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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是公司加快调整优化业务结构,谋求企业生存与持续经营的关键年,公司必须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精神开展各项工作,20xx年主要工作目标是:控成本,降费用;抓安全,提效益;调业务,促转型;保生存,谋持续经营;在多经改革及规范经营的环境下,寻求新的持续经营机遇,谋求新的生存经营方式。
一、经营目标管理
根据20xx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虑到多经改革、业务调整和成本上升等因素,20xx年各部门营业收入力争完成××万元,成本费用控制×××万元,营业利润力争完成×××万元。
各部门要紧紧咬定目标不放松,深挖潜力,苦练内功,提升服务功能,提高经营质量,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各项经营管理目标。
二、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力以赴打造本安环境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实现人身事故“零”的目标;
不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和人为责任的一般事故;
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环保纠纷事件;
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二)主要保障措施:
深化安全宣传教育,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致力于安全文化建设。要从关心员工生命的高度出发,全力以赴抓好安全宣教工作,在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以“有用”和“有效”为原则,寻求更加有效、实用的安全宣教形式,强化安全理念教育,不断引导全公司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固化“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积极营造我要安健环的良好氛围。
强化安全监察力度,要进一步维护安全监察的刚度,以打造本质安全性企业为主线,建立高效完善的安全管理和控制体系,并抓好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俯下身子,盯在现场,把握关键环节,认真排查隐患,切实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做到安全生产指挥在现场,隐患排查发现在现场,整改措施落实在现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监管不失控。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秀班组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规范班组基础管理,切实提高班组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健环管理绩效。继续做好班组的检查与辅导工作,遵循“边检查、边研究、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时监督,确保各班组切实、有效开展创优活动。
三、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
(一)从战略的高度加强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
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对公司现有人才结构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科学制订适应公司持续经营的中长期人才队伍整体规划,在用好公司现有人才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引进急需的新型专业人才,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做好人才储备。
以人为本加强人才管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尊重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关心人才”出发,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资源开发的全过程。除了贯彻落实公司现有绩效管理政策外,要建立一整套“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政策留人”的用人机制,通过学习上提供机会、工作上给予平台、薪酬上公平回报、文化上情感关怀、生活上处处善待、政治上组织关爱等具体措施,稳定队伍,留住骨干;敞开渠道,鼓励员工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调动他们的才干,发掘他们的潜能,只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按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成就感,促进人才成长为企业发展的主力军;生活上要多关心员工,善待员工,尽力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满足员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切实提高员工主体地位,让员工真正感到企业的人文关怀,自觉为企业分忧、出力。
(二)创新劳动用工管理,探索劳动用工新模式
面对多经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司在用工理念和方式上都需要不断创新,要在执行落实国家、省的有关法规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用工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大胆探索符合实际的劳务用工的新途径,积极研究劳务派遣、业务委外承包等经营方式,实现用工模式的新突破,以彻底解决员工的工龄及劳动合同等历史问题,并达到用工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一要缜密策划,积极探索新的劳动用工方式。要着眼全局,以稳定为前提,着重以劳动力配置的灵活性、用工成本、用工风险、管理要求、劳动生产效率等要素为基点,积极探索与本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又符合精益管理方针的`劳动用工方式,合理规划劳务派遣员工、劳务工程承包员工和在册员工的比例,逐步调整劳务用工结构,形成科学高效的劳动组织体系。
二要加强劳务用工精细管理。在业务转型后,无论是采取劳务派遣还是业务委外承包方式,加强劳务用工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劳动生产效率都是必须的。首先公司要建立健全劳务公司、外来队伍、外协单位考核体系,把劳务公司的用工规模、人员流动率、管理能力、队伍技能结构等要素作为资质考核指标,严格把好准入关;增强对劳务公司的管控能力,实行末位淘汰制,消除劳务队伍只顾完成任务、干活赚钱而放松管理的倾向,让公司的各项业务质量处于可控状态;其次要创新管理模式,改变过去“以包代管”的粗放管理模式,实行外包队伍组织管理班组化和“班长负责制”,把管理任务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位员工,将粗放式管理转化为深层次的精度管理,不断提高劳务用工综合素质和生产效率,实现企业和员工和谐共赢,把劳务用工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四、推进精细化财务管理
精细化财务管理是促进企业降本增盈的前提和保障。财务部门要以“细”为起点,增强市场主体意识,提高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将精细化管理的思维贯彻到每项任务、每个流程,通过不断深化财务管理手段和方式,优化财务核算,加快信息化进程,最终达到企业盈利最大化的目的。
完善财务组织体系,在原有的财务、会计、出纳等岗位基础上,用足现有人才,增设电算化管理人员、财务分析员、预算编制员等岗位,适当调整岗位模式,动员全部的财务人员投入精细化管理当中,细分目标、细分任务、细分流程,用精细化的控制、精细化的核算、精细化的分析,全面落实财务管理精细化。
完善内控体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集团公司多种经营监督管理的要求,围绕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及下达的主攻目标,按计划增订或修订近年来的内控制度,出台匹配的经营目标细化与考核、物资材料比价与采购、经济业务核算与监督、目标成本核算与控制、固定资产建帐与盘活等管理制度,并深化实施,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彻底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健全涵盖财务、股权、投融资、资产、人事、绩效与薪酬管理等全方位的预算体系,并实行与绩效挂钩考核,确保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重点要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的精细化,为降本增效树立标杆和尺度。从源头开展成本目标控制,实行标杆管理、作业成本管理和责任成本管理,综合考量各部门的业务量、收入、人数和资产等要素,认真编制成本分解计划,着力从内部挖潜增效,制定成本费用定额,细化成本支出项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将盈利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财务部门要及时和生产、运输、采购、维修等部门保持实时的信息沟通,对各部门完成预算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不断调整偏差,将过去的固定预算发展成为滚动预算,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强化财务调控力度。针对目前存在的资金回笼困难、利润空间压缩、资金链和现金流严重吃紧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资本结构、资产质量以及现金流量的合理调控,使公司具有合理的资本结构、资产质量和充足的现金流量,保证公司的偿债能力;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改善融资方案,加强融资能力,增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总体实力。
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县安监局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今年严格按照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以县直部门、乡镇(场、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单位,建立行业、辖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与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气象、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辖区应急资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调度便捷、实时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及时接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xx)的要求,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1、要积极主动推动企业集中工业园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导企业针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性质,制定演练计划,开展定期演练,形成制度。组织专家指导、协调开展综合性的联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有效地推进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认真组织好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总结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完善预案。
2、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主动与县消防部门联系,邀请县消防部门指导、参与各类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帮助高危行业的企业建立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培训;指导企业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满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需要。
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3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4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