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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年终绩效报告 篇1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我区现有总人口26.5万人,60岁以上人口5.9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2.4%。 75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317户,“三无”人员406人。
(一)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自20xx年底以来,为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00元、购买助老健康预险;为满85-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1200元;对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20xx年政府出资10万元,为全区75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购买了500部老年机。20xx年区财政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410.6万元,目前累计1641万元。
(二)服务模式趋向多样化。一是全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6个,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区、街、居三级网络全覆盖。以此为支撑,打造了集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如xx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福乐园社区、新华家园服务中心等。二是政府为城乡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以社会服务机构加盟承接方式,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依托“12349便民服务热线”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急及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自20xx年底开始至20xx年8月底,为462名居家老人提供服务154次,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社会对居家养老认识不足,尚未形成综合合力。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民政、财政、老龄、人社、发改、卫生、食药监局等多部门,从我区情况来看,此项工作基本是民政部门在单打独奏,没有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资源合力;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委员们认为,这些因素一定程度阻碍了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社区服务功能尚不健全,缺乏有力地推动机制。从调研情况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能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只限于打扫卫生、走访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更高一级的如日间陪护、医护、家电维修、上门理发、提供送餐等家政服务在我区还是空白,而这些服务却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无法提供的,形成了需要的服务没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务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20xx年我区投入建设了“电子保姆”呼叫系统,因受人员、服务内容的限制,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造成了资源浪费,设备空置。20xx年由市民政局牵头重启了“12349便民服务热线”,试点设在xx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看,虽然为老人提供了一些服务,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提供服务的加盟商服务水平和价位高低不等,老人消费水平不一样,对服务价位的需求不一样,供求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二是老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解有偏差,老人往往提出超出服务范围要求,认为政府服务应该是全包,不应让个人产生费用,如送老人去医院打车的费用不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而被服务的老人认为应在政府购买的服务里,达不到本人的要求,就质疑服务的真实性。
(三)服务覆盖范围有限,可持续财力支撑不足。一是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出资,其他社会力量很少涉及这个领域,导致资金投入单一,数量不足。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各社区虽然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是因后续资金来源有限,使服务受到制约,各社区的服务中心成了“摆设”。三是政府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政府财力的制约和社会参与的不足,真正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和社会提供的低偿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占特殊困难老人的比例偏低。
(四)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队伍,服务质量不高。一是由于居家养老工作社会参与度低,基本是在政府主导下,依托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而目前社区承担街道和政府部门转移的大量行政性工作,就目前人员配置而言,工作已超负荷,无法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居家养老工作。二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以下岗人员和农民工为主,文化水平低,又没有接受过正规、专业的培训,很难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影响老人及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五)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低,无发展后劲。虽然养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关注的重心大多在建立养老机构、增加床位等供养能力上。对切合老年人情感和心里特点的居家养老形式,缺乏了解和认知,一些社区服务中心还处于应付上级检查、面子工程上。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走访过的老年人及子女、社区干部等,均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住在家里养老”,导致此项工作推动过程中既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也缺少群众的鼎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三、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议由民政局牵头、各社区参与,对各个社区居家老人进行摸底,分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区居家养老规划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工作,以助餐、护理、照料等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具备一定条件的1-2个社区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借鉴试点经验逐次推开。三是健全工作监管机制。要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体现公平公开原则;要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要联合公安、工商、人社、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建设发展。建议政府:一是将“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保证居家养老融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同时,借助慈善组织、企业捐赠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实现服务多元化投资。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二是加强服务人员培训。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入手,培养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议政府将其作为免费培训支持范围。三是完善志愿者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二是大力宣传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
