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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研报告 篇1
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村服务中心建设现状,督促各乡镇完成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更快更好地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改善,提高农村村民自治和村级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建设,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开展此次调研活动。自3月1日至4月1日,县委组成调研组,利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现场查看、与不同层次的人员座谈等形式,对全县14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了一遍。
一、我县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现状
其中汶上镇建成1处,南站建3处,康驿建成1处,南旺在建1处,刘楼乡在建1处,次丘镇在建2处,寅寺镇2处建,郭楼镇在建1处,郭仓乡建成1处,杨店乡建成3处,白石乡在建1处,军屯在建2处,苑庄镇建成1处、在建一处,义桥乡建成1处。全县已建成10个,在建11个。
其中南站镇已建社区3个——辛店社区服务中心、南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曹堂社区服务中心。辛店社区服务中心属镇企共建,三层楼,三十余间,分设为民服务大厅、社区室、警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南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原南站老法庭改建,分设为民服务大厅、社区卫生室、社区警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其中为民服务室设立六个服务窗口——窗口、、新农合、土地流转、经管站、窗口。康驿镇专门成立了社区建设指挥部,已建社区服务中心一处——三十里铺社区,为原村委改建一部分、村民共建一部分,三层楼,20余间房,已建成广场,整合了卫生室、。郭仓乡已建社区为任仓社区服务中心,四层,60余间,与镇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杨店乡已建社区3处——庙口,王楼,泗汶社区,其中庙口社区为原预付厂自建,共56间,除预留社区办公用房外,其余运作,开展社区服务同时利用局驻村契机,共建同心花园(文化广场)。泗汶社区为四村联建,各村按人口比例分别筹资,以后四村合署办公,原集体办公用户籍拍卖,拟建三层,1386平方,门前设广场。门面商业运作,开展社区服务,部分已建成。已建集中居住楼房3幢,是下步社区整合的一个典型代表。白石乡在建社区为寨子社区,已建成居民楼4幢,门面已开发为各种社区服务项目,并且预留了办公用房,方式是驻地开发与村民集中聚居相结合,是农村社区中心建设的另一个典范。苑庄镇已建成社区为前小秦社区,他们利用上级联社优惠政策,在县联社的支持下,社区拿土地,共建成为集、农资、生活超市、饭店、、卫生院、浴池、警务、广场、阅览室等为一体的政治、文化中心,目前该中心运作良好,辐射周围3公里。义桥乡已建社区服务中心为沈营社区服务中心,四层楼,并以完成集中居住,主要是利用搬迁之际统筹规划,一步建成。汶上镇柳行社区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在建社区服务中心情况:刘楼乡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年底前建完。次丘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徐村社区服务中心正在筹备。寅寺镇石楼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寅寺镇社区服务中心在建,11月份建完。郭楼镇马店社区服务中心,年底建完。军屯乡:李集社区服务中心,已启动年底建完;南陶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年底建完.苑庄镇新苑社区服务中心,年底建完。
二、取得的经验
(一)拓宽投入渠道。一是县乡把财力和争取的项目资金尽量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上倾斜,将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设立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二是部门资源和小城镇建设、村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其他支农经费,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对接,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按照“捆绑发展、集中使用、上下齐攻”的原则,将各级各部门用于农村社区的警务室、卫生室、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站、文化大院、生活超市、农资超市、慈善超市、农家书屋、体育健身设备、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整合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避免多头建设、重复建设、分散建设。
(二)整合各种资源。一是农村自有资源整合。各社区利用社区闲置设施、房屋、土地等资源,采取改建、联建、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或改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二是挖掘社区人才、资金潜力,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兴办各类服务项目。三是整合各种技术、信息资源。市县包村部门把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民政部门督导各乡镇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服务于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点,从业务上指导各乡镇完成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建设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乡镇搞好社区服务中心选址规划,等等。
(三)多种方式建设。1、政府主建即由政府出资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引导群众聚居。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兴建社区服务中心,义桥乡沈营社区服务中心就是由义桥乡政府投资兴建的。二是把原来一些公共设施或管区等改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南站镇南村社区服务中心就是利用原法庭改建成的。2、政企联建即政府与乡镇或村办企业联合建设。辛店社区服务中心就是南站镇政府与社区企业高兴内饰装饰
公司联建而成的。
3、社区自建即基础比较好的村,在政府的支持下建设新型社区,杨店乡泗汶社区就是有社区所覆盖的四个村联合建成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4、社会力量兴建。有些比较有眼光的个体户,认识到社区发展的潜在优势,在政府的帮助下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我县王楼社区、庙口社区、路楼社区、沙沟社区的社区服务中心都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民间力量建设完成的。王楼是利用原预制厂,在政府的指导下,确定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政府帮助跑手续,整合土地等,私人投资建设社区服务中心,除预留必要的办公场所外,他经营超市、饭店等项目,搞的非常成功。郭仓乡沙沟社区利用本村一个在外经商多年的村民,劝其回家发展社区建设,该老板经过考查,发现投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既方便了群众,自己又有利可图,投资60多万建大型生活超市、慈善超市、农资超市、幼儿园、卫生室、饭店等。杏林社区是由建筑商,自己投资建商品房、超市、服务中心等服务项目。5、引资共建。苑庄镇前小秦社区服务中心就是利用县供销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共建成功的。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乡镇对社区建设工作认识不够。部分乡镇认为社区建设是一村一社区,因此在社区中心建设时没有留出足够的办公用房,而是停留在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层面上。部分乡镇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存在等靠要思想。有些乡镇认为搞社区就是和村并居,或先和村并居再搞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岂不知和村并居需要的不是3年5年的事,而是10年甚至一代人的事。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成功后,服务功能完善,自然聚集人气、商气,人慢慢靠拢,反而促进和村并居。
