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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费让利工作排查报告 篇1
河东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河东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减费让利工作排查报告 篇2
百忙之中,各位领导不辞辛劳,不远万里莅临新晃侗乡指导工作,这既是对我们基层干部的关爱,也是对我们基层工作的鞭策,我们倍感荣幸,深受鼓舞。在此,我谨代表县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一、我局的基本概况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西部,南、西、北与贵州多个县市区接壤,居湖南“人头形”版图的“鼻尖”上。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居住着侗、汉、苗、回等26个民族,总人口27万,其中侗族占80.13%,这里民风淳朴,资源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6%,重晶石、钾、铅、锌等矿产资源蕴藏丰富,新晃黄牛肉加工、龙脑樟加工等特色产业享誉全国,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是怀化为数不多的全国卫生文明县城。新晃侗族自治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成立,设13个科室,3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党委委员7人,在职干部110人,平均年龄41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92人,占人数的82%,退休干部50人,负责辖区内4613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机构成立后,在总局、省市局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干部队伍和谐团结,各项税收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全市系统绩效考核中,我局位居全市第一,在最新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局位列全省130多个县市区中第16位,为当地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贡献了强劲的税务力量。
二、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指示要求,始终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作为今年的头等政治任务,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抓实、抓细、抓好减税降费落地工作,得到了省局周巧艺局长和县长陆志前的表扬性批示,相关经验做法还被《国家税务总局减税降费工作简报》《湖南税讯》《怀化税讯》等内部媒介编录推广,新湖南客户端、新晃电视台、红网等多家外媒也对我局的减税降费工作做了相关报道。
(一)建机制,聚合力,把好减税降费组织关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税务、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与信息共享的组织架构;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我局一把手负总责,下设10个工作小组,进行交叉分工协作;成立了第三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人专事专责,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减税降费政策执行过程中乱收费、变相强制收费等问题。
2.凝聚工作合力。我局负责人积极主动向县委书记、县长进行减税降费工作汇报,争取地方支持,并定期向县四大办、纪委、组织、宣传、统战、审计等部门负责人通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今年来,先后进行各类汇报衔接20余次,减税降费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4月4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就减税降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单位内,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凡涉及到减税降费工作的,部门之间不设壁垒,通力合作,工作推进期间,部门间协作顺畅,未出现一起推诿、扯皮现象。
3.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上传下达机制,对总局、省、市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方位传导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建立任务清单制,细化减税降费70余项任务清单,层层分解包干,明确具体责任到岗到人;健全工作常态机制,实行“周例会、月调度、日报送”,定期组织责任部门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统一工作步调;建立政策分析机制,开展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随时观测企业税费负担变化情况,分析减税降费政策对企业经营状况、微观主体的影响,稳定企业预期,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宣传,重落实,把好减税降费服务关
1.多点多面抓宣传。一方面,依托大型活动进行宣传造势,4月1日,联合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举办了“减税降费政策宣讲暨同心惠企助企行动启动仪式”大型宣传活动,4月23日,联合县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局等单位开展了“创响三湘减税降费进园区”活动,4月24日,联合新晃职业中学开展“减税降费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税务干部下户走访、集中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编制了《减税降费疑难问题50答》和《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等政策清册,先后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决政策疑难200多个,培训纳税人和缴费人1000多人次,“一对一”上门辅导160余次。
2.多措并进优服务。一是及时升级金税三期工程系统,确保纳税人网上申报、电子税务局、ITS等信息系统运维和数据安全、稳定顺畅;二是坚决落实“最多跑一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到“三没有”(没有要求纳税人增加任何报送资料、没有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和违规调整个体工商户定额、没有违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设置限制条件或设立审批)。三是畅通征纳互动渠道,实行局党委委员轮流坐厅制度,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成立减税降费青年志愿者服务分队,点对点、面对面解决纳税人的疑难问题,开设减税降费“电话、网络、实体”三方通道,及时响应、受理和办结纳税人意见诉求,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3.不折不扣抓落实。用减税降费落实的抓力激发企业增收的活力,从税源根本上推动税收收入增长。今年1-6月,我局完成市政府任务口径收入22626万元,同比增收1181万元,增长5.51%。一是坚决落实小微企业退税办理,摸清退税底数,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1-6月根据小微普惠性减免退库统计情况,我局应退户数191户,金额101.27万元,已退户数139户,金额100.25万元,联系不上36户,金额0.99万元,已通告36户,联系上不愿意办理16户,金额0.03万元,资料留存16户;二是坚决落实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今年1-5月合计减免2807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政策减税519万元,个税改革减税1119万元,其他减税106万元;三是坚决落实相关降费政策,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5月推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4户,应缴单位部分保险费465.30万元,与降率前的保险费相比,减少116.32万元。
(三)严督查,细核算,把好减税降费落地关
