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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图书排查报告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
二、“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细化读物管理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允许带入校园。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充分做好预案,按照《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定期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图书室。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领家校共治
1、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课外读物管理规范有序。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加强家校联系,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营造“书香家庭”良好氛围。为了将阅读工程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走走,以扬州市“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给孩子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脑到”,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提高孩子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校园图书排查报告 篇2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对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的有关要求,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推荐读物目录,注重内容和推荐方式管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小学生读物方面的'规范管理,做到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主要任务
一、成立读物督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中小学教研组长
二、原则及目标
1、激发阅读兴趣。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2、科学推荐读物。明确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学生读物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图书室建设,图书管理员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学校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在中厅休息区设置流动图书角,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4、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班主任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将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
校园图书排查报告 篇3
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教科书不可能包罗学生所需的一切知识,也不可能及时地反映社会发展中不断更新的知识。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关
课外阅读进校园前需经过学校严格审查,审查课外读物是否符合以下特征: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入校园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学校现有图书类目进行一次大梳理,对违反第二条情形的书目及时清理出校园。
1、各班进行一次问题书籍大排查。对所借阅过的问题图书及时上报处理。
2、要求图书管理员对学校现存图书进行一次细致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图书。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1、严禁学生带非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如需带进校园的图书,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入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五、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一次推荐。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书目进行校园内公示,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阅读,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校园图书排查报告 篇4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和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领会落实市教育局的全面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方案。
一、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我校明确以校长为责任人,教务处负责牵头落实,班主任、语文教师及图书室负责人为实施者,落实落靠责任,认真履行责任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研读政策,明确工作内容
认真研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配合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和监督检查。
三、落实工作,做好推荐管理
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2、学校把控第一关,每学期期末学校都统一要求各学年的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读物要把握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本着质量过关,数量适度的'原则进行推荐。
3、教师把控第二关,开学后语文教师要检查学生手中的课外读物是否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从学校、教师环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和数量关。
4、检查抽查第三关,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突击检查班级图书角及学生书桌堂内的课外读物,所有的课外读物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版,也没有发现数量过多的现象。
四、坚持原则,推进管理要求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2、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4、校园内不设校内书店,也不存在通过讲座、培训等活动集中销售课外读物的现象。
总之,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不松懈、不推诿,保障学生能够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