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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进校园演讲稿 篇1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x,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x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律法规进校园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小学生应当了解法律常识,应当具备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 观看、 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 歌舞厅等场所;
9、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法律法规进校园演讲稿 篇3
亲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宽”。同学们,法律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这无数纯洁的心灵。可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娆的迷雾,有时违反法律的我们却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就是法律意识太浅的后果。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很有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我们作为青少年,我们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当然还要护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会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公民,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向执法人员做一些大事,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放学回家时,不在游戏机房逗留;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弯腰捡起废纸;在小区里,我们不大吼大叫影响他人休息等等。其实,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美一些。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哦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从小养成好习惯。是的,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长的溺爱,在学校无视校规校纪,比如说打架、骂人,还有的同学吸烟、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校规校纪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其实,学校的严格制度也是一种法,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与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侮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正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我们不从根本抓起,就等于为我们铺上课一条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这样我们的光明就会毁于一旦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要从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高尚的品质,为我们的父母、学校、国家争口气,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负他们的期望和付出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快乐生活,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校园,伤害我们幼小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经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希望你们今后能以身作则,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画上一道绚丽的彩虹,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让我们在法律宽阔的胸怀下茁壮成长,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法律法规进校园演讲稿 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如若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加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将近12周岁学骑车必须有家长陪同;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那就让我们所有的同学都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快乐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