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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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项目(政策)概况: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本项目同德县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申请资金总额:16.6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6.6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

2.产出数量指标

此次项目建设规模数量456平方米

3.产出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拨付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5.产出成本指标

总缺口资金16.6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办公环境,俱全办公设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优化工作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同德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缺口资金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及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应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用款,申报20xx年同德县司法局办案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6.6万元。

四、总体结论

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绩效评估报告 篇2

项目名称:

20xx年度社山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金额:

4600万元

主管部门: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湘潭诚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基本情况:

社山港泵站位于湘江右岸,承担高新区、岳塘区区域胡子坝和求子渠两条水系9.31平方公里的集雨面积,是区域内骨干排涝泵站。该泵站原为农业排涝,随着城市发展,泵站已无法满足排涝需求,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社山港泵站进行提质改造。20xx年经湘潭市水务局向市人民政府呈报建设实施意见并经湘潭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20xx年11月,由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建设。

20xx年度安排项目预算4600万元,由湘潭高新区管委会直接拨付至湘潭高新集团,全部拨付到位。20xx年8月,社山港泵站项目整体工程全部完工。20xx年12月16日,高新集团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和运行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主要绩效:

社山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应在20xx年4月之前完工,实际完成时间为20xx年8月,按建设计划完成了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即4台机组(2台315机组、2台560机组)的建设,运行装机容量达到1750KW。另设九道2米×2米的单孔电排涵、一道3.5米×4米的.双孔自排涵,蓄水量24000立方米的前池和900平方米的设备及配套用房。完工后项目移交河东大堤事务中心进行后期运营管理,并签订暂移交合同。

群众普遍反映项目的社会效益较好,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效果的满意程度较高。

有关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无法明确管理责任

2.绩效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3.项目未按进度完工,预算完成率偏低

4.前期工作深化不够,工程变更过大

5.未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

(二)建议

1.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管理职责

2.提高绩效管理意识,重视绩效管理工作

3.提升设计会审水平,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

4.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

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深入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对宝安区20xx年文化建设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文体事业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宝安区围绕“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城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图书馆、新安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将新安影剧院改造为宝安音乐厅,推进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的建设。

(二)项目组织管理

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组织管理主体主要为区文体局、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区工务署”)、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文体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相关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区文体局为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提请并汇总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的具体需求,同时承担新老三馆专项债券的偿还责任。此外,区文体局负责统筹、监管本次债务项目中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2.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区工务署负责基础建设类项目的施工建设,即专项债资金的“用”环节。区工务署的市政工程一科负责此次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管理。本专项债项目涉及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和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均由区工务署统筹实施,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把控、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3.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区文体服务中心为区文体局的下属单位,负责已建成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已建成场馆的运营规划及运营方案编制,运营组织实施、开放管理、活动运营管理、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运营年报报告等内容。

4.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单位,统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在本项目中,区发改局负责债务项目选取、推荐。

5.宝安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专项债预决算管理、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可将其大致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和基础建设类部分,其中宝安1990改造项目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及基础建设类部分、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部分项目。

1.宝安1990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二路70-74号,为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含宝安画院)、新安影剧院升级改建工程。主要对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三个场馆原有墙体拆除重新布局;对室内进行装修、整合广场地面、统一广场地面标高;新建钻石书廊、阶梯艺廊、仓库、休息厅、水晶前厅、地下新增文化艺术区、自行车库、地下停车库等。

2.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为1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固定展区、博物馆陈列布展区、临时展区、教育区与服务设施、艺术馆演出区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地下部分,建设内容包含藏品库区与技术区、报告厅、会议室、小学活动场地、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配套部分,对室外场地进行铺装以及完善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景观、室外照明、室外管网、标识系统及泛光照明等工程。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建设总体目标为:推动深圳市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并构筑起展现群文风采和前沿艺术的文化新高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和现有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推动宝安区文体事业发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象、范围及时限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专项债务资金20567.00万元;主要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对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主要为区文体局及区工务署,评价期限主要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鉴于宝安1990馆中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xx年5月18日对外运营,评价期间延伸至20xx年。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评价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成本效益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围绕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开展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案卷研究法。评价主要通过搜集项目立项、决策、运行、监督等全过程资料及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支出等原始材料,分析了解项目执行的基本情况。

(2)实地调研。评价通过对项目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立项、执行及管理等相关情况,并形成调研纪要及问题汇总表等。

(3)问卷调查法。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项目实施的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4)成本效益分析。评价根据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

(5)穿行测试。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业务进行穿行测试,了解项目的执行及监管情况,以评价项目执行的有效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

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项目实施进度正常,项目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评价结论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5.06分,等级为“中”。

四、主要成绩及经验做法

(一)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领域公益项目融资需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下,未来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本项目对专项债“借、用、管、还”各个环节的实践,拓展了政府专项债券品种,同时,专项债也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了便利;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等背景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效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能够更大程度地加强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财政金融与政府税收的稳步增长。

