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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1
人们总会去崇尚那些优秀的作家或者伟人,但对于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和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对话。或许我不曾了解过他,但他用带着墨香的文字告诉我他的经历,和他的故事。
我们都不曾经历过,那个人命贱如草的年代,而余华的一本《活着》,却打开了我无尽的思绪。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余华在活着中写到这句话。我不懂余华,更无法理解那个年代中所发生的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庆的死。那个充满阳光,热爱跑步的他;那个笑起来有酒窝,懂事的他;那个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在医院里活活被吸血吸死的他。有庆在抽血时,哆哆嗦嗦地告诉医生“我头晕。”而医生轻描淡写的态度和对有庆生命的轻视却越发让我觉得心寒。他因抽血过多而直接去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离开这个世界,他甚至不知道,他的生命早已被人忘却而不再想起。而在福贵来到医院后,因县长是他的老战友,他并没有追究自己儿子的死。这也是令我十分纠结之处,我不懂为何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流逝,不懂为什么那时的社会穷人命贱如蝼蚁。
生活对福贵是残忍的。生活慢慢夺走了福贵所爱的人的生命。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儿子,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最后只剩这位老人和一头老黄牛。余华说:“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我想这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死去,才是活着真正的名字。
亲人们一次次的离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他身边流逝着。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要干什么,生活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次次夺走了他的希望。读书笔记。就像福贵的外孙——苦根。外孙苦根跟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苦根没吃过饱饭,便给他煮豆子吃,但苦根却因为吃豆子撑死了。生活摧毁了福贵,也令他失去了所有。
生死无常,没人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人们来不及挽留,也来不及去珍惜。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或许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福贵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对于心灵的极大震撼,也只能由自己来慢慢平复。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在坚强的活着,尽管他失去的越来越多,尽管他最后一无所有,但至少他活着。
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我想是的。我们无法忍受那个时期的黑暗,无法忍受在权贵面前生命的渺小。但无论怎样,都要坚强的活着。
你可千万别犯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2
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槃,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期、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3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4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长吆里或悲怆或逍遥的韵味吸引了采风人,但扑面而来的尘土的淳朴、干瘦的人和牛、混合着汗水的沉重的鞭声,生生囿住了我对人生的好奇和窥探。余华是位了不起的作家,据说他擅摹生死、寓哲于情,至少对于奔跑在人生中段、首尾不见、迷茫懵痴的读者,《活着》是富含魅惑力的。可无论是透过简介,最初开卷,甚至是掩卷回忆,我都只能看到一个老人从荒唐中走来,又无声无息没入凄凉之中。他的回忆在絮叨中圆满的天衣无缝,也奇异地与读者毫不相干,仿佛这位老人,不过是历史巨轮隆隆碾过时的一粒渣滓,耳熟能详的是历史,终将风干的是渣滓。就连老人的长吆,也像极了宿命的叹息与自嘲。这层阴暗的色调,使我不得不闭眼捏鼻,扎一个猛子,才能潜进作者的思想里侥幸拾得些什么。
如果说事实是故事的骨架,依附于一定的情境和现实存在,那么情感就是故事的血肉,人类赖以精神联结,最易引起共鸣。无疑,《活着》是一部饱含深情的作品,更令人惊喜的是字里行间唾手可得的感情,几乎熔于每一个比喻。西方人喜用比喻作装饰,张爱玲也擅长用比喻状情,但能够像余华一样,把每个比喻用得恰如其分、自在传神、力透纸背的却不多见。他的文字抓住我,像鸟抓住树枝。
福贵乐于谈论人生,不羞于年少时的放纵,不顿于磨难时的煎熬,也不惧于面对至亲离去时的痛苦。他没有在密集的悲剧中麻木,反而因着生活的雕琢,将情感沉淀的更加深刻,这些情感,也像养料一样滋润着他日渐干涸的生命。这是一个磨灭了一切不切实际的妄想,更加清醒地直面现实,珍惜当下、纯粹而超脱的灵魂。既能处卑贱,又能处丰富。
在福贵的故事中,穿插着其他人不同的生命轨迹。每个人身上都有时代的烙印,每个人又都是时代的缩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们在各自的命运里颠簸,自顾不暇。当命运对所有人都不公时,反而是种公平。此时,打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幻想,低到尘埃里去,褪掉所有不忿不平,以一颗被岁月磨砺得粗糙的平常心,专注于当下的自己,活下去,反而难能可贵。“哪怕像狗一样也要活下去!”不知道电视里赵丽颖倔强坚毅的神情,在那个年代会闪现在多少人脸上。
在这么多人物里,二喜是最让我扎心的,他是个总会在幽暗中暖心、给读者以慰藉的偏头汉子,然而噩运的毒花偏偏精准的开在这个好人的坟头,这个讽刺让人不解,甚至埋怨作者的残忍,但也因如此,福贵的精神世界不断得以绝处逢生——拥抱苦难,热爱生活。
一口气读完老人的故事,情绪像吊了沉沉的铅坠,心境却逐渐开阔。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愿你我日后,像福贵一样,不畏过去,不念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