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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执法自查报告 篇1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的名义统一履行查处违反文化、文化遗产、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拟定文物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
3、查处涉及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文物经营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4、查处涉及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演出、美术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5、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查处涉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8、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文秘、财务、统计、档案和保密等工作;研究拟定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执法责任等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综合性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纪检和监察工作;承办提案和领导批件;负责信访和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对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等;负责开展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遗产、电影、出版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并督促实施,开展法制培训;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参与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文化市场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营业性演出、美术品、音像、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查处音像制品出版、制作、流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电子游戏、电影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涉及广播电视设立、设施、制作、经营、传播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3、文化遗产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文化遗产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和博物馆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查处损毁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擅自迁移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馆藏文物流失、擅自进行考古发掘等文物违法行为;查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等行为;查处文物拍卖和文物购销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查处侵占、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场所、载体及其他可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或流失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文化遗产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遗产违法行为;指导、监督文物所在单位依法查处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违法行为;培训义务文保员和文物所在单位的执法人员依法保护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文明执法自查报告 篇2
一、近年来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做好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了档案局依法治档的行政管理职能。今年7月份我局按照《关于对档案接续立卷及汛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区直部门进行汛期档案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各部门档案人员基本上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但在档案管理的“八防”措施、档案规范整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突出问题
一是档案工作基础较薄弱,制度化管理亟待加强。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档案管理混乱,历年来的文件材料从未进行规范整理归档。二是档案员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在各部门档案员一般是兼职人员,很少有专职档案工作人员。而且档案工作岗位人员变动频繁,有的人是刚刚经过培训、学习对档案工作已有点入门,就被换岗位了,业务水平难以提高。三是档案经费投入不足,在设施设备方面,大多数单位没能做到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办公室、阅档室三分开,档案管理“十防”要求难以达到。
三、解决办法
一是继续加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同时,加强《档案法》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档案工作步上依法治档轨道。二是加强档案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进一步支持、关心档案工作,调动档案员积极性,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加大档案经费投入,推进档案室建设,配备防盗、防潮、防火、防水等档案管理“十防”设备,提高档案管理硬件水平。
文明执法自查报告 篇3
一、近段工作情况
(一)认真宣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根据通知要求,我局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对于建设法制型执法机关具有重要意义,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班子会对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我局行政执法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行政执法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办明确了一位同志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执法公开、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市城乡规划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公布了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公布了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市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城乡规划网站是信息发布的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网站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和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效果明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以及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过错记录等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二)公开形式
城乡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线电视台等。
三、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公开还不够及时;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能力。保证行政执法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将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能力。
2、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充分利用好城乡规划网站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3、督促检查,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政府行政执法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文明执法自查报告 篇4
一、食药监管执法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当前我县食药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发现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总体开展较好,绝大多数执法人员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监管理念,严格执法,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幸福美丽新作了积极贡献。但在执法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必将影响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队伍树立的良好形象。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积极的开展调研和问责,导致有些经营单位屡犯错误,整改不严。二是我县绝大多数小工厂、小作坊,生产工艺简陋,卫生条件比较差,这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三是不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低,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基本的商业道德,有的对监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加大了监管工作开展难度。
(二)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监管体制存在着诸多漏洞。
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并生效,但实际监管执法工作所需的配套法规、规章还没有出台,造成有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存有空白而无法处罚。而现行的法规也不够完善,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处罚力度总体上比较轻,经营者违法成本低,致使部分企业铤而走险,一而再地制假售假。二是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不完善,存在着漏洞。对行政执法程序没有固定的操作程序,有的操作程序不适应当前监管现状,让监管者“无所适从”。另外应多个部门负有食品监管职责的“多龙治水”模式造成监管责任难以落实,这种执法主体多元化。
(三)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而要进一步加强。
当前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从监管队伍自身情况看,一是人手少。稽查监管职责部门人员虽正在进一步配齐但仍无法满足当前监管现状,特别是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很紧缺,在开展稽查、监管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也难以保证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覆盖面,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监管系统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经费保障力度不强,开展监管工作需要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缺乏。监管工作的业务经费紧张和缺乏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和监管效率。
(四)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低,监管力量薄弱。
当前,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将售假售过期食品的重心由城区转向了农村,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总体较低,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虽然目前我县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已完全覆盖,但基层监管员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有效的监管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缺乏监管的常态化,这也为农村消费市场留下了相当大的隐患。
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我们认为,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全局,努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创新,形成体制机制科学顺畅、职能部门监管高效、企业诚信自律、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公众参与意识全面增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具体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转变监管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监管理念,以严的手段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正确认识为企业服务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与对食品药品行业的严格监管并行不悖,要认识到只有严格的监管才能为遵规守纪的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条件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才是真正地在为企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列入与近期的法治宣传活动等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多在政府等宣传平台发布相关饮食用药安全信息,扩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监管中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公布“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热线和本单位公共座机号,畅通社会监管渠道,提高举报投诉处置工作效率。二是构建信息共享的监测网络平台。建立覆盖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动态监管系统,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准确的预警预报和及时有效的反应。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尽快配齐基层监管执法队伍,避免因人手少而造成的监管缺位现象。二是广开进人渠道,选调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的知识型人才,充实食品药品监管一线,弥补专业人才之紧缺;三是积极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干部轮训,充实和更新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提高干部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执法公正”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保障公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安全药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应加强监管业务经费保障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以便及时、高效、准确地对食品药品质量检验和检测。
(四)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在农村两网建设完备的情况下,一是继续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监管员监管制度。择优选取一批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协管员、监管员,协助职能部门作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并定期对两网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二是将乡镇能够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事务、能够承担的食品药品执法工作下放委托乡镇。为使食品药品委托工作法定化、机构化,可以探索实践按照公安、工商部门在乡镇设置片区派出机构的模式,在乡镇按地域和人口因素分别设置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使食品药品监督常态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食品药品管理“盲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