1.发挥党建工作“领航员”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意识形态和思想建设的凝聚带动作用,激发党员的队伍组织力和战斗力,由局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将减税降费作为党委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统筹来抓,在每月的县局党委中心组、各支部的政治学习中穿插安排减税降费学习内容,将减税降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党建和减税降费双重责任,以支部为单位,通过“支部结对共建、专题调研、共同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今年来,组织开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党旗红,精准落实当先锋”、“税企党建共建,深化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员”作用。加强全局日常工作的纪律监督,打造纪律严明的税收队伍,为减税降费全面落实保驾护航。由局党委委员带队、纪检组配合,每月对上下班、8小时工作纪律开展暗访督查,对督查结果全局通报,营造持续有力的高压威慑氛围,今年共开展纪律督查暗访活动9次,整改问题7起。同时,围绕“减税降费”组织开展了廉政大走访、专项大督查活动,减税降费纪检监督组近期推出20项问题清单和意见征集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全县30余户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减税降费专题督查走访,发放调查考评表43份,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28条,现场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7件次,在税务部门纪律作风测评中,好评率达到100%。
3.发挥税务干部“质检员”作用。一是通过“税管员上门、志愿者上门、纪检员上门”层层把关,过滤政策落地的疑点、难点、疼点,及时查补解决问题短板。如:通过督查走访,及时发现并纠正新晃工会的错误申报信息,使其正确享受到普惠性增值税减免6249.2元;二是建立健全减税降费统计核算机制,按要求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底数清,运用无纰漏。经自查,我局既无搞变通、要求企业提前申报缴纳税款、多缴税款等收“过头税”行为,也无虚收空转等违规征收的问题;三是通过调取比对今年《发票底账系统软件》数据,发现部分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仍选用原适用增值税税率,目前相关股、所正在进行核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减税降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牵涉层面广,因素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免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需要克服:一是部分干部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存在“临时观念、短期行为”等认知误区,工作动能不足,宣传辅导存在失位、缺位现象,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二是退税覆盖面广,自然人退税难度大、退税积极性不高,自然人享受优惠政策清理及退税的工作进度相对滞后,还不能很好的满足、适应减税降费的工作要求;三是金三系统对减税降费的电子台账和统计核算功能尚未健全完善,部分干部对减税降费的电子台账和统计核算工作存有畏难抵触情绪,间接影响到工作质效,不利于今后减税降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四是减税降费对地方组织收入形成冲击,地方因财政减收面临的压力较大,需进一步拓宽挖潜增收的`税源渠道,刺激和增强市场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减税降费工作已在我县各个行业全面落地,接下来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也将相继出台,我局在抓好现有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我监管,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纵深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广大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实惠。一是继续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深入践行“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二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县局党委继续强化领导统筹全县减税降费工作,形成统一集中的大工作格局,各责任成员单位要加大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减税降费等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三是继续加强退税工作。组织专门团队,对自然人享受优惠政策进行清理,确保每一个自然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退税力度;加强与应退税纳税人的联系,督促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办结退税手续。四是继续加强调研评估。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调研,开展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对全县各行业税源情况进行摸底,建立“重点工程、房开项目、工业企业,国有大型企业”4个工作小组,对政策落实开展评估、调研、分析、跟踪,确保相关政策精准落地。五是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加大税务干部自身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内部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执行力,发挥好减税降费主攻手作用。对税务人员落实减税降费、个税改革和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不力和有征管漏洞的严肃问责追责。
减费让利工作排查报告 篇3
20XX年以来,颍州区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坚决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既确保已出台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又全力抓好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地落好,现将上半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责任,全力推动政策落实。区局党委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落实好政策红利、服务好企业发展的工作主线,重新调整优化了领导责任、工作协调、监督问责机制等减税降费推动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加压推进工作落实,着力以责任压实、督导抓实、作风务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二)强宣讲,全力抓好宣传培训。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辅导”相结合,依托“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短信微信平台、网络直播培训、进厂入企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辅导,紧扣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熟知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畅通“线上”咨询通道,安排业务骨干接听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切实把政策讲懂讲透。
(三)解难题,全力服务企业发展。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实“四送一服双联”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摸排企业在政策享受、经营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难题,面对面讲政策、实打实解难题。区税务局还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主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区税务局将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强劲发展动力。
减费让利工作排查报告 篇4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 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