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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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自查报告 篇1

XX支行在根据分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网点个人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上:

个人外汇业务内部管理指责明确,外汇政策的培训传导、日常检辅工作到位;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内部市场准入流程正确,备案材料齐全,无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经营的违规情况;开办个人外汇业务已配备必要的点验钞设备,个人外汇经办从业人员均已培训到位。

2、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上:

网点已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统一标识,网点信息变更或停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备案,不存在超权限给予客户结售汇价格优惠的违规情况,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结售汇,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规行为,客户是凭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结售汇业务,购汇资金仅限于人民币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账户内资金,按规定办理个人结售汇的代办业务,是否按规定审核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本项目下的个人结售汇、超年度总额个人结售汇、超额个人手持现钞结汇业务(网点无此类业务发生),按规定先在外管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录入,录入信息和业务操作流程正确,个人结售汇错账调整是否按规定操作流程处理(网点无发生此类业务)

3、个人外汇账户存取、转账管理:

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存取、转账的代办业务,存取外币现钞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不存在协助客户拆分存取款、规避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违法行为,非同名账户间外汇资金的境内划转审核并留存了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4、个人外汇汇款管理情况:

境外汇出汇款业务遵循政策规定进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的交易已审核并留存规定证明材料,已按规定办理个人外汇汇款的·代办业务,境外汇出汇款不存在个人直接到境外证券信托户的·汇款,境外汇入汇款不存在串户、串名现象。

5、对私国际收支申报管理情况:

跨境外汇汇款已逐笔进行了基础信息申报,境内非居民跨境外汇汇款、境内居民购汇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跨境外汇汇款、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等值5000美元以上收付款已逐笔进行了申报信息的申报,柜员对客户填写的申报信息有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该笔涉外收支的相关内容一致,无错申报、漏申报现象

外汇自查报告 篇2

Xxx外汇管理局: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xx年)?的通知?(汇综发?20xx?71号)文件的精神,我支行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行外汇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外汇考核工作要求。根据当地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我支行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银行外汇考核的组织工作,明确考核操作员和管理员的职责,要求各外汇业务人员,对照考核内容,配合做好相关业务考核内容的记录。

(二)加强宣传指导,提升银行对外汇考核工作的认识。 由于支行开办外汇业务不久,外汇从业人员对外汇业务有所生疏,通过认真开展自查开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加深对外汇业务的认识。

二、我行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

从本次考核结果看,我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整体较好,未发现超业务范围经营等重大违规情况。我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外汇数据、信息和报表,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比较健全,能及时进行外汇政策反馈。

(一)业务合规方面:由于支行开办对公外汇业务不久,到目前为止我只涉及到A类企业的货物贸易类资金的汇入及结汇业务。自20xx年12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试点改革货物

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我支行积极组织外汇从业人员参加有关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政策法规的相关培训。若企业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收支申报的,我支行根据企业出具的正本?出口收汇说明?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并在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核对企业申报的待核查账户入账资金性质是否符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贸易外汇收入,对于两者不一致的,我支行及时报告当地外汇局。

(二)数据质量方面:我支行有专门外汇人员负责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及每月及时向当地外汇管理局上报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且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对新开立的外汇账户及时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报送外汇账户系统数据;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外汇操作人员录入数据准确、完整,对于出现错误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

(三)内控制度方面:我支行积极参加外汇培训,宣传外汇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积极向外汇管理局反馈执行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由于支行开办外汇业务不久,目前暂无存在什么问题。

四、根据当地外汇管理局要求,我支行积极落实“外汇价值平台建设”工作的建设,重点推广“海外代付”和“人民币跨境贷款”等业务,但由于开办时间较短,暂无具体数据。

外汇自查报告 篇3

为配合人民银行综合执法中相关国际业务部分的检查内容,同时也加强国际业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国际业务安全、稳定、持续运行,根据要求对我行20××年度及20××年度的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总体情况介绍

我分行自开展国际业务以来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整体较好,未发现超业务范围经营等重大违规情况。我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外汇数据、信息和报表,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比较健全,能及时进行外汇政策反馈。在岗位设置上我行设有记账、复核、授权三个岗位,确保了每笔业务的准确性以及合规性。

1、业务合规方面:我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合规的办理业务。

2、数据质量方面:我行有专门外汇人员负责上报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且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外汇操作人员录入数据准确、完整,对于出现错误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

3、内控制度方面:我行积极参加外汇>培训,宣传外汇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积极向外汇管理局反馈执行情况。

2、自查相关内容

我行于20××年4月28日对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自查。其中:

1、出口收汇业务:在20××年出口收汇4笔,总金额为:USD13833.12,全部为贸易项下的款项,我行已按规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4笔,客户已全部签收。20××年全年未发生该业务。

2、结售汇业务:20××年结汇业务4笔,总金额为USD13833.12元:售汇业务15笔,总金额为USD1344270.00:20××年未发生结汇业务,售汇业务4笔,总金额为USD1947557.63:结汇业务全部是贸易项下出口收汇结汇,无其他项下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外管及我行外汇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办理,手续齐全。

3、境外汇款业务:20××年境外汇款15笔,总金额为:USD1344270.00,20××年境外汇款3笔,总金额为:USD456324.00,所有业务均严格按照我行业务操作规范进行账务处理。

4、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业务:20××年对外付款3笔,总金额为USD154400.00,

20××年对外付款1笔,金额为:USD1491233.63,并为其办理海外代付业务,以上都为信用证项下付款,款项根据我行要求申报,申报内容正确手续齐全。

3、落实整改情况

本次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今后,我行要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政策的梳理和培训,规范各项业务的操作和制度执行,以保证我行外汇业务健康、合规、有序的发展。

外汇自查报告 篇4

我行对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0xx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素准确、齐全,要素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包括: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三)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货物贸易业务7笔,业务总金额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为名录企业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

2、按照规定审核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不存在代核查账户收入超范围、待核查账户

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情形。

4、未发生B类、C类企业办理货物外汇业务。

5、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四)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2笔,金额538.48美元。

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相关单证等。

(五)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六)个人外汇业务

20xx年下半年共发生个人外汇业务2笔,金额共7199美元。

1、获批合规开办各项个人外汇业务。

2、不存在未经批准开办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未经批准,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3、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不存在协助客户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4、能规范和准确地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业务,包括:是否按规定接入系统,并按照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使用具有业务权限的银行代码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将个人结售汇业务逐笔录入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脱机操作或补录数据。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对个人外汇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能对异常、可疑业务具有敏感性,及时将发现问题报告外汇局,并进行有效处理。

(七)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外汇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重要统计数据自查的通知》要求,为了积极配合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对工作,我校依照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自检领导小组,对我校的教育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小组成员一致以为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标准。现将我校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以下:

1、我校严格依照教育局的同一要求,认真组织相干职员学习落实上级关于展开教育事业重要统计数据核对的通知。

2、加强统计职员的管理。我们由专人具体负责统计工作,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参水份。同时,积极安排统计职员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报表统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职员的工作能力,增强其责任心与使命感。

3、进步统计工作的效力。我们为统计员配备了兼用计算机,实行了联网,为了确保数据的正确,我们购置了移动硬盘,对原始数据进行保存,为统计员配备了U盘,方便数据的上报,减少和杜尽了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4、建立了档案室,制定了《xx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建立了学生档案,建立了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建立了统计台帐,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台帐同步管理。

5、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员要常常与中心校负责统计的工作职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题目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对我校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虽然我们依照上级要求做了基础性的工作,但是依照统计法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正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按教育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分要求还有间隔,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对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统计工作做到规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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