2、社区规划不合理。白石27各村规划了10个社区, 2.7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汶上11个村规划了4个社区,中都街道11个村规划了4个社区, 2.75个村和一个社区;南站54个行政村规划了13个社区, 4.1个村合一个社区;苑庄23个行政村,规划了6个社区,3.8个村和一个社区;杨店25个行政村规划了9个社区,2.7个村和一个社区,覆盖率偏低,服务半径偏小,建设任务太大,不太符合社区建设的目的。
3、社区建设标准偏低。有些乡镇把村委大院当作为民服务大厅,把街上的小买部、小商店、小诊所说成是服务项目,认为这就是社区了。
四、意见及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从的情况看,大多数的3建社区服务中心的乡镇反映乡镇资金缺乏,就包括在建和已建成的也反映这一制约我县社区建设的瓶颈问题,建议上级财政列支一部分,县财政配套一部分,乡镇村自筹一部分。
2、多方式建设,整合各种资源。在现在逐级没有资金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各乡镇社区可以整合各种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改建、联建、共建。苑庄镇前小秦就是利用县社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共建成功的。杨店乡王楼社区服务中心利用有钱大户搞开发建设。泗汶社区则采取四村联建。南站镇利用原法庭改建,都是比较成功的路子。从目前情况看,采取政府指导,充分发动民间力量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另外,把上级各种扶持政策,包括派驻工作组,卫生、体育、文化等都往社区倾斜,也是一条可以探索的经验。从工作方式上抓好四个整合:一是领导力量整合,成立主要领导为,组织、财政、民政、农业、文化、体育、公安、司法、等涉农较为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二是部门资源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为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各有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找准农村社区建设的切入点,主动配合,主动融入,研究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在实施乡村建设、农村工程建设、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工程、文明村镇建设等项目中,围绕农村社区建设来进行联动。三是农村自有资源整合:利用社区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改造或改建成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农村社区自我服务的功能。四是社会资源整合:挖掘社区人才、资金潜力,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事业,促进农村社区健康发展。
3、建设标准要提高。要想实现社区建设的目的,必须要提高标准,按照上级“一厅九室三市两栏一园一校一场”的要求建设。“一厅”:即综合服务厅,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劳动就业、养老、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土地流转、变动等“一站式”服务;“九室”:即办公室、服务室、室、调解室、计生室、警务室、卫生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三市”:即生活超市、农资超市、慈善超市;“两栏”:即社区事务公开栏、科普栏;“一园一校一场”:即幼儿园、居民学校和文化健身广场。有条件的社区根据居民需求,积极发展农机维修、、保险、餐饮洗浴等项目,不断丰富农村社区服务内容。这样才能把社区建设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才有吸引力,辐射力。“服务大厅”以不少于100平方米为宜,提倡社区公共服务用房500平方米左右,占地不少于5亩,位置相对集中的一体化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设以建立中心型社区为主。
4、加强领导,一口上下。我县社区建设缺乏统一领导,有十几个单位部门都在搞社区建设,许多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建议设立农村社区建设的专门组织,一口上下,以便整合资源,加快我县社区建设步伐。
5、建立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大幅度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投入占农村投入和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体、部门帮扶为补充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县、乡设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捆绑发展、集中使用、上下齐攻”的原则,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财政部门牵头,将各级各部门用于农村社区的警务室、卫生室、计生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站、文化大院、生活超市、农资超市、慈善超市、农家书屋、体育健身设备、村级场所、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整合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避免多头建设、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和资源浪费。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资农村社区建设,兴办各类服务项目。
6、推进农村社区生产生活服务。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社区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以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到农村社区开办生活超市、农资超市、农机维修、邮政通信、金融保险、文化娱乐、餐饮洗浴等服务项目,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对开办商业性服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社区提供平台,搞好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7、做好农村社区规划工作。按照城乡一体化、工业园区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居住社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坚持高起点、高品位、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原则,把农村社区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新型乡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村庄压煤搬迁、合村并点、旧村改造、空心村治理、自然村合并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制农村社区规划,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社区村庄布局。