居家养老年终绩效报告 篇2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绩〔20xx〕4号)文件精神,衡南县民政局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衡南县民政局20xx年度敬老院运转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资金到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20xx年度衡南县共有24所乡镇敬老院,现有128名在职工作人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约970人。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主要职能是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养护,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职能是管理敬老院,为敬老院的特困人员照料服务。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项目资金主要是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基本保险,保障敬老院办公、运行及维护的支出。工资福利及基本保险的投入能够让工作人员安心工作,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态度;办公、运行及维护费用的投入可以维持敬老院的正常运转,保持敬老院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如果没有该项资金,全县敬老院工作就会停止运转,特困对象失去保障;该项资金不足,就会影响敬老院的'管理服务质量。为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动乡镇敬老院长足发展,应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项目的绩效总目标:通过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行成本的投入,改善敬老院管理工作,提高的服务质量,推动敬老院的持续健康发展,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安排
20xx年度县政府通过预算安排敬老院运转项目资金共162万元。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县民政局账户,民政局按照每所敬老院6-8万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乡镇敬老院。
(二)基本支出
经过对敬老院支出账目的核查统计,20xx年24所敬老院及实际支出210万元,用于各乡镇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敬老院厨改、扩建等项目。
(三)结余(亏损)
经查实,项目资金不足,由于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增加,运转资金不足,保障基本运转还缺48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不足部分、敬老院水电费及办公费等支出从其他资金中列支。敬老院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
按照项目单位财务相关的原始凭证、费用单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财政拨款和预算使用的标准
三、项目的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民政局制定了《敬老院管理细则》、专项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敬老院资金运行进行了管理。基本能按相关规定、制度执行。
四、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对各乡镇按照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的投入,24所敬老院运行基本稳定,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工作人员比较稳定,供养人员入住率达到90%,有1所敬老院达到国家优秀,有3所取得省“三星级”称号,其他敬老院基本符合市“二星级”标准。我县率先在全省开展特困集中供养护理区建设,全县陆续建设了三塘、谭子山敬老院、硫市敬老院、洪山敬老院、云集街道敬老院、铁丝塘敬老院等6个护理区,能够按照国家要求,为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的护理服务。
项目管理上:敬老院工作逐渐开展,管理日趋完善。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职责明确。增强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及工作效果等方面,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和护理基本得到保障,为推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取得实质成果。
五、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通过翻阅凭证及相关账目,发现专项资金不足。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工作人员“三险一金”的基本保障未落实,尤其是养老保险没有得到落实,已引发敬老院工作人员几次到县委、县政府上访,敬老院难以招聘护理人员,不能保障护理的需要;运转资金不足,导致有些敬老院消防设施不合格、房屋不能及时修缮,厨房设施不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困难。
六、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专项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时向县政府的财政申请,争取将敬老院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敬老院专项资金按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进行核算,准确反映各类专项资金的拨入、支出以及结余情况。
居家养老年终绩效报告 篇3
区作为xx市的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比较早,成效显著,不仅荣获全国唯一的居家养老示范区称号,也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需求情况,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于20xx年8月开展了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样本的分布和调查方法
根据xx区社区总数及分布情况,本次问卷调查共抽取了有代表性的9个社区,被抽中社区内的5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300位老年居民。
1、调查样本均衡分布于9个典型社区
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社区规模及老年人分布状况,本次问卷调查遵循科学的抽样原则,主要选取了天一家园社区、马园社区、新高社区、平桥社区、芝红社区、秀水社区、徐家漕社区、汪弄社区、北郊社区等9个社区。为了确保调查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汪弄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和徐家漕社区分别调查40位老年人,其余6个社区分别调查30位老年人。
2、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集中在50-70岁
在300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50-7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50-59岁的老年人占30.3%,60-69岁的老年人占33.3%,70-79岁的老年人占21.0%,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15.4%。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33.7%,女性被调查者占66.3%,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3、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300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8%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42.3%,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55.7%,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2.0%。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6.0%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82.3%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仅有2.7%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4、调查对象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高
