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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毒方案 篇1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二、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三、做好复工复产帮扶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物业消毒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科学实施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xx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22)等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原则
1、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对于未封闭、通风较好的非流行区公共场所,日常应注意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疫情开展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执行即可。
3、对于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4、如公共场所内发现有发热、呕吐、干咳等症状病人时,可以对其活动过的特定场所,在特定时间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
5、如确定公共场所为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范围和职责
全县各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管原则实施。
1、县级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消毒,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
2、陇南机场、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国道省道留验站的消毒,依据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留验站工作规范的通知》(甘疫防办发〔2022〕2号)由各留验站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县城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城关卫生院、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分别住建局和所属单位督促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
4、各乡镇及辖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
5、各单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6、超市、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经营场所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具体按照预防性消毒的内容和方法,对场所的空气、场所的物表,场所的地面、场所的垃圾规范操作进行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旅局
7、城区垃圾站点的消毒由县执法局组织开展消毒,各乡镇辖区垃圾点的消毒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各乡镇
8、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各学校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医疗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对废弃物和存放场所按要求开展消毒,由成县绿色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10、省、市、县际和县内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辆的消毒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通知正常营运后,由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消毒工作;所有出租车的消毒工作由经营业主自行开展消毒,并全面落实“一乘一消杀”制度。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运管局
11、其它公共场所,由其经营、管理主体负责消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方法和内容
1、场所空气
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勤开门窗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在窗户安装向外流向的换气扇。每天停止工作,集中开窗(门)通风不低于30分钟。
2、场所物表
对人员经常触摸的公共用品物表部位(门把手、桌椅板凳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预防性消毒,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180份冷水,得到2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天至少在停止工作后彻底消毒一次。留观人员转换频次多,增加随时消毒次数。
3、场所地面
遵循由外向内的原则。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90份冷水,得到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和浸泡拖布擦拭地面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地面消毒用量(以湿而不滑为标准)。每日不少于2次,即工作结束后和每日中午。
4、场所垃圾
场所内必要的地点必须有留观人员,废弃垃圾有集中收集的容器。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4份冷水,配制成含氯消毒剂进行收集时喷洒。根据84消毒液的浓度不同配制的比例也应不同。
四、消毒物资保障和技术指导
1、消毒物资。全县各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各乡镇、各单位、各经营场所业主自行采购。
2、技术指导。县疾控中心要全面负责加强对卫生消毒的技术指导,制定疫情消杀技术指导方案,强化对各医疗机构、卫生院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既要保证消杀效果,又要保证消杀药物的使用安全。
五、个人防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随时消毒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选择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
2、选择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消毒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及方法按说明书进行。
3、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4、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县疫情联防联控物资保障专责组统一调配,各经营场所的消杀用品由经营业主自行采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严格按照《成县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合力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2、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方案明确的重点区域,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预防性消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各经营业务消毒工作的落实。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城乡群众开展群众性预防消毒工作,切实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3、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纪律检查组将对全县公共场所、重点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或落实不及时相关单位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物业消毒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着“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彻底做好疫情期间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综合协调;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消毒药品和器械的供应协调,组织各工业企业消毒;
3、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消毒药品和器械的采购、发放,组织医院(诊所、门诊)、宾馆(旅店、招待所)等场所消毒;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消毒;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商场(超市)、市场、药店等场所消毒;
6、机关事务局负责市政府办公楼电梯、卫生间、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消毒;
7、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各站(办、所)各行政村、社区消毒;
8、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负责本单位和本部门消毒工作;
9、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毒技术业务咨询、指导。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消毒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有责任心的人员具体实施,每天消毒两次,早晚各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2、消毒药品和器械供应协调、采购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满足消毒工作需求。消毒药品发放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李明东,电话:xx。
3、市疾控中心要制定消毒技术指南,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方便消毒人员学习。联系人:高志xx。
4、各单位关注公众号: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物业消毒方案 篇4
01、消毒区域
秉承“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杀原则,对两校区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公共场所每天做到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滋生环境。
02、消毒方法
(一)常规消毒措施:
1、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应自然通风,多开门窗通风换气。
2、台面、门窗把手、等日常接触的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3、公共区域室内地面每天用含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4、公共场所空气消毒:房间密闭后,用有效氯含氯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及时开门窗通风换气。
5、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至少一次对校园各类垃圾桶及垃圾中转站进行全面消毒,杜绝病毒滋生。
(二)隔离区域消毒措施
1、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min)。
2、隔离区房间密闭后,用有效氯含氯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30~60min。作用时间结束后,再开门窗通风换气。
3、对地面、墙壁表面等进行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4、每天至少二次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和生活污水等进行消毒。
03、注意事项
(一)消毒操作时应佩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工作鞋,做好个人防护。
(二)消毒时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消毒剂对眼睛、皮肤等的刺激;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等;脱掉个人防护用品后及时洗手。
(三)使用消毒剂应合法、有效,并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四)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物业消毒方案 篇5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寄递需求,根据绍兴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绍兴市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绍市防控办〔20xx〕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防控办〔20xx〕21号)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快递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邮政快递作为涉及群众生活必需行业,将于2月10日起全面复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邮政业复工工作的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必需严格执行省邮政管理局“六个不开工”原则,即“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人员防疫情况不明了不开工、防护设备不齐全不开工、复工预案不合格不开工”。
二、复工要求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措施: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具体措施
1、复工准备。各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绍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绍。提前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承诺书等材料报属地邮政管理部门和镇(街)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复工。
2、人员返岗。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安排场所对绍外人员落实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生健康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3、防疫操作。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做好疫情管控台帐。落实专人、设立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早、中、晚以及进出生产、经营场所时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
四、安全防范
1、开展教育培训。针对疫情应对开展一线从业人员的专题安全培训,以远程在线或者其他灵活机动方式开展,使全体员工了解身边的风险和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
2、完成隐患排查。企业深入排查生产装置、建设工地、仓库等涉及的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应急装置等完好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员工宿舍、处理场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持续运转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要落实专人检查,做到排查不彻底不复工、隐患不消除不复工。
3、严格制度执行。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三项安全制度”执行到位,重点防范收寄野生动物、各类危险物品导致的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检查,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服务支持
1、做好服务保障。各复工企业要切实保障防疫物资寄递和民生服务,优先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机构组织物资的运送需求,积极保障民生物资配送,解决好老百姓衣食需求。复工后,要及时对快递业务量有预测,对投递过程有监测,对投递环境有预判,及时安排好人员与车辆,不得产生积压与延误。
2、加强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3、落实管理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各品牌绍兴分公司和地区负责人要切实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用户的宣传引导和消费提示,统筹协调解决在此期间产生的投诉申诉问题,加强对下属企业和网点防控工作和员工关怀方面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应急管理。各企业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备齐备足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和各类应急救援物资,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工作中一旦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须及时报告镇(街)和邮政管理部门,并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被确诊或列为疑似人员,配合做好其密切接触者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2、落实值班值守。各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靠前指挥,落实每日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指定专人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3、严格信息报送。企业遇疫情和安全生产相关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置,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相关制度规定,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日按时报送疫情防控期间信息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