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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篇1
总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我行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关于转发银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监办发[20xx]135号)精神,结合下半年案件防范重点工作的要求,我部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清形势,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总行印发了《关于转发银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监办发[20xx]135号)后,于7月份又转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又于8月30日召开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x行长在会上传达了银监会关于案件专项治理的视频会议精神。我部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迅速传达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维护我行形象和保障全行安全运营的角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员工对案件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传达和学习,我部认为:加强案件防范、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行深化改革、促进上市、确保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把案件防范、治理商业贿赂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合规意识,严格执行信贷管理的内控管理规定,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行形象,全面提升我行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行引资上市和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为了明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制,保障案件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序、有效,我部实行了“一把手”总负责制度,由总经理即信贷管理部的“一把手”全面负责,并落实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抓督促、自查和整改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上了信贷管理部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之一。
二、认真自查,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治贿工作
我部依据总行文件精神和部门工作实际,按照“严格政策、明确重点、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对涉及授权、授信及内部控制的重点岗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为了避免走过场,我部还采取相互督促的方式进行了交叉检查,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寓于信贷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之中。经过自查,我部在授权、授信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信贷业务符合制度规定,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三、着眼未来,努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为了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构建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我部采取的措施主要是:
1、按照“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建立了专业分工、集体决策的审贷制度。
2、完善了“审贷中心”、“贷后管理中心”及“综合业务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科学化的信贷管理体系和岗位制衡的操作流程。
3、建立了a、b角制度,对部门内涉及授权、授信的各个岗位均实行了a、b角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控制操作风险。
4、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商业银行在授信调查、审查及审批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授信业务贷前、贷中、贷后的操作和管理,切实防范授信工作中的操作风险。
5、签定了治理商业贿赂承诺书,利用组织和群众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共创公平透明的经营管理环境。
信贷管理部
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篇2
根据县纪委《新纪发〔215〕2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本系统认真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领导
1、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和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文件,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
2、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杜学政;成员:各二级机构会计和各二级机构报账员、各二级机构负责人。
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监督机制
根据县纪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自查,发现我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二级机构也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经过自查,对各二级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公私财物,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
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根据xx号文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具体如下:
1、无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行为。
2、无“车随人走”行为。
3、无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行为。
4、公务用车都登记在本单位名下。
5、无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违规新购置车辆、以企业或其他服务对象等名义购置公务用车行为。
6、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
7、无酒后驾驶公车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8、无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二、自查自纠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所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于xx、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20xx年4月28日
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篇4
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刘维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丽华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财务股和屠宰办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机关小金库自查报告。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保靖县纪委、保靖县监察局关于转发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制度
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我局按照专项清理要求,制定了《县商务局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时间、内容、方法、措施和举报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但有时因工作的特殊性存在从财政帐户取款后存经办人帐户的情况。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商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