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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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协调,采取支持。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你厅《关于省级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黔财绩〔20xx〕3号),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亲自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委办公室和涉及处室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xx年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基本情况

(一)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我委召开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自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定完成时限,提出具体要求。

(二)自评项目范围和资金执行情况

我委20xx年自评项目涉及8个一级项目98个二级项目,自评项目资金总额391,058.94万元,其中:预算调减项目18个(含委本级和咨询中心搬家费),资金23,159万元,自评项目80个,资金367,899.94万元。从自评情况看,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除“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工作外,其余项目均已投入实施,专项资金已投入使用。部门专项工作经费除“省发改委搬迁搬家费”、“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搬家费”因搬家时间变更,没有实施外,其余各项工作经费均投入使用。

(三)项目自评整体结论

我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业务处室执行规定好,项目审批把关严;资金下达及时,项目实施顺利;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各处室对分管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加大了项目调度管理力度。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为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保卫战,我委及时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0,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保卫战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20xx年度纳入绩效自评的二级项目总计98个,其中:预算调减项目18个,实际自评项目80个,除《贵州经济》编印工作,因招标工作流标没有印制《贵州经济》外,其余79个项目自评结论均在90分以上。

从自评结果看,我委高度重视《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前期组织申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预拨财政资金等措施。各地市、各企业对政策导向的认可与拥护度普遍较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

从自评得分看,由于“《贵州经济》编印”和“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实施较慢,影响了政策推进,项目实施综合得分未能得满分(详见各专项《绩效自评表》)。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度方面

部分项目在初始绩效目标设置方面存在绩效目标较为模糊、难以量化、绩效目标不符合实际等问题。例如,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指标等指标值设置为“效果明显”、“带动经济增长”、“确保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持续下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在绩效评价中难以量化,不利于提供佐证材料。

(二)资金管理方面

按照《贵州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批复文件等,均对省级专项资金的及时性作出要求,但未明确具体的周期,从而形成部分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最终拨付到具体项目的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

(三)项目管理方面

从项目监督管理来看,项目主管部门对批准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监督管理范围不够全面,项目主管部门需要克服重视项目审批,轻视项目实施监管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四)绩效管理方面

从绩效管理工作来看,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工作意识还有待加强,绩效工作力量薄弱,存在送资金申报、轻绩效评价现象,未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报、监控、自评等工作。有的'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但是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理解把握不到位,评价报告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分析问题较为随意,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缺乏指标设置和评分所需的佐证材料等。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相关文件学习,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文件资料学习,进一步提升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的绩效意识。二是项目申报材料要进一步对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贵州项目云数据信息系统或发展改革系统相关信息化系统,简化报送流程,提高报送速度。二是敦促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和范围。三是进一步要求各地市区县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开展省级专项资金监管,报告监管情况;并会同财政部门对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沟通,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办公室(财务)牵头,拟定我委绩效申报指标体系,避免出现难以量化,不好提供自评佐证材料的情况。

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和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文件精神,忠县财政局于20xx年4月组成绩效

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国家及全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看病负担,着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县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xx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文件),就完善全县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有关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充扶贫医疗救助基金。截止20xx年底,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0.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累计救助43684人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主要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和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的实施状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科学研判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局限,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决策参考,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政策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评价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2.《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xx〕2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xx〕157号);

5.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开展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xx〕3号);

6.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财农〔20xx〕13号);

7.与项目相关的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8.其他相关依据。

(三)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评价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

(四)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忠县财政局、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专家等充分讨论,拟定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个指标体系分为项目投入阶段的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20分),项目管理阶段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阶段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时效性(30分),项目效果阶段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详细情况见附件1《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按照《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中22个三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财社〔20xx〕281号),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摸底调查和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根据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忠财农〔20xx〕4号),计划救助资金850.00万元,实际拨付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率:截止20xx年12月31日,计划救助850.00万元,及时到位救助资金85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管理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162号)等文件管理办法执行,未制订其它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督促县内各医疗机构落实“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开展申报审核救助,组织开展部门会审,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

项目质量可控性: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局确认后,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2.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救助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由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经县财政确认后,划拨资金到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忠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拨付救助资金,并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流动使用”的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监管。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治人数: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大病患者集中救助人数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人数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3684人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数计划救助20000人次,实际救助19576人次,实际救助占计划救助的97.88%。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忠县20xx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计划指标值为50%,实际为44%。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忠县20xx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计划61559人,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1559人,参保率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忠县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人次计划救助40000人次,实际救助43684人次,超计划救助109.21%。

2.质量指标

县城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忠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计划结算率为100%,实际结算率为100%。

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忠县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实行分段救助,自付1000(含)-1万元(不含)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自付1万元(含)-5万元(不含)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救助,自付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照95%比例予以救助,医疗报销比例均超过计划比例70%。

3.时效指标

建卡贫困户住院报销及时性:忠县卫生健康委员对当月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当月立即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局审核,经财政确认后,财政及时划拨资金给相应医院或通过银行将救助资金兑付给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平台对住院费据实结算,住院报销及时,不存在拖延情况。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实现农村建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8.59%,特殊疾病自付比例12.08%,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社会效益:忠县20xx年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总人次43684人,一站式救助平台据实报销贫困户住院医疗费,大病特病患者门诊费,减轻因病致贫患者药费。

3.可持续影响:一战式救助平台住院费据实结算,解决全县建卡贫困户看病难问题,保障按期脱贫。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电话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度约为97.26%。

