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燃气灶具整改申请报告

欢迎阅读食堂燃气灶具整改申请报告(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燃气灶具整改申请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增强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供气,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昭阳区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昭阳区实际,由昭阳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质监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大队自20xx年12月1日至6日对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公司、昭通宏程液化气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南石油局昭通液化石油经营部、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昭通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第一门市等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进行了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从这次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过程中可以发现,我区燃气行业安存在不少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归纳起来有如下:

(一)充装站: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建设管理资料除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外,其余几家都未完善;消防安全方面都普遍存在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无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从业等问题;四家充装站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虽都已完善,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到位。

(二)换瓶门点:通过检查发现换瓶门点均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大多数门点都存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按时年检,甚至是多年脱检的情况;除龙泉换瓶门点外,其余门点均未设置独立的实瓶区和空瓶区,摆放杂乱;除极少数几家门点装有防爆灯具和电器开关等防爆设备外,大多数均未安装防爆设备,甚至有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的现象;极少数几家门点甚至出现了经营、储存、食宿的“三合一”情况;各门点的管理制度、规章均已上墙,但落实不到位,徒增摆设;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并上岗从业。

二、下一步整改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全、安全档案不健全、管理水平差、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区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我们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2、强化对燃气行业的证照管理。燃气行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我们将把本次检查的情况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无证经营的场所,根据有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要坚持“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决出现只发证而不严格管理的现象。

3、加强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档案管理。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建立本充装站和门点的安全档案,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加强安全档案管理。

4、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凡没有注册、检验或者超期的相关设施、设备,将坚决停下来。需要继续营运的,必须坚决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检验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给予开业、运行。

5、进一步完善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要结合燃气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全应急措施;员工须经岗前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食堂燃气灶具整改申请报告 篇2

根据淄川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全区校园燃气安全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内部人员密集,学生对事故应变能力差的特点,我校近期对校食堂燃气安全进行了自查,现将整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校园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目标任务:依据教育局通知精神及燃气设备安装和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对我校使用燃气的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燃气安全隐患登记台账,并限期整改;定期举办燃气安全多种形式的知识讲座,对广大师生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防止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用气。

二、职责分工

中心校校园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并组织燃气技术人员对我校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我校食堂燃气安全领导小组具体主抓实施自查和整改,食堂相关人员结合用气设备及用气情况如实反映上报,并在层层领导及指导下进行整改,并达到燃气安全整改要求。

三、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自查

我校食堂现有液化气罐3个,液化气炉具两套,供应学校xx名师生就餐使用。

自查中发现:

1、存在气罐放置地下使用的现象;

2、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3、燃气胶管超长;

4、在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方面,还不是完全达标。

(二)整改措施

1、在规定的空间使用液化气罐。

2、尽快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并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进一步完善燃气设施房间内安装有效可靠的通风设备。

4、燃气胶管坚决使用燃气专用胶管,对老化龟裂、松动、热辐射、超长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排除,两端并使用管卡固定牢固。

5、不用气时及时关闭灶前阀;绝不私拆乱改燃气设施,燃气设施不得被包装暗埋。

6、同一室内绝不使用两种以上气源或使用煤炉;燃气设施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消防器材,液化气报建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合法、齐全。

7、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安全专人负责制;责任人及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上岗。

8、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

9、尽快与淄川区通过年检有资质的液化气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解决合格燃气的`配送、燃气定期检查等问题,并签订供气合同。

借这次燃气安全整改的势头,今后我校要把学校食堂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开展,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学校要以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落实燃气安全专人负责制和燃气事故应急保障制度,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现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食堂燃气灶具整改申请报告 篇3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立即向各燃气公司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厂站的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3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3个,完成整改3个。对各燃气企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进行了核验,要求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维抢修队伍和应急物资。同时,还排查了架设在桥梁上的及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节敏感区域的`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线线路选择执行国家标准,避开地震、洪灾及地质灾害等区域的情况;对老旧燃气管线、停用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处置情况;燃气加气站、配送站的设置和安全运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将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强化合法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逐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食堂燃气灶具整改申请报告 篇4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20xx年10月26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1、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四、加强了教师车辆燃油的排查工作。

我校食堂等场所暂且没有使用燃气和燃油的现象。尽管如何我们也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掌握燃气和燃油的使用规定,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意外。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