(二)合理使用专项债券,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功能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使用专项债是我区积极进行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有效措施,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建设合理规划设计,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20xx年,宝安1990改造项目及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合理进行规划设计,以提升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

一是宝安1990改造项目开工过程中,全面引入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集成视频监控、智能水表/电表、人员定位等数据,应用计划、劳务实名制、安全质量等管理系统,对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全面实现项目运营状态的多维度、多层次可视化,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引入VR浸入式安全教育系统,可模拟多种安全事故场景,具有效果逼真、印象深刻、占地小巧,内容详实等优势,VR事故体验设置为工人进场第一课,提升工人安全防范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

二是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对深圳市各月平均气温和各月平均降雨量进行统计,以及对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进行勘探与测试,有利于保障与推进后续工程建设良好进行。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

(四)更新场馆配套设施,丰富群众娱乐活动,提升人民幸福感

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毕,图书馆与文化馆已对外开放运营,其中图书馆第一阶段体验式开放,升级改造后的图书馆空间功能分区更为具体化,一楼综合服务区包含自助图书馆、汇学堂、1990记忆展厅及多功能厅,面向全年龄段读者开放。二楼儿童主题区,根据儿童年龄段,分为婴幼儿阅览区,学前阅览区,少儿阅览区。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更加细化的馆藏资源也方便了前来选择的家长。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展示宝安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成绩,普及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和非遗文化,文化馆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体验日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醒狮表演、茶座、戏曲演出等,极大丰富了市民的娱乐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

1.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

一是未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宝安1990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xx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运营,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区文体局未出具场馆运营方案,未对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进行明确,不利于为后续场馆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二是未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服务中心未建立场馆运营管理制度,未对宝安1990中已运营的文化馆、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日常巡查、应急预案、信息公开、用户满意度调查等内容进行明确,导致宝安1990馆的安全管理、使用管理、活动管理、开放管理等内容无章可循、无制度可依。

2.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场馆效能未有效发挥

一是场馆使用布局不合理,不利于场馆效能发挥。宝安1990馆中已投入运营的文化馆,共7层,其中对外运营开放的主要为1-3层的,用于展览、文化活动承办及剧院等,4-7层主要为名师工作室以及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办公区域,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不足,难以发挥场馆效能。

二是场馆承办活动内容较单一,大型活动较少,难以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调研,区文体服务中心20xx年5-11月在文化馆承办活动约33场,其中约20场主要为演出及展览活动,仅1场为承办国家级活动,2场为承办市级活动,其余均为区文体服务中心承办的区级活动,承办大型活动较少,难以引入国内、国际等高端活动,不利于场馆品牌形象树立,不利于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3.已建成场馆未及时投入运营,难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一是图书馆及文化馆未及时投入运营。经调研,宝安1990馆中的文化馆、图书馆于20xx年5月18日开始运营,20xx年未完成区政府交代任务,投入使用时间晚于规定时间近1年。

二是音乐厅未及时投入运营。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于20xx年底全部建成,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宝安1990项目中的音乐厅尚未投入使用,经评价调研了解,因区文体局仍未明确具体的音乐厅运营方式,未决议是否由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抑或是继续由区文体服务中心自行运营,从而导致音乐厅仍处于闲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建设目标未落实

1.工程建设暂未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经调研,目前已建成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区工务署尚未针对宝安1990改造项目申请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认证,影响宝安1990改造项目环保目标的落实。

2.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

一是工程项目仍存在较多问题项,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经调研,区工务署工程监管不到位,于20xx年底由区工务署建成完工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仍存在较多工程问题项。一方面,已完工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另一方面,音乐厅仍存在个别房间未全部完工的情况。

二是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于20xx年10月份取得用地划拨,过程中得知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用地性质及面积变更问题需重新办理,导致原先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重新办理,待工程变更手续完善,才可进行项目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等。

3.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影响设计变更的合理性

根据《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代建管理流程》中“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由代建单位牵头,建设单位(邀请项目单位参会或复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的要求。经调研,部分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但仍通过设计变更申请。

(三)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不到位,影响资产使用效益

1.场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不及时,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实际家具标段、办公设备标段、演艺设备标段的供应商确定时间均落后于预期进度,最晚的办公设备标段采购工作甚至落后半年时间。

2.场馆设施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发挥资产效益

一是部分设备购置不及时。经调研,区文体局的宝安1990馆设备采购项目时发现,截至20xx年9月底,部分设备仍未到位,设备到位率为92.18%。

二是大部分设备仍未验收入库。三个设备采购标段中,区文体局仅于20xx年4月将演艺设备标段进行履约验收,其他两个标段截至20xx年9月仍未验收。此外,已验收的演艺设备标段资产截至20xx年9月仍未入库、未粘贴资产标签。

(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评价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地方政府政务项目绩效自评表》发现,绩效目标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经调研,区工务署宝安1990改造项目未设置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目标值。

