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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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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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1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齐,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我,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一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期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明白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简单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职责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但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以前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以前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向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那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感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2

斯茨威格,奥地利小说家。

这是我第二次读他的短篇小说合集,第一本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含深情的将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又动人的书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她所经历的痛苦,以及她爱的无私,深沉,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再读就是他的《失宠贵妃》主人公,普德里夫人。

普德里夫人被夺去权利之后,放逐庄园,远离宫殿,初到庄园,脱离与王室贵妇的生活,好奇心的驱使,让她初次感觉到庄园像酒甘那样清纯,她并没因失去权利,而立马陷入悲伤中,在庄园帮助女工捡麦穗,与小伙子一起跳舞,无比欢脱。

以我过去的经验,我原本以为这贵妇自此以后,适应庄园的生活,安然度过,然而作者并没有如此,对已失去的,人最初总是过分盲目自信,当她逐渐到回味过程,痛苦才会慢慢地席卷而来,普德夫人生活于热闹的交际中,又怎会安于庄园,她渴望回归宫殿,却发现没有任何消息通知她回去。

在等待信使的过程中,作者用外部环境描写,细致的'刻画了普德里夫人的内心活动,“她躺着,直愣愣地凝视着前方,只是一个劲地等着,最后座架上的钟开始敲响,但是时针冥顽不化,你咒骂、请求和金钱都无法催它快跑,它瞌睡懵懂地绕着圆圈。”

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活像一只被人驱赶的野兽。“因夜晚悄悄地来临,它不像正午,放肆地透过窗户往里瞧,它像昏黑的涓涓细流从四壁涌出,把天花板举向虚无之中,把所有的东西都不声不响地冲到它那悄然无息的洪流之中。一片沉寂。只有在什么地方有只小钟滴答滴答作响,无休无止。”

普德夫人,工于心计,戏弄他人为乐,还勾引一位农家青年,这段情节不断地与她内心活动推进,而普德里夫人最终得知,自己终身逐放,不再入宫,她痛苦万分,并决定把摄政期间,榨取来的金钱挥霍,举行盛会,满足她内心的虚荣,妄图成为众人的焦点。

她开始大肆传播,预言自己会在十月七日这天,离开人世。那天她盛装出席,喝下毒药,保持着微笑,等待死神的到来,她曾预想自己的死亡会轰动整个巴黎,却没想到大家对她所做的,只是显得有些好奇,死神不容许欺骗,她竭尽全力表演的,却是白费力气,人们只看到的一幅狰狞的怪相,围观人的兴趣并没有持续多久,便就散去。

引用:“其实现实中,也有些许人,别人追求她时,她就觉得自己美丽,和才智的人在一起,她会认为自己才华横溢,有人钟情于她,她就立刻坠入爱河,然而一旦没有这些,她就变得丑恶,愚蠢,无助。甚至不幸,然后在自己的不幸中,孤独、坠落、垮下去。”

活着,会渴求他人同情,但活着的时候,你不能哗众取宠,亲自拔起你的根须,将之曝晒于光照之下,让众人同情于你的悲苦,你的遭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3

看到孟京辉戏剧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不起来是几年前读过这本书。买了7.7晚上的票,同时尝试写了一个读后感的小故事。倘若以我的性情来带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以下。

有天晚上我和他聊天,说起日后写回忆录,有他的那一篇应当是这样开头:“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俗气的很有诗意。”

我以为爱过是一个很褒奖的词。我记得他说,你用词不对,应该改为“爱上”,而后又问我“喜欢一个人会变吗”——会啊,当然会变,我这样回答他。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人,会装作不经意间偶遇,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神潮湿,细碎有光芒。喜欢么,是令人欣喜又愉悦,内心汹涌澎拜有诗意。蓦然有天得到回应,惴惴不安,既想随心随性又忍不住试探真心。夜里相拥而眠时他总会问“你爱我么”,我不敢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考量爱么,爱会想嫁么,不想嫁,那还能算爱么。夜里彼此拥有和烙印,情动之时也会细碎亲吻他脸颊,叹息声里说爱他。

白天时候他是另一个人。忙不完的工作,有着超出年龄的热情和动力。我爱他工作的样子,有万山阻挡,不改初衷。爱他偶然间看我的眼神,潮水翻涌,心跳快的要溢出胸腔,只能闪躲不敢对视。晚间吹拂的杨柳风是他,街边昏暗阴影处的灯光是他,电子屏里滚动播放的歌词是他,影影绰绰温润的月光是他。我快乐于这些爱他的心情,欣喜于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十八岁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在任何时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嫁一个大我十来岁的人,他会纵容我待我如小姑娘。后来我果然成为了一个勇敢又固执的人,只坚守自己的道理。然后发现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做一个小姑娘,不可能娇气任性的在晚上十一点说我现在就要吃米酒汤圆,你去煮给我吃。我很独立了,能一个人走很多地方,好好生活,做很重要的.决定。但是再也不会打扰别人,提为难人的要求。

