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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生活》读后感 篇1
外国小说读起来还是和中国小说有很大的不同,读起来挺费劲的。就像评论说的,读完后不静下来整理,真的就是读完就忘。这是一本短片小说集,作者说要了解她的作品,最好从这本小说读起。作者在文学界,特别是短篇小说界独树一帜享有盛名。虽然我还没读出她的精髓。
两部分构成:关于女性的家庭爱情故事集和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故事集。读完前几篇,写的是女性出轨的伦理故事,没有太多的细节,但是心理的描写很特别。往往说出了我们内心的根本原始想法,没那么光明磊落,没那么有道德,但就是我们心底偶然散发的那些邪恶和自私。
《漂流到日本》妻子格丽塔带着自己的小孩凯蒂去多伦多替朋友看家,自己的老公要出差不能同行。在火车上遇见了年轻的格里雷并发生了关系,还差点把孩子丢了。最后各自离开,回到自己的生活中。
《亚蒙森》微微安从多伦多来到一家疗养院做老师认识了一个女孩叫玛丽。微微安后来和这个医院的医生在一起并且准备隐秘的结婚,医生却改变了注意。多年后,彼此偶遇,微微的生活并没有怎么如意,可以却要在前任面前说:离开你我过得更好了。
《离开马佛里》内向的售票员突然有一天失踪了,原来是去结婚了。对象是工作地方主人的儿子,一个音乐家。后来音乐家开始酗酒,关系破灭;利亚爱上了有妇之夫,新来的牧师。里面还有一对夫妻,警察和常年患病的妻子。
《砂砾》带着不是自己现有丈夫的孩子回到了孩子生父的家。卡罗和心爱的狗狗总想知道到底狗会不会游泳,最后自己把狗丢了进水坑自己也跳了进去,最后死了。我总是在想,卡罗到底为什么要跳进去?
《庇护所》因为对音乐观念不一样,自己丈夫和小姑子一直有心存芥蒂不相来往。我的小姨因为一次难以回馈的晚宴把小姑子叫到家里办了一场聚会,丈夫和小姑子不期而遇尴尬而散。不久小姑子就死了。
《骄傲》我和奥内搭关于房子的故事。
《湖景在望》《多丽》丈夫遇见了前情人,这正是自己最近结识的好友。女主人公心理有嫉妒、不安、和想表现出大气的矛盾。《科莉》
可能再看一遍会有新的收获吧。
下篇
我:缺爱和关注。对一个妓女佩吉收到一群男人的祝福而生发出羡慕之情。我,同样值得被爱。
母亲:想要不符合身份的体面,可能外向开朗喜欢社交,所以她崇拜萨迪。
妹妹:失眠,疯狂,我常常想掐死自己的妹妹,不是因为嫉妒恶毒和愤怒,就是某种近乎玩笑的东西。
父亲:随遇而安,
萨迪:爱跳舞的女佣,后来出车祸死了。三岁的作者去看遗体时的叙述还挺有意思的。
农庄:和我一样喜爱农庄的特菲尔德被误会想侵袭我的家,其实是在回忆曾经的家。这个故事很感人,也很特别。
《亲爱的生活》读后感 篇2
任何生活的苦都不是苦,或者说因为我们身陷其中而感觉不到苦,而读了她的文字我哭了,如果不是眼泪挽救了我,我无法想象我悲伤的程度。当我冷静下来以后,我在想她平淡的叙述里,总是在恰当的时候说出我们想说却又来不及或者不愿提及和触碰的话题。
其实她的叙述没有什么深奥的学问可言,她只是和我们做在一起,帮我们回忆起了一个人,一件事,一本书,一个故事简单的、普通的、点点滴滴的、那种被我们自己的过去无意收藏的经历。比如:草地在她眼前是怎样如此地青青,河水在她眼前又是怎样那么波光粼粼。不开心的时候,我们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拍一拍大树,看一看各种各样的天空,然后笑一笑自己,也就过去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走极端,但幸亏那并不是全然如此。
她结婚后远在他乡因为支付不起路费而没有探望病重临终的母亲,也未能出席母亲的葬礼。她把这样的事说成我们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的事,但她又说我们会的——我们总是会那么做......
人们总是会说她用一个平淡的心写出了我们都意想不到或者无法接受但并不怎么怨天尤人的文字。而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活在真实的世界里,可是有时候的确是书本上的文字让我们看清了我们自己。要不我们为什么总是对着文字泪流满面呢。
疼痛的收割者
梵高,是一个疼痛的收割者。是一个值得我们愿意花上一些私人的时间无限思索的人。他的向日葵,那是孤独的颜色,是贫困交加的颜色,是耳朵,子弹和女人的颜色,是一个男人牺牲全部生命之欢换来的颜色,那也是天空的颜色,上帝的颜色,太阳的颜色。有一天,当上帝不在我身边时,我也画一株向日葵,在太阳下升华自己。用色彩寻找上帝,收割生命。梵高不在了,他的麦田还在,他的向日葵依旧冲着太阳笑,那是梵高的来世。是他用画笔收割灵魂的地方。
梵高用自己强调的独特性——把自己榨干,然后在最后的绝望里,为这个世界缔造了一种超越悲欢、超越死亡的辉煌。
无论我在哪里,我一见到麦田,见到向日葵,就想起那个从绝望到天才的疼痛收割者,就有一种无可救药的肃然起敬。梵高,一个深刻得另人绝望的艺术家。
《亲爱的生活》读后感 篇3
她弯腰从袋子里取出一个小拎袋,往我怀里一送,喏,给你的。
是爱丽丝门罗《亲爱的生活》和海明威《老人与孩》。这使我感到非常惊讶,我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着她,
你给我买的?给我买的?!