8、合理确定农村社区服务范围。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公共服务资源整合的原则,将若干村规划为一个社区,选择一个比较便利、班子基础比较好、发展潜力比较大的村作为中心村,在中心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2公里、6个村左右。新型乡镇根据规划要求适当增加村庄个数。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相对独立的村,也可实行“一村一社区”模式。但主要以“多村一社区”为主。
社区调研报告 篇2
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现就xx社区的民政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xx民政工作基本情况
xx社区现有8955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三名。xx社区截止20xx年3月有城市低保户97户,180人,每月享受低保金约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74元。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户,享受廉租住房的3户。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社区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低保"应退尽退"。
二、社区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低保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部分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部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长期待业在家,无法实行再就业;社会上一部分有子女而不赡养老人的家庭,为了避免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将这部分老人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是低保对象退保难。有些家庭将低保视为一种"福利",他们家庭情况改变后仍然有意地隐瞒收入,如临时性收入、自由职业收入等,出现了低保对象"进易出难"的现象。
五是低保优惠项目过多。如低保户可以享受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社区低保工作的建议
社区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建立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最有效的利用,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为科学、准确的计算低保申请人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提供准确数据。
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各类报告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低报工作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三是慎重出台低保配套项目,适当控制享受低保的联动效应。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根本问题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如果与低保"搭车"的项目过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就业。慎重出台相关政策,避免低保成为福利。
四是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特别是有劳动能力人的就业,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以此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摆脱贫困。
五是完善社保体系,提高救助力度,解决边缘人员的生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社区调研报告 篇3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4月28-29日,区文体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文化站站长组成调研组,在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蒋露、区政府副区长崔裕超的带领下,前往西苑社区、映翠社区、北山社区、贵都社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全区社区群众性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信心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的积极重视下,区文化主管部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作为,将公共文化列入民生工程优先发展,公益性文化设施实现三级全覆盖,社区群众性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各级对基层文化建设加大投入,文化设施逐步改善,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成果丰硕;社区有固定的文化队伍,文艺团队日趋活跃;文化产品亮点频现,活动丰富多彩;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全面供给。其中,社区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全部建设到位。部分社区建成农家书屋。社区各类文化队伍100多支,民间艺术团体75个,64个晨晚锻炼点和若干健身场馆遍布全区,社区艺术节、农民文艺调演已成品牌。文化服务产业正在全面培育,十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推进和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的引进,在提升区域文化品位和档次的同时,将初步形成采石古镇、雨山经济开发区、东湖公园及梅山公园四大文化项目集聚区。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把我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厚实、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设施先进、文化人才辈出的文化强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不足与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社区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改善,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基层单位对公共文化建设认识尚不到位,缺乏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存在着被动应付的思想。有的认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文化部门的事,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热情不高,当工作中遇到困难,存在抵触情绪,工作创造性不够。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认识不够,合力尚未形成,氛围尚需营造。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推进的力度和深度。
2、投入有待加大。社区文化建设需要资金支持,因属公益性质,且缺乏硬性考核指标,资金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从资金扶持看,即使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对文化工作的投入也非常有限,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有些社区硬件设施不到位,社区内部缺少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基础设施不健全,大型文化活动开展难度较大。社区文化队伍缺乏必要的经费,人员流动性大。社区文体活动没有专项资金,活动经费主要来源群众自愿自发自筹,社区补贴为辅,这就造成活动越多贴补就越多,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社区文化活动总体上呈现层次低、规模小、内容老套、影响力不高等问题,处于“小打小闹”,不成系统,难有作为,难以形成有特色、有内涵的社区文化。