有时候我们会沉默。我的敏感和直接太不合时宜,会刺穿本来就不算牢固的羁绊。男人如果爱一个人,应当是爱着她如何善良,如何天真,如何需要一个臂膀去倚靠,那便正好收获了崇拜或是温柔的目光,安安静静在他身后,相夫教子。倘若男人发掘一个女人到最深处,她仍然理智清醒,对情话不置可否,对他提供的人生持反对意见,那便是不可爱不温柔不值得花费时间了。所以他喜欢哄我开心,在我说不的时候挂电话。我仍然能沉沉睡去。心里那种潮湿消失了。在他讲述我还小而他正风华正茂的体验人生的时候,在他拥有了全部的我我却只拥有一点点的他的时候,嫉妒生根发芽,潮湿消失殆尽。

所以日后写回忆录,关于他的那一篇可以提前至现在开始:

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同样在那一年,我已经看到了一生中所有和他相羁绊的可能,我不会是他真正付诸爱情的人,因为我并不乖巧。一个俗气男人的爱情应该只在年轻时候发生,后来的是新鲜感和成就感。我记得问他何故将目光落至我身上,他是这样回答“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紧紧抱着他,掩住失望装作他是属于我的。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不会害怕不能讨他欢心,不会害怕得不到他与众不同的眼神,不会害怕离开他。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篇4

这篇文章基本是以一个女人的自述方式进行的。简单的开头,让男主看到信读了起来,然后用近乎90%的篇幅介绍这封信的内容,最后再简单两句话交代一下男主读完信的感觉作为收尾。

这么大量的自述,其实是很危险的写作方法。很容易让人觉得头重脚轻,话说的太多,故事没怎么交代。但茨威格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把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全都放进信里了。还不会让人觉得冗长。考虑到这是一篇大概一个小时能读完的短篇小说,能做到这样真是了不起。

作者给读者设定的场景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回家,读了一封信。但是让读者想象的空间却非常大。用自己对男主一生情爱而写这封信的女人,甚至根本没出现在场景中。但读者却忍不住被她的爱所打动,想象这个女人的样子,她所遭遇的一切,为她的离世感到叹惜。能达到这种写作效果,真是了不起。

写作有时候就像做饭一样,好吃不好吃的标准,不在于食材多少,而在于能否让人回味。看似简单的一碗叉烧饭,如果能让人“黯然销魂”,那才是真的厉害。

有人评价茨威格是“最懂女人的作家”。在感情方面,很多时候男女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他对男人和女人应该都很懂,是一位细心观察,了解人内心活动的作家。贯穿全文的`情感,主要是女主的单相思暗恋。

关于暗恋,我觉得每个人都很熟悉,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想表达爱,却又懵懂羞涩,所以都会偷偷种下暗恋的情愫。

暗恋让人变得极度敏感,对方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被我们无限的放大。暗恋就是在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对方。暗恋也很辛苦,主要是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总是自问自答——他爱我?他不爱我?

但暗恋又是很很容易得到满足的阶段。这个时候人们往往是不求回报的。对方向你说的一句话,对你露出的一个微笑,甚至只是目光不经意地和你对视上,都会让你感到满足。

暗恋就是不要求对方付出,但自己却心甘情愿做很多傻事。看到有趣的事情想和他分享,吃到好吃的食物想和他一起,听到好听的音乐也想向他介绍。

所以暗恋就在甜蜜和苦涩中来回游荡,这个过程还挺有意思的。而一旦表白,就打破了这种游离的状态:如果对方接受,刚开始会向甜蜜的一端倾斜,但过一段时间,就会比较自己和对方的付出到底谁多一点。不会再像暗恋阶段那么不计回报,也可能因此发生争吵;如果对方不接受,那就彻底浸泡到苦涩中了。做什么事情也不会开心,看到什么美景也不会让心情好转,而且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熬过去。

当然,女主不仅是暗恋,更是一种极端的爱,痴狂的爱。用她的。一生去爱一个人,甚至为此牺牲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孩子。感动吗?作为一个读者来说是感动的,但我觉得这种爱情只存在于文学作品、话剧、影视剧等就够了。作为读者或者观众,看这些东西会被感动,是因为和我们真实的生活存在遥远的距离。

如果在现实中,要是我周围有这么偏执的人——对一个人极端痴迷,不惜牺牲一切也要和这个人在一起——我要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者当事人的话,肯定还是恐惧或者惋惜会比感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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