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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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报告 篇1

陕西省 20xx-20xx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陕财办绩〔2020〕9 号)规定,20xx 年4月至7月,陕西省财政厅组织对我委20xx-20xx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20 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20 年)》,改善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20xx年起,原卫生部与全国妇联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陕西省于 20xx 年启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开展项目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的项目要求,狠抓落实,目前已实现全省 56 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截至20xx 年12月底,贫困地区目标婴幼儿覆盖率达到91.62%,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得到较大改善。20xx-20xx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

项目共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5958 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55%:预算执行率为 99.55%。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评价,陕西省 20xx-20xx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绩效目标、采购需求合理明确,符合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营养包发放落实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一级指标满分6 分,评价得分6分。评价认为,陕西省 20xx-20xx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采购需求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一级指标满分24 分,评价得分21.49 分。评价认为,陕西省 20xx-20xx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整体落实情况较好。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一级指标满分35 分,评价得分27.56 分。评价认为,该项目政府采购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任务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一级指标满分35 分,评价得分33 分。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目标地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注重开展项目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项目宣传和健康教育,扩大项目影响力和基层群众知晓率。

(二)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

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项目工作,重点抓好营养包的接收、出入登记、存储管理、计划配送、科学服用、安全监测、信息反馈、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工作落实。省、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项目规范管理及技术支持。

(三)人员摸底和营养包发放。

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要结合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工作,摸清目标婴幼儿基本情况,建立目标人群信息档案。营养包发放前,须向家长讲明营养包发放目的、营养成份、服用方法,以及服用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置方法,并签订《家长知情同意书》。

(四)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每年按规定逐级上报省级规范各市的统计报表及营养包发放、项目培训、健康教育、社会宣传和督导检查等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省级项目管理部门已在《陕西省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指导方案》中提出相关要求,但各地区实际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建议省级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

(二)资金管理与监管有待加强。

渭南市蒲城县妇幼保健院的项目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部门资金全过程监督。

(三)项目执行管理有待提升。

部分调研点营养包储存库房设置不规范。

六、有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一是结合项目实施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营养包项目管理制度,为基层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为确保项目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二是省级项目管理部门按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xx 年版)》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本地区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市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以及基层项目实施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保障基层项目实施部门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采购和执行管理。

一是提前制定营养包采购计划,开展招投标工作,确保后续营养包及时供应。

二是各市县项目实施部门按照《20xx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技术方案》要求设置营养包储存库房。

三是与供应商签订营养包采购合同时明确指定运输责任方,保障县级至乡镇卫

生院的营养包及时配送到位。

(四)加强项目信息化建设,提升报送数据准确性。

由于项目涉及的县、镇、村较多,数据层层汇总容易出现错漏,建议对项目基层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加强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各类信息,实现上下级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考核工作,保证各类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加强营养包质量监测和质量控制。

由省卫健委牵头,加强营养包质量监测,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投入

(一)项目立项(12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4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了《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六教秘[20xx]80号),方案贯彻落实了《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分)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六政[20xx]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市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县区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市教体局学生营养办公室,有2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年度预算工作经费15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4分)

根据《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目标责任,对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食堂供餐率、公示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和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8分)

1、资金到位率:(4分)

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省、县区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分别为:元、元、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4分)

二、过程(40分)

(一)项目管理(25分)