3、队伍有待加强。社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能
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多数社区尚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少数社区虽配备了专人,大多身兼数职,缺乏精力组织开展社区的文化活动。社区文化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对文艺团体缺乏管理经验。由于业务不熟练和自身条件的约束,导致社区文化阵地和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难以对社区文化工作进行有效地协调和服务。社区没有专业的创作人才和老师,编排节目主要靠集资外请专业人士指导。业余队伍业余水平,演出节目质量不高,制约了社区文化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人员大多数是退休人员。文化队伍新人少,能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中青年人难得,社区文艺骨干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4、设施有待利用。一方面,社区文化设施发展不平衡,且文化设施档次低、功能少,活动场所面积小,难以满足居民就近、就便进行文化活动需求。另一方面,社区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没有较好的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公共文化场所虽免费开放,但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场馆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率不高。由于受场等限制,部分社区没有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权益不能惠及全民。虽然我区三级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基本建立,但由于图书陈旧、设施老化、重视不够,缺乏经费,缺少组织,部分文化设施处于闲置半闲置的状态。
三、思路与对策
1、强化文化建设绩效考核机制。“抓文化就是抓
民生”,文化活动不仅是精神文明的一种传扬形式,也是社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和谐社区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建设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将文化建设作为一个独立的目标体系,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坐标中,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以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共同提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建议区里适当提高基层文化建设在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2、落实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巩固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切实落实《雨山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过相关评比表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群众文艺团体,根据其规模、开展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及社会效益,给予适当的奖励扶持,调动群众文艺团体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区文化软硬件建设。对优秀文化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培育社区文化特色的“新品、优品、精品”,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步伐。
3、建全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机制。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制定社区文化建设相关制度,采取激励措施,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充分利用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的文化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免费开放。整合社区文化资源,解决居民活动场地不足和辖区单位文化资源空置的矛盾,实现资源共享。拟用1-2年时间,通过实施文化惠民民生工程,在全区每个社区新建或改建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小广场,满足社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需要。
4、创新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形式。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应把握社区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在内容上、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开展适应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外,也要创造条件,设置一些适应少年儿童的课外活动内容。同时,还要不断创新方式,吸引中青年参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来。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各类文化的结合,在形式上要注意便于居民参加。在具体活动上要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一系列群众参与面广的文化赛事活动,增加群众的参与面。在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中,发挥各类业余文艺团队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群众活动,活动群众”的局面。
5、提高社区文化人才服务水平。培训现有人才队伍,完善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对现有人才队伍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训。对辖区文化人才进行登记造册,统筹协调辖区文化人才的使用,充实社区文化队伍。选聘一批既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又热心社区服务工作的人才,担任社区文化活动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社区调研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
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
目前,两城区的XX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
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XX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XX人,社矫辅助人员XX人,社矫志愿者XX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
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1、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2、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
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3、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
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