的人格,自己必须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立教。此外,教师人格的力量还应以先进的思想、优秀的品德、良好的作风、渊博的学识去教育和影响学生,带动学生去追求理想的人格。
这是我对师德师风的一些体会,我自己要从以上各方面努力,坚持不断的学习,使自己能在不断更新的知识中汲取营养,能够把自己所学奉献给学生,更会在道德和作风方面给学生以积极的影响。
《教师十不准》心得体会 篇2
1、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不向学生传播落后思想。
2、不准在工作期间经商搞第二职业。
3、不准举办收费补习班,搞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乱收费,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不准以各种形式向学生摊派、兜售学习资料及其它商品。
5、不准对学生说粗话、脏话、挖苦讽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后进生,不刁难学生和家长。
6、不准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让学生及家长干私活或接受家长宴请与馈赠。
7、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8、不准在教室吸烟和在校内穿拖鞋、背心、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发,女教师不浓妆艳抹,不准在课堂接打手机。
9、不准强迫学生购买亲属开办的商店及饭店的商品及食物。
10、不准做其它有损教师和学校形象的事。
《教师十不准》心得体会 篇3
最近学校组织学习了关于“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师德师风学习,学后深有感悟。师德师风就是教师在社会、在家长和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框架,是职业道德底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期对教师的特定要求。
如果一个教师不是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而是违背了这十不准,即使你是一个学识再高,教学水平能力再强的教学骨干,也会因为言行不一,没有秉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信念,对你进行一票否绝,而使自己在公众的形象大打折扣,并影响社会对整个群体的评价。那种鹤立鸡群的滋味,想必高于泰山之首。通常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所以身为教师,我们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就得像蜡烛成灰一样,因为我们做的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得像传说中的圣人一样,你是不能犯错误的。你犯了一点小错误,也会被社会无端地放大,成为万恶不赦的罪过,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现在这种时代的进步,以及人们对生活方式的要求,已不在是那样的单调。但是设身处在这个群体,无论别人怎样享受我们只能认真的穿好我们的外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就算别人可以押宝,夹牌,打麻将,(当然有的是为了娱乐)但是身为教师,因为行业性质的约束,只能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地约束自己,不得越雷池一步,不得涉足这种在人家眼里平常稀松的活儿,也去一试身手。就算是看客,你都要站在一定的距离之外,因为你在几十年如一日的教学生涯中,站在三尺讲台上没有挪过窝,培育了满园桃李,成为了当地的风景。要是做了煞风景的事,像竖过贞洁牌坊的贞女,你再醮,就是万恶不赦了,而对一向只认钱财不认人的薄情妇人则可以听之任为。这就是社会的两重性,两重评价标准。既然你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该像公众人物那样,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不欺暗室,才会因为自身坦荡荡的君子之风而睡个安稳觉。
平心而论,教师也是人,也是食人间烟火的凡夫俗子,也要与周边的人打交道,应该熟谙人情世故,朋友之间礼尚往来的吃请、交流也属常情之列,不能因为“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礼品”而板着面孔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置于我们的职业,我们不可以跨越,还是应该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不管是十不准也好,,二十不准也好,归结到底,一句话就是,不得做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不得说有损教师形象的话,用自己良好的行为践行学高为师,行无言之教。身教胜于言教,那样所谓的种种戒律清规都没有什么可怕了。因为有了规范,因为有了养成教育,这些要求已深深地烙在了心中,化作了自己职业的一部分,像吃饭穿衣一样普通,像呼吸空气那样自然。
不过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下,难免其次。我们一方面以道德规范要求自己,一方面以“十不准”自律,行走在提倡的上限标准和不容践踏的道德底线之间,不局限于上面列举的十条不准,就会无往而不胜了。
《教师十不准》心得体会 篇4
近日,教育部颁发了《教师十不准》条例,对我们提出了具体
的要求,我觉得这是很有意义的,他让老师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师者,传到授业解惑也。”
师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师德建设
必须贯穿于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
教师十不准的核近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
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我们应对孩子做出良好的榜样,把学生看作学习、生活的主人;对学生严格要求,用真诚的爱心去浇灌他们。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做好教书的工作,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育人的工作,为孩子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
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尺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
总之,教师必须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塑
造新一代,自己的道德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既要把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学生,又要用自己的高尚人格影响学生、感化学生,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发展。因而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美好的心灵。在工作中,教师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师十不准》心得体会 篇5
一、外在形象方面(2条)
1、不准穿着奇装异服进入课堂,衣不露脐、禁止吊带装及背心。
2、不准教师在课堂上浓妆艳抹,戴夸张首饰。不准男教师留长发,不在学生视线范围内抽烟。
二、言行举止方面(4条)
3、不准歧视、打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4、不准旷课、无报备私自调代课、停课、无教案上课。
5、不参与赌博、非法集会、从事特殊服务行业、参与各类宗教封建迷信活动。
6、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的其他言行。
三、廉洁自律方面(4条)
7、不准以老师工作之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收受财物。不准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
8、不准私下组织学生开展有偿家教辅导活动。
9、不准在无报备的情况下进行第二副业,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借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兜售商品。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盗取学校公用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