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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防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于玉山互通连接线终点,经石柱梁、柳水井、石垭子、马家梁,止于恩阳区与巴州区交界处尖子山,全长9.585公里,路基宽8.5米,桥梁宽度9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技术标准公里二级。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17〕469号),项目投资估算24385.45万元。资金筹集方案为:上级补助资金5879.4万元,占总投资的24.1%;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506.05万元,占投资的59.4%;安排政府一般债券4000万元,占投资的16.5%。
2、项目绩效目标: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目前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及项目工期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预计2023前12月前初步达到通车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同时带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改变,开发优势产品和资源,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体生活水平,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述相关约定,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部门,完成资金申报各项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书约定,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截止2022年6月10日已完成计量9100万元,已支付5300万元,资金到位率58.24%。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是恩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单位设立财务股,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完整的会计账务,及时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数据,按时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为项目业主,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各参建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项目自2018年开工以来,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道路预计2023年12月达到通车条件。
本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目标为合格,自开工以来,质量、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未出现重大事故。截至2022年6月,已完成工程计量共计9100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能解决恩阳区义阳山旅游路网的全面建成,推动全区交通旅游的更好发展。同时该项目建成完善了当地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该区域的投资条件,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当地人民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资金到位非常困难。因目前资金拨付率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推进慢。
2、房屋征拆进度慢。房屋征拆因补偿、沟通协调等各种原因进度滞后。
3、占用林地、耕地手续办理难。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复杂,等待期长。
4、工期延误大。因资金到位困难,施工压力大,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如期完工。
(二)相关建议
1、请政府加快房屋征拆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林地、耕地手续。
3、确保即使拨付进度款。
道路安防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依据
仙桃市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是仙桃市腹地的一条重要纵向通道,距沪渝高速排湖互通仅400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沿线排湖风景旅游区的逐步开发和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的建成通车,该路段交通量持续增加,现有的二级公路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亟待实施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经报发改委获批(仙发改交通〔2019〕260号),仙桃市公路管理局设立“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改建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合同总价12837.55万元,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2020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0〕83号),下达省级专项资金7245万元;2021年10月12日,市财政局下达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仙财专2021-90000008),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0245万元,已全部拨付给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属性和类型
该项目为新增性、一次性项目。
4.项目实施情况
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经公开招标,确定由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由仙桃市安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共建设道路10.361公里,改建桥梁2座,涵洞15道,等级路交叉2处,分离式立交交叉1处,目前项目已进入交工验收阶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预算部门强化支出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抽样对项目资金采取全覆盖,样本抽样率100%。评价体系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明确性等基本原则,参考《仙桃市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设计。
2.绩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综合评分为90.7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其中:决策得分16分(满分18分),过程得分17.7分(满分22分),产出得分33分(满分33分),效果得分24分(满分27分)。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项目资金到位率79.8%,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实施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改善了交通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交工竣工验收不及时。k8+310-k10+400标段早已在2019年7月20日完工, 2022年4月21日才申请交工验收,截止交工申请时间已通车试运营2年9个月,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项目施工单位未安装道路中央分隔带、防落网、突起路标、柱式轮廓标、防眩板等交通安全设施,涉及合同金额约417万元,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未按合同清单单价或议定单价据实增减合同价款,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七章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路安全水平。
3.监理档案资料编制不规范。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月报内容简略,未详细描述当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工作小结等事项,不符合《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12)相关要求,不利于建设单位全面、实时了解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
4.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不符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0〕83号)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建议
1.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交工、竣工验收职责。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公路工程交工竣工程序,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人员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一般性工程变更按程序填报工程变更申请批复单,说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变更理由、工程量增减数量、变更金额,对工期的影响等有关情况,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
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照《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12)编制相关项目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4.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议市公路管理局组织各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到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道路安防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由新野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相关部门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项目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三)评价方法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结合本项目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评价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评价类型以完成结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官碾、张营、戴营三个自然村内新修入户路15条,3米宽,0.12米厚,1800米长,C20商混。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49.6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9.6万元,无结余资金。
