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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企业账款排查情况报告 篇1
根据省清欠办《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经济和信息话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照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项督查方案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范和化解拖欠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我县制定了《舒城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舒城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并确定专人负责。方案中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确保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方案中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从源头管控建设领域内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舒城县积极推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定《舒城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建筑领域“一卡通”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了全县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将工资按时发放到工人手中。全县在建项目以市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管理指导手册为标准,全部实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形成规范台账,实现劳动用工管理标准化、工资支付管理标准化、农民工维权信息管理标准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每月开展调度。清欠工作是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批示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舒城县每月在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同时也积极对清欠工作进行安排调度,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按时报送清欠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新发生的拖欠款纳入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中;二是建立责任人制度。要求存在拖欠款项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清理拖欠款项的责任,确保年内能按时完成清欠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系人,及时上报拖欠款项的清理进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联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县经信局与县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坚持每年五月节、八月节、春节前期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易发讨薪节点稳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的施工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欠薪、欠薪逃逸案件一律交办公安机关处理。对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的重大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在全县形成了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有效震慑。
(四)组织广泛宣传。
对全县在建项目220名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组织开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学习培训班;印发“致建筑企业一封信”及“致农民工朋友一封信”深入工地、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共发放“一封信”3400份;利用QQ、微信工作群、人社商务领航发送信息宣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内容;制作《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录音音频,在在建项目实名制入口处滚动播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有效提升了企业及农民工的知晓率,提高了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及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二、投诉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情况。
(一)鼓励被拖欠款项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主动反馈。为全面完成清欠工作不留死角,舒城县鼓励被拖欠账款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积极向县清欠办反馈,如情况属实,此笔款项将会纳入我县清欠工作台账中统一调度,按时还清。
(二)便捷投诉渠道。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针对企业信访情况做好应预案,并建立投诉问题线索台账,逐一核实处理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企业,对属地的拖欠账款要纳入台账管理并跟踪解决。
三、拖欠账款清偿情况。
县清欠办下发《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直相关部门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含所属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截止目前,我县没有清欠情况。
四、监督和惩戒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了监督考核常态机制,根据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于清欠工作未完成的严肃追责问责。
拖欠企业账款排查情况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按照《关于20xx年第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审计第19期工作动态)要求,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xx年6月25日起对临泉县截止20xx年第二季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主要内容为:检查清欠任务部署和台账建立、清偿计划解决方案制定和落实、新增拖欠账款等情况。并延伸调查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学校、医院、政府平台公司等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企业,通过与调查单位沟通交流,检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合同、清偿计划明细表等资料,掌握其多报、漏报拖欠账款,存在分歧和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账款纳入统计范围情况,以及清偿拖欠债务、预防新增拖欠等情况。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清理工作开展,我县制定了《临泉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6月,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5118.84万元,已经偿还4573.28万元,剩余545.56万元,其中281.22万元列入20xx年底前清偿余额,剩余264.33万元列入20xx年偿还计划。本次审计我们抽查了六个政府部门及所属的政府平台公司,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泉县财政局(包括政府平台公司)、临泉县教育局、临泉县交通运输局、临泉县交警大队,其中:
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泉县财政局均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临泉县教育局下属31家学校拖欠37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669.20万元(工程款467.67万元、物资采购款201.53万元),已经偿还123.64万元,剩余545.56万元,其中281.22万元列入20xx年底前清偿余额,剩余264.34万元因资金不足无力偿还,计划20xx年偿还。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合计4249万元,其中:拖欠1家企业2014年招标100台出租车经营信誉保证金3180万元,拖欠3家企业2017年59台出租车经营信誉保证金885万元,拖欠4家企业2016年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奖金184万元,截至20xx年5月30日已全部偿还。
临泉县交警大队拖欠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339万元,现已全部偿还。
三、审计建议
落实清欠责任。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
严防新增拖欠。严格项目审核条件,落实举债融资的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淋雨涉企保证金项目。
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
拖欠企业账款排查情况报告 篇3
市人力社保局收到《全市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江审财调报〔20xx〕3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推进落实,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其中:
1.有7家两年无欠薪投诉记录企业工资保证金105万元未及时返还。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安排专人联系相关施工企业,至20xx年4月23日,所涉7家企业105万元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到位。
2.原施工企业保障金未及时清理。
整改措施:本次整改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全面清退,涉及应缴企业采用先退后缴方式处理,完工手续不全经主管部门查证已实际完工的予以退还,存单丢失的协调监管银行按程序办理挂失补办。应退未退原施工企业保障金共计43笔,本金合计875.55万元(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金额为936.74万元,差额61.19万元为存款利息),已清退34笔计789.35万元,尚有9笔计86.2万元未退,主要是施工企业存单遗失、经营不正常等原因,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剩余确实无法清退的将按省清理规范办理。
3.水利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收取方式不合规。
整改措施:我局认真落实本次审计建议,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法规政策精神进行了再学习,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对工资保证金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机制。经多次研讨并征求市监管办、银保监等部门意见后,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江人社〔20xx〕22号),修订后的保证金管理办法体现了应缴尽缴的有效制约手段,停止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的`不规范做法。同时对28家涉及水利工程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的保证金621.2万元,已由市水利局牵头进行保函置换,整改期内已全部退还。
拖欠企业账款排查情况报告 篇4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0xx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xx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xx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