调查显示,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较高,人均月收入高于2000元的老年人比重达到31.0%,在1000-2000元之间的比重最高,达到58.7%,低于1000元的仅占10.3%,而且80.3%的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高,分别有21.7%、53.0%的调查对象认为可以接受每月2000元以上和1000-2000元的养老费用,仅有8.6%的调查对象只能承受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养老费用。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覆盖程度,我们特别设置了关于知晓度及满意度的相关问题。调查显示,xx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知晓度和满意度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六成以上调查对象偏好于家庭养老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其中,46.0%的调查对象选择由子女负责的家庭养老,18.7%的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64.7%,超过六成。其次,机构养老模式比较受欢迎,分别有13.7%和10.0%的调查对象倾向于福利院或者老年公寓。相比之下,众多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聘请保姆或投亲靠友的养老模式,选择这两类模式的调查对象分别仅为2.3%和0.7%。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知晓度不高
虽然xx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较好,但这次调查显示知晓度仍然不高,仅有半数以上的调查对象了解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知晓度较低。具体来看,2.7%的调查对象表示“很清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19.0%的调查对象表示“知道”,28.7%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一点”,三者合计比重达到50.4%,超过五成;仍然有49.6%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3、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模式比较满意,仅有8.7%的调查对象选择“不满意”。具体分类来看,有10.9%的调查对象持“很满意”的态度,31.5%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比重达到42.4%,超过四成。但是由于多重原因的影响,仍然有48.9%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印象不深、满意度不高,选择了“一般”的选项。
4、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形式缺乏多样性
调查显示,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具体来看,选择所在社区仅提供一项服务的比重为58.4%,提供两项服务的为29.2%,三项及以上服务的仅为11.9%。从服务形式来看,主要集中在层次较低的服务上,分别有35.8%、28.4%、28.0%、27.2%的调查对象表示社区提供了“健身保健”、“钟点工”、“休闲娱乐”和“日渐照料”服务,仅有11.5%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提供了“知识讲座”服务。
5、老年活动中心成为社区精神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
目前,社区越来越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成为社区老年服务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79.3%的调查对象表示所在社区以各种形式提供过这一服务。其中,61.3%的调查对象表示“老年活动中心”是所在社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主要平台,另外分别有27.3%、13.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文艺活动”、“兴趣班、培训班”等形式。
三、居民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这也意味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多。为了准确了解实际需求,我们对300位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意愿调查分析。
1、近四成调查对象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程度一般。其中,39.3%的调查对象表示十分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而26.7%的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此外,3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考虑是否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原因是这部分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不高。
2、地理优势成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对象中,地理因素成为影响他们选择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老年人普遍希望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分别有59.3%、44.1%的调查对象认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就“可以不离开熟悉环境”以及“作为家人照顾不到的地方的补充”。另外,分别有31.4%和28.8%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多元化”和“费用较低”是他们选择这一养老模式的重要因素。
3、服务内容不全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短板
调查显示,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原因是这一模式的服务内容不全,服务水平不高,形式不够多样性,无法满足不同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在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中,选择“无法满足需求”占83.8%,超过八成;选择“所在社区无此服务”的比重占43.8%,选择“服务质量不好”的占32.5%,选择“经济负担不了”的占22.5%。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有助于我们弥补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成为需求最大的项目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医疗保健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均超过了四成,分别达到52.3%和45.7%;其次是要求提供方便营养的餐饮服务,所占比重为31.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越来越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26.3%、25.3%和24.7%。
2、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多面手”特质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要求较为“苛刻”。其中,分别有56.0%和47.3%的调查对象认为服务人员应具备“医疗保健指导”及“家政服务”等各项技能。而且老年人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层面,有40.3%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具备聊天解闷、心理辅导等“心理护理”的技能。此外,18.7%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能够帮助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理财”。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期待高质量的发展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希望今后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断前进。具体来看,53.0%的调查对象希望社区能够“完善服务项目”来满足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其次41.0%、38.3%的调查对象希望能够“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分别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出了殷切希望。此外,24.3%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可以通过“增加服务活动的频率”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xx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良好,养老服务的体系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增多、水平不断提高,这一模式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居家养老年终绩效报告 篇4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 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 (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xx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xx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xx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xx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截至今日,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