二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经调研,区文体局项目20xx年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社会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社会影响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经济建设带动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带动”,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六、下一步建议

(一)加快场馆运营规划建设,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1.加速场馆运营顶层设计方案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一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已运营的宝安1990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为场馆后续运营工作提供指导。

二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局应根据编制内部运营管理制度,为场馆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2.提升宝安1990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场馆效能

一是对宝安1990进行合理化布局。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重新规划宝安1990文化馆场地设置内容,将目前4-7层的名师工作室、办公区域等进行重新规划,扩宽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从而更好地发挥场馆效能。

二是调整部分场馆空间用途。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1990文化馆建设规划平面图,调整部分区域的空间用途,避免出现场馆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情况。

三是扩展活动类型、提升活动品质。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区前期宝安1990改造项目规划,引进符合场馆本身特质的活动,提高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活动、赛事的活动次数,从而使得场馆运营效益最大化。活动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还应提高公益活动频次、形式、内容,此外还需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展活动宣传渠道,尽全力将宝安1990打造为深圳市、乃至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四是通过提升场馆服务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活动,从市民的满意出发,及时了解市民需求,通过动态调整经营策略进而解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

3.及时将已建成场馆投入运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加快对音乐厅运营方式的决议,若采取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则选取与音乐厅场馆本身性质、建成目的相符的运营方;若选择继续自主运营,则应立即编制运营方案,继而加快音乐厅开放运营的进程。

(二)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

1.建设过程中达成生态环保要求,避免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区工务署应督促代建方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从而使建成场馆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

2.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整改,早日完成已建成场馆规划验收工作

区工务署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开展已初步建成场馆宝安1990的工程自查工作,结合已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尽快落实整改,达成验收要求。

区文体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取得宝安1990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尽早完成宝安1990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工作。

3.严格规范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签到,避免影响设计变更合理性

区工务署应确保后续所有涉及项目变更的设计例会中,均有所有相关方到达,且做好签到统计工作;若为线上参会,也应保留现场照片或采用线上打卡签到的方式留存记录。

(三)加强场馆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及时进行采购项目实施,保证资产及时投入使用

区文体局在后续工作中,应实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实施工作,避免再次出现采购工作实施进度落后于区年度任务令的情况,进而影响场馆开放及时性。

2.落实场馆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区文体局应及时完成采购项目实施,从而推动项目有效进行。首先是丰富设备论证的维度,在设备论证过程中结合设备购置客观事实及部门业务发展趋势,多维度获取市面上或兄弟单位设备购买、使用过程的数据,综合分析设备购置的预算保障要求、功能性设备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性等;其次区文体局应及时进行资产验收入库工作,且对已验收资产进行及时使用,避免资产闲置。

(四)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1.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可量化

一方面,区文体局应树立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认真编报绩效指标,按实际需求申报费用补贴,督促落实完成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区文体局还应树立绩效理念,规范项目管理,结合项目实际,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深入进行绩效自评工作,深入剖析项目管理问题

建议区文体局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监控、年末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项目的全面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

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行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县城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改建工程,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给排水、桥涵、亮化、消防燃气、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

4、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

5、承担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实施阶段国家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6、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实施合同备案管理,质量安全。

7、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我局有内设机构11个,具体为: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股、安全监察股、消防燃气股、人民防空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村镇建设股。编制人数90人,其中全额拨款编制45人,差额拨款编制21人。自收自支编制23人,单位公务车辆2台。

下设二级机构6个,具体包括:会同县村镇建设管理站、会同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站、会同县建筑管理站、会同县招投标中心(属建管站)、会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会同县房产管理局。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污水泵站运行经费6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年初预算收入60万元。资金使用54.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38%,主要用于会同县各污水泵站的运行维护。按照部门经济科目分类,办公费0.33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33.35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0.22万元、维修(护)费15.45万元、劳务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对有关财务方面文件及时掌握,认真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及时、规范地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污水泵站运行经费年初基金预算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各泵站运行电费及维修等日常运行,保障我县防洪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重点项目上,坚持局党组管理财务,每月开支按预算执行情况调度,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审批程序,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开展了标后稽查工作,对中标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对施工许可的必要条件严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及时发放施工许可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强化了建设过程中事中监管,重点对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等进行了跟踪管理。强化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团结意识,反对个人主义,做到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全县防洪任务,防洪设备运行能力达到96%以上,排洪率95%以上,做好防洪设施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了防洪安全隐患排查检测。根据县编制了维修(护)方案和预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的合理性安排。

2.对项目的执行力度和执行过程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相关建议:

1.加强对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交流。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项评价指标的解释及评价过程中实际操作的学习和培训。

2.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的申报与编制。

3.加强部门决算的对比分析,使决算分析更有针对性,更有可比性。

4.进一步严格管控资金的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5.加强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时效和社会效益。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评价基础数据收集来源于年度预算及年度结算报表及本单位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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