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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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申请书

欢迎阅读劳动仲裁申请书(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徐xx,男,汉族,xxx年6月16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xxX,身份证号码:X。

被申请人:苏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X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15年x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2860元【(xxx年至20xx年共45天x254元/天x300%)—(45x254)】;

三、支付申请人xxx年病假工资1185.57;

四、补足申请人xxx年事假工资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x11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xxx年度、xxx年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xxx年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xxx年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xx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xx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xx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诉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现住xxxx号,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xx 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诉人:xxx 住所地:xxxx 联系电话: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1800x125%=225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0.5x3000=15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 )=4827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00+3000+1200=7200元。

5.请求责令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进入被申诉人xx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辞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1、新兴公司没有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2、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月,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时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而新兴公司实行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又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诉人不仅没有及时支付基本工资,还在约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没有给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20xx年10月XX日,鉴于被申诉人新兴公司迟迟没有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感到自己的权利严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诉人新兴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在离开新兴公司的那天,新兴公司既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一个月后向我补发了2400元的基本工资,尚欠基本工资1800元、加班工资4827元,对经济补偿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相应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今特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此致

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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