她说,嗯,你不喜欢看书嘛…
我奇怪地看住她,要发现什么疑点一样觉得不可思议。三月 初的广州,已经热得有点不像话,她戴着一顶贴着1985字样的粗布运动帽,穿着黑白条纹长袖和窄脚牛仔裤,胳膊像小学生一样扣在双肩包的肩带上。
《老人与海》是看过的,很久之前看过,爱丽丝门罗看过《逃离》,这一本倒是未曾见过。但每一次收到书,总让人心生欢喜,像小时候对糖葫芦的那种心情。
我开始看《亲爱的生活》第一个故事,是在我们吃午饭的湘菜馆,姐夫将筷子放在杯子里支起来,杯子搁在碗里,碗叠在盘子上,一层层的感觉像俄罗斯娃娃。他沿着筷子往里面倒水,水溢满杯子,再从杯子里溢到碗里头。这样就同时刷了所有的餐具。
他不着急,倒水也是不紧不慢的,三副餐具都归他打理。
姐姐呢,拿着厚重的菜谱一页一页地往后翻,她就坐在我旁边,但我看不见她的脸,因为被菜谱给挡住了。
那个服务员令人印象很深刻,因为皮肤尤其地白净细腻,但妆容却着实不敢恭维,左右苹果肌上的腮红太过明显因此极为不自然。
她戴的耳钉很奇特,那种圆珠子,三颗,一颗比一颗大,颜色也不一样。她将所有的头发都裹成个丸子,束在右耳朵后面,有那么一点韩范儿。
她百无聊赖地侯在一边,手里拿着点菜的本子,眼光从一个桌子跳到另外一个桌子,没有一个落脚处。
我就是从这里开始看《亲爱的生活》第一个故事。
吃饭不要看书,要活在当下知道嘛!
她用筷子敲着碗边教育我
但我不理她,又不是什么严肃的饭局要全神贯住地聊天,要马不停蹄地接话题。还是舒服好,舒服就是我们各自安好,没有谁觉得不周到,也没有谁会觉得受到了冷落。
哦,格丽塔就是在作家聚会上受到了冷落,好像每个人都找到了欢迎他的人,唯独格丽塔转了一个又一个谈话圈仍旧没找到归属。
但饮料鼓舞了她,让她不至于尴尬得无处容身,只是转了一圈过来她仍旧一个人,于是她索性直接坐到地板上,我猜她也许是走得太累了,高跟鞋裹身裙加上酒精,格丽塔端着香槟杯顺着墙慢慢地滑下去,就像一件从身体上褪下的丝质长裙。
然后她遇到哈里斯,哈里斯班内特,那个日后让她无数次幻想的中年男人,《温哥华日报》的政治专栏作家,他的文章写得不错,但格丽塔却一点都不在意这个。
她在意的是后来在车厢里他说的那句话,刚刚我一直在想应不应该吻你,我想是不应该的。
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而他之所以没吻下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各自说到了家人,哈里斯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妻子则在精神病医院。
我的丈夫是个工程师,我们有个女儿,她叫凯蒂。
仿佛为了对应他的坦诚,格丽塔也将自己的状况据实以告,然后,他犹豫了,说了那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然后格丽塔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写诗,照顾凯蒂,还有大把的时间她忍不住去想哈里斯,想念那张疲倦的中年男人的脸。
当然是在彼得,她丈夫不在的情况下,因为实际上他们很相爱。
从前看过一句话说,婚姻是违背男人天性的,因为男人的天性喜欢不止一个女人,但婚姻却要求他摒弃所有,只选择其中一个。
其实也许不光是男人。女人也如此。
被束缚在婚姻里的格丽塔,重复着单调无趣的生活,于是哈里斯成了她业余生活的幻想,她幻想自己躺倒在他的怀里,幻想那个可能的发生的吻。
《亲爱的生活》读后感 篇4
刚刚看完三则小故事,按顺序,想一个一个的慢慢写下来。读完《漂流到日本》,我竟然有点小心慌。这样的人,像文末那样描述的女人,应该还是很普遍的吧,有需要十分关注的地方,却四处寻觅可以关注的对象,无论情人,写诗,旅游,其它。孩子,虽然占据了女人特定时期的大部分时间,而她们大部分时间的脑子里出现的东西可能都与孩子无关吧。或许也可以体会这样的情况,如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全身心的去做同一件事情,没有另外的机会去调节,是相当容易疲劳的。或许女主角那样的生活方式,才是维持生活,甚至生命本身的唯一办法;或许她的放弃,是为了投入,她的追寻,是为了回归。这真的是一种罪恶?
关于《亚梦森》,为了确认细节,我又回头翻看了一次。对很多人来说,女主失恋后的描写一定能唤起他们的回忆和心底的沉重感吧。作者最后一句说“关于爱,其实一切都没有改变”,给人画蛇添足之感,其实没有改变的,也许只是当时的疑惑。这位医生对于她的改变,是一开始就纯粹为了猎艳,还是冷冰冰的“婚宴”让他突感悲哀?我没在文章里找到答案,她的生活也不需要答案。我们读者能在这个故事里找到同伴,就是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