2020年3月26日,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2020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正式开始启动。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区域内以公告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多处公示。项目于2020年5月份竣工。
四、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解决官碾村的贫困户行路难问题。
该项目实施后新建贫困村道路≧810米;工程使用年限≧6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效果)六个方面,均达到指标值,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五、评价结果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工作组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评价组认为: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道路安防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修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修水县财政局委托江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县第16届人民政府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由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项目起点位于宁州镇,路线起点位于宁州镇岗上G220国道约K1478+800处,途径横安、程山林场、范塅,终于陈家大屋,路线全长约11.121公里,路面宽6.0米(其中程山段原有路面宽3.5-4m加宽至6.0m及以上),并对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拓宽路段修筑挡土墙、破损路面修复、增设涵洞、排水沟、标示标线、防护设施提升、沿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2个月。
2020年8月以(修交字【2020】166号)完成施工图批复,批复施工图预算总金额2083万元。2020年8月修水县财评中心以(修财评字【2020】222号)、审定金额1722.77万元,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020年8月,委托九江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招投标,2020年9月与中标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价1495.49万元,工期60天。与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4.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完工。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拟对公路沿线的防护设施、绿化、附属设施、桃里支路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桃里支路100万元(与主线同步完成),2020年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元月底完成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2020年10月与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桃里支路100万元;2020年10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
2020年11月,修水县招标领导小组以(修招字【2020】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增加投资185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及清单漏项60万元、增设管线及管涵10万元、程山路段加宽75万元、沿线零星处置40万元)。
2021年7月,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交工申请”申请交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修财字【2020】50号),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4万元,其中工程款1254万元、设计费13.65万元、监理费10.36万元、招标代理费3.8万元、造价咨询费5.6万元、测量费1.12万元、绿化工程5.8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是修水县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20%、40%、30%、10%进行绩效评分,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修水县交通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和项目情况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 20 分
(1)超预算率,分值5分。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修水县交通局未见资金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实际支付占预算的68.1%,由于项目临时增加内容过多,项目实际投资预计1968万元,超预算3.5%,扣1.75分,得3.2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经核实,该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得5分。
(3)组织实施,分值 5 分。按照修财联字[2018]14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验收、决算审计,考虑沿线实施要求检验高。扣1分,得4分。
(4)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性,分值 5 分。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修改。得2.5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 40 分
(1)数量指标,分值 10分。
该项目完成了调整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其中:
政府采购规范性,分值4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项目单位对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对其他工程合同未办理招标、竞价手续,得2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 3分。项目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得3分。
现场核查,分值 3 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3分。
(3)工程完工及时性,分值 5 分。项目单位2021年7月申请交工验收,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扣2.5分,得2.5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 5分。经核实项目单位会计账目,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得5分。
(5)成本指标,分值10分。该项目预算单位成本1900万元/11.121公里=170,85万元/公里。预计实际单位成本2039.46万元/11.121公里=183.39万元/公里,大于预算单位成本。得0分。
3、效益指标,总分值 30 分,其中:
(1)社会效益,提高通行能力,分值10分。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通行能力。得10分。
(2)经济效益,分值10分,其中:
已完工程使用率,分值 5分。已完工程已全部交付使用,得5分。
提高经济规模与效益,分值5分。改建后,节约了车辆通行时间和运行成本,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得5分。
(3)生态效益,分值10分.其中:
绿化情况,分值5分。改善了改造前的脏乱差环境,改建后,沿线绿化景观得到较好改善,得5分。
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分值5分。改造后,通行时间大大缩短,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得5分。
4、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分值 10 分。为评价满意度,对老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占大于90%。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组织实施、工程款拨付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数80.2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设计没有统筹规划,建设内容一改再改,造成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
2、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修水县交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具有组织责任,对项目资金具有监管责任;但实际执行时,修水县交通局仅负责将资金拨付,未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容易引起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也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目标的实现。
3、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
五、建议
1、要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的目标推进。项目单位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项目主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修水县交通局作为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3、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加快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