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忠县20xx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医疗救助资金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从项目投入、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打分为93.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贫困人口常年在外,无法及时、精确的对其落实相关政策。

2.部分贫困人口对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

3.需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的合规诊疗。

六、主要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贫困人口政策知晓全覆盖、落实全覆盖。

2.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相关医疗机构合理诊疗。

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从总体要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机制。20xx实施年度,根据财社〔20xx〕1420号、财社〔20xx〕1421号、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等中央及省级下达资金文件,20xx年中央、省财政共计下达510万元。宁国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本级配套1350万,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利息、追回款项等收入,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883.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体目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与专项彩票公益金统筹使用,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不低于上年,重点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2.具体绩效指标:

1.项目决策(20分)

设置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7个(均为定性指标)

(1)决策依据(7分)。包含“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2个三级指标。

(2)决策过程(2分)。包含“决策程序规范”1个三级指标。

(3)绩效目标(6分)。包含“绩效目标设置科学”、“绩效目标分解细化”2个三级指标。

(4)资金分配(5分)。包含“资金分配规范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2.过程管理(20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5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4个)

(1)资金管理(12分)。包含“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监管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2)组织管理(8分)。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性”2个三级指标。

3.项目产出(38分)

设置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5个、定性指标1个)

(1)数量指标(15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3个三级指标。

(2)质量指标(13分)。包含“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一站式结算覆盖地区”2个三级指标。

4.项目效益(22分)

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其中定量指标1个、定性指标5个)

(1)社会效益(9分)。包含“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3个三级指标。

(2)可持续性(6分),包含“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2个三级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包含“工作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

评价范围:1、绩效目标设定情况,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3、实现绩效目标的制度措施,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二)评价方法和评价等次

采取材料核实、选点抽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收集的基础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分析,并对资金投入量较大的项目进行实地对照勘查,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85)、良好(85>S≥75)、中等(75>S≥60)、差(S<60)四个等级。

(三)指标体系设置

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4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17个)

(四)评价工作过程

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学习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培训。

实施阶段:收集与审核资料,综合分析及评价。

总结阶段: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归档绩效评价资料。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100

(二)评价结论

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宁国市医保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作出医疗救助工作决策部署均以此为依归。

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医保办发〔20xx〕25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xx〕142号)及《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为依据。

2.决策过程

决策程序规范合规完整,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

3. 绩效目标

皖财社〔20xx〕643号、皖财社〔20xx〕644号文件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体现“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等年度总体目标的基本要素,明确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要求。

4.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规范:宁国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后,于年度内按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至本级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xx]171号),按需求因素、财力因素、绩效因素等,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二)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

资金按《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xx〕150号)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专款专用,无随意扩大受益人员范围现象。

宁国市医保局对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0xx年4月份开展专项的纪检专项督查及审计监督。追回医疗救助10人次,救助款4.84万元。

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围绕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修改制定并严格执行《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就资金的性质、来源、预算管理、预算调整、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资金的内控管理。全面实现绩效管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运行监控有力,评价报告规范完整,评价结果应用及时。

2. 组织管理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

《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20xx〕2号)救助对象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在册的农村困难户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帮扶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人(以下简称“职业病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20xx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和直接救助)的人次数17264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51.49%。

2.质量指标

本地区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70%,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困难帮扶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7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为80%。

目前我市按照专业覆盖、地域覆盖的要求,广覆盖,密布点。20xx年医保局成立以后,经宁国安宁中医医院申请,经考察、考核,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一家,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20xx我市严格按照省统一定点协议文本,将医疗救助纳入协议内容,将县域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一站式结算覆盖范围。参保人员可在就诊医院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办理完所有报销手续。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覆盖范围,低收入及因病返贫对象标准明确。其中我市救助政策规定: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二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原则上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重病患者。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救助机构等措施提升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2.可持续性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十几年以来,已成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品牌,累计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困难群众的就医方便程序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的影响成效明显。

历年来,宁国市医疗救助支出与大病保险支出大致相当,个别年份,甚至大于大病保险支出,医疗救助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作用成效明显。

3.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针对社会群众的问卷调查,宁国市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政策满意度一直高位运行,两指标高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把服务群众和保障民生放在首位,通过抓制度完善、抓部门协调、抓组织经办,全面加强医疗救助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制度,做实内控。针对医疗救助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要求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加强群众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审批公示,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是严密协调,做实合力。市医保、民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前管理,在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中开通医保账号,赋予相关权限。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的查询核查、数据导出等提供便利,并联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前置机制,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申请医疗救助时,签订授权书、委托书,在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系统中先行核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市医保、财政部门协同发力,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在财政惠民比对系统设置医疗救助审核比对规则,对触发审核规则的人员自动予以提示。

三是严抓细节,做实过程。加强审批把关力度,在具体审批中结合当事人票据,对照系统查询,做出不同处理,如大病保险尚未报销完结的,及时退回补报大病保险,充分保障救助对象综合医保待遇;针对专业性、业务性极强的疾病病种判断,严格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20xx年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客观,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让群众在健康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衔接还不够紧密,救助病种未与基本医保的特殊慢性病病种一致,对罕见病病种覆盖还不全面。

2、家计核查还面临经济新业态的挑战,对救助对象的识别还存在标准缺失、诚信缺失风险。

七、有关建议

1、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地级统筹,在病种范围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密切衔接,提高救助限额、扩大罕见病救助。

2、加强各主管部门职责职能,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在救助对象识别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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