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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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xx号)、《xx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xx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抽验任务数量

20xx年xx县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任务涵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xx批次,分别为:食品生产环节xx批次;食品流通环节xx批次,餐饮服务环节xx批次;自选品种及执法抽检xx批次。

(二)抽验时间频次

抽验监测时间和频次:请各单位合理调配,抽验任务应在方案下达后每月均衡开展。全年抽验送样工作于12月20日之前全部完成。冷冻饮品主要安排在夏季开展抽检,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月开展抽验监测工作,节前报送相关数据。

(三)抽验环节区域

抽验地区应覆盖县城、乡镇,主要针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对20xx年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加强抽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采样和省抽计划相结合,全面覆盖辖区内获证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及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

餐饮服务环节:采样应涵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快餐店、小吃店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应在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抽取)。

二、工作实施

(一)工作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检测指标、统一检测方法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二)牵头组织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局食品科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的指导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加强对各单位食品抽样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县局食品科及时收集、掌握各单位抽样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各单位抽验进度的通报和相关抽验信息的公示。

(三)具体实施

1、各单位按照事权划分,根据任务分配,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围绕严格工作程序、明晰采样地点、确定抽样频次、落实抽样进度等制定抽验监测实施方案。各单位将抽检样品送至县食品科时,需填写《样品交接单》,各单位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工作。

2、县食品科负责样品的收样、抽样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同时做好抽样检验数据的收集上报。负责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保健食品及省抽的.抽验工作。

3、各单位对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相关食品抽验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本单位政务网站及时予以公示;单位无政务网站的,也可以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众场合的公示栏里张贴公示并拍照留存备档。公示内容应包括合格与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报告的要待异议期满之后再予以公示,已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的需待复检异议结论出具之后再予以公示。

4、县食品科负责样品包装袋、无菌包装袋等食品抽样前处理材料的发放和抽样单、抽样封签等抽样用文书的分发。各抽样单位根据抽样所需统一到县食品科领取。

5、县食品科将根据抽样检验进度每月或每季度对抽样检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抽验任务、抽验进度、核查处置、报表上报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各类考核内容。

(四)经费保障

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各单位应按照任务分配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完成计划任务。

(二)加强培训

各单位应加强对参与抽验工作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相关抽验工作符合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

(三)严格程序

抽样单位要严格按照《xx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xx号)规定的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采样和购样,承担抽样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

(四)依法查处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开展监督抽验工作的同时,依法加强对被抽样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应依法依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确认和查处。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居民饮食安全,特成立长青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彭望平(常务)副组长:张学书

成员:苏功斌周健田克安胡立凯黄洪军张仁国朱可岭夏发清李东平庞家辉

四、重点检查任务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五、整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 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学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为做好我镇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在校园中发生,继续保持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我镇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县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为构建仿山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0日---20xx年1月1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仿山镇中心学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学校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学校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尤其对办公室、教室用电,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要拿出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率达到100%。

(二)加强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在冰雪天气里上、放学途中防滑、防冻、防摔,校内外轻走慢行,不打闹推搡;校外行走要靠右行,过马路要注意避让车辆,遇有冰冻地面必须绕道行走。

(三)加强防火、用电安全教育

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用电量大的特点。各小学教育学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玩火。教会学生安全用电的常识,学会常用家电的使用方法,确保在使用电器的过程中不出事故,家长不在家时禁止使用电烧水壶、电火锅、热得快等电器。

(四)加强煤气中毒预防教育

在冬季,我镇学校的.教室和学生家中常使用煤炉取暖,很容易引发煤气中毒事故,几乎每年都有人员伤亡。各学校要把预防煤气中毒教育和加强学生教室、家庭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强防寒保暖教育,做好流感的防控工作。

进入冬季,是流感易发季节,学校是人员比较集密的地方,更易引发流感的传播、蔓延。各学校根据天气预报及时提醒学生适时增减衣物。戴好棉帽、穿好棉衣棉鞋,预防感冒。要做好教室通风、消毒工作。有疫情要及时上报,有效防止流行,切实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户外冰雪体育运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户外冰雪运动极易发生运动伤害和摔伤,在不安全的冰面上也极易发生因冰面破裂而溺水,各学校必须需重视对学生的户外冰雪运动安全教育工作。

(七)抓好食品卫生管理

各小学对小卖部、临时摊点采取有效监督,严谨变质食品和“三无”进入校园。教育学生吃饭吃饱,在校不携带、不购买零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通过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冬季防火、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升华学生的安全

意识,强化学生的安全观念。通过家校联系,学校、家庭、社区互动的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学生生命、维护校园安全”,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维护学校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充分认识到维护学校平安,保护学生生命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要切实把安全责任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中,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好活动方案,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学校要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不走过场,追究不讲情面。对措施不得力、检查不到位和整改不及时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着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和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结合学生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按照《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按学段,分层次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安全教育收到成效。

(四)建立安全台帐、完善安全措施。各校要根据实xx际,以本次安全活动月活动为契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治理台帐、日常安全检查台帐、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安全教育台帐、设备检查检测台帐、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台帐、应急预案演练台帐等,编制或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活动月结束后,各校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xx年1月7日前,将本单位的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图片)发送到中心校邮箱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16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营业执照复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xx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硬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201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头监管关。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1”“12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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