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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1
《网络安全法》施行x周年,给网络安全领域带来了显著的变化。政府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安全厂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安全产业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首先,企业级网络安全问题责任到人。《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19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正式发布。从腾讯安全在等保合规领域服务的企业规模呈倍数增长的态势来看,等保合规是过去三年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最快、覆盖最广的一个领域。但合规不是最终目的,腾讯安全认为,应更关注如何在合规的基础上为企业建设综合性的安全体系,帮助企业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通过对数据的合理利用帮助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其次,个人信息保护落到实处。《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如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做出了详细规定。过去三年相关主管部门针对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活动,同时《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等多个条文的发布,显示主管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已转向具体的实践层面。个人隐私安全合规成为一个新的市场需求,安全服务厂商也相继推出了针对个人隐私合规的专项服务。
最后,涉及国计民生领域的基础网络设施安全、大型活动重保常态化、产业化。《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重要行业领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以腾讯安全服务过的重保项目来看,重要行业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特殊时间阶段及敏感时期,遭遇黑客和竞争对手恶意攻击的风险明显上升,做好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技术的变化日新月异,对应的安全体系也需要不断迭代。在“新基建”的浪潮下,5G、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应用不断呈现出新特点,原来数字化程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也开始“上云”,这些都对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全产业并不是数字经济里一个孤立的细分领域,它是数字经济所有领域的横向支撑,我们的安全意识需要从安全产业转变到产业安全,建立有别于传统PC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型产业安全体系。对于立法机关,在法制层面上需要层层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于企业,需要认真落实《网络安全法》的要求,真正把安全变成能提升价值的工具;对于安全厂商,需要加大在产品、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上的投入,加强企业之间的协同。推动产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不言而喻,毕竟在万物互联的数字世界里,安全是1,其他数字化应用都是1后面的0。
国家网络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2
作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强化了各责任主体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指引和促进了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
人是安全的核心,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切根基皆是解决人的问题,急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网络安全法》里对加强人才培养,切实提升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工作给出了明确指示。作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领域的专业企业,永信至诚积极践行《网络安全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通过多元化、多层次、实战化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为行业培养了7万余专业人才;通过与院校、行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向各用人单位提供线上和线下的网络安全实训服务,帮助1500余家政府、企业、高校解决人才培养中的体系、平台、选拔、评价等问题;通过组织网络安全竞赛,模拟真实场景的攻防演习,提升各行各业的安全意识,为其安全技能训练和人才选拔提供专业支撑。这些举措有效弥补了当前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为我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在践行人才培养的同时,《网络安全法》强调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网络安全实效性进行了明确要求。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单位虽然重视网络安全,但认知和意识存在偏差,仅把合规作为安全工作重点,忽略了实战实效;其次虽然积极建设安全防护体系,但实际效能得不到验证,无法有效评估真实防御水平;三是尽管积极落实防护责任,但过于依赖外部力量,忽略了自身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防御常态化准备不足。
为此,企业应建立一套高度贴合实战标准,能够检验效果、发现问题、优化结果的检验平台,以进行常态化的“加强检验性、对抗性训练,加强应急应战训练”。网络靶场可以通过模拟各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单位的网络场景,构建虚实结合的网络攻防作战环境,对人、系统、设备、方案、效能等进行常规性检验与测试,帮助企业对自身的安全防御体系“查缺补漏”,有效提升整体防护能力。
国家网络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3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年来,执法工作不断深入,执法活动日趋普遍,执法案例不断丰富,依法对“滴滴出行”“BOSS直聘”“运满满”等企业实施的网络安全审查,让相关执法活动越来越多的`进入公众视野,管理部门积累了执法经验,具备了更清晰的执法路径,更保障了亿万群众的根本利益。
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也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正反面教材,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从法律、组织、管理到技术层面不算完善、规范,积极在向“为人民,靠人民”、企业良性发展的轨道上不断进取。
国家网络安全法心得体会 篇4
《网络安全法》是新形势下中国互联网治理理念、治理经验的全面总结和提炼,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标志着网络安全产业步入全新发展阶段,一方面明确了在保障网络安全方面,政府、企业和个体三者的职责、权限、权利和义务,对互联网参与各方都会起到规范和指引的作用;另一方面有效指导了ICT企业及相关的参与方,对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内部规范体系的建设,是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从《网络安全法》第五条可以看出,国家对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坚持积极主动防御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实时监控网络安全态势,对网络信息进行分析处理,评估潜在的安全威胁并加以预防,以期将网络安全危机清除在初始阶段。明确了我国需要建设“战略清晰”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执行积极主动防御的技术路线。
针对网络安全趋势和用户需求的变化,紫光旗下新华三集团在20xx年提出和倡导主动安全理念。在《网络安全法》的指导下,基于自身技术创新和生态合作,新华三集团打造了全栈、智能的主动安全防护体系,目标是帮助政府、企业等用户实现从事后补救到提前预警,从局部分割到全面防护,从被动安全到主动安全的转变,构筑主动、智能、全面的安全防护体系,践行国家提出的“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信息安全战略目标,为各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稳固的安全保障。
同时,《网络安全法》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新华三集团参与了《云计算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与测评要求》以及《政务云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及实施指南》等相关标准制定,拥有对应标准的系列安全产品和服务,具备等级保护建设一体化交付能力。未来新华三集团将积极响应“网络强国”号召,在《网络安全法》的指引下,以AI为引擎、业务为中心、合规为先导、数据为驱动、体验为目标,积极助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