1、目标责任书(3分):市政府与试点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区目标责任;试点县区政府、部门、学校和供货企业(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2、政策宣传(3分):制定了《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市、县区营养办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在街头设宣传台,宣讲政策,散发彩页。在市政府民生工程#和市教育局#《教育民生》专栏,有80多篇报道全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动态。8月2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宣传我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情况。省教育厅#站和省、市多家主流媒体20余次宣传报道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营养办下发《关于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群的通知》(六市营养办[20xx]2号),市、县区、学校分层建立工作*群,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群,通过*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公示菜谱、菜品,深受家长的欢迎。经过努力,全市学生家长*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3、信息公开(3分):公示国家、省、市、县区营养办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市营养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市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公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示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情况;通报督查、巡查、检查情况。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分):各试点县区都建立健全了食堂食材采购进退出机制。大宗食材(粮、油)由县区集中招标采购,全市今年共采购万公斤大米,万升食用油;82所中心校、333所学校食堂荤蔬菜、调料等食材公开招标,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和实行市场食材价格询价制度和“黑白名单”进退出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6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学校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陆续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每学期开展1次营养餐食品安全督查、1次暗访,已发通报、督办函4次,整改通知22份。814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已评出23所,第二届争创“示范食堂”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县区分级组织食品安全织培训18次,4800余人次受训。市、县区、校逐级逐校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6、信息平台管理(2分):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还按照市民生办要求通过民生工程(学生营养改善)信息管理平台,核实每位学生的身份信息、家长电话信息等。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2分):市、县区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市教育局已发通报、督办函四次,加强对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8、资料报送情况(分):市营养办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向省营养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双月报等相关资料。国家学生营养办来我市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工作,市、县区营养办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受到好评。

(二)财务管理:(15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3分)

在自下而上、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会计核算制度(试行)》。各县区、学校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开展营养餐财务审计,全市31所中心校、519所学校接受审计,审计面达%,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试点县区投入食堂运转资金万元,投入食堂从业人员工资万元,投入教师午间看护补助万元。国家、省、县区膳食补助资金元,均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准出现白纸条和不合规凭证,大额费用不得现金支付。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3分)

各试点县区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分)

市、县区教育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互查,市营养办发整改通知22份,通报两份,督办函两份。

三、产出(25分)

(一)项目产出(25分)

1、覆盖率(10分)

国家试点县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681所农村初中小学,XX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地方试点县舒城县、裕安区341所农村初中、小学,97072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实现了试点县区学校和学生100%全覆盖。

2、食堂供餐比例(10分)

国家试点县区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学校食堂供餐数分别为245所、373所、63所,食堂供餐比例均为100%。地方试点舒城县食堂供餐学校172所,食堂供餐比例为100%,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164所,食堂供餐比例为%,食堂供餐率位于全省前列。

3、质量达标(5分)

市、县区教育局、食药监局多次对学生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检25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随机突击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市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四、效果(15分)

(一)项目效益(15分)

1、社会效益(5分)

(1)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试点县区共投入亿元用900余所学校食堂、小伙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

(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市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累计在我市已投入亿元学生膳食补助资金,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

2、营养改善成效(5分)

(1)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培养了学生的良好的饮食习惯。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小孩有挑食、偏食毛病改了,还养成饭前洗手,不剩饭菜的好习惯。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5分)

食堂供餐老师的工作量大了,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也减少学生中午接送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控辍保学及脱贫攻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学得好,深受学生家长的衷心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通过市、县区学生营养办的随机问卷、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2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文件精神,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是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有效提高供餐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大力推进食堂供餐,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学生就餐需求、进一步提高食堂供餐比例。

2、项目立项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

(2)《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xx〕7号

(3)《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xx〕12号);

(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元政办发〔20xx〕63号);

(5)《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24号)、《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92号)、《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95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元财教〔20xx〕107号),元谋县教体局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为19,552,400.00元,根据提供收支明细表及相关支出凭证,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5,080,200.00元,结余4,472,100.00元(其中:州级资金999,000.00元,省级资金3,473,100.00元)。结余资金过大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学生错峰开学,中学最多在校天数为185天,小学最少在校天数为157天,资金下达是按每生每年在校200天,每天4元计算,因学生在校天数不足200天,所以造成资金结余过多。州级资金结余999,000.00元在县财政局,资金在下一年度中继续使用支出;省级资金结余3,473,100.00元在教体局账户上,已在20xx年春季学期做省级配套拨给各学校使用,已全部使用无结余。

(三)项目实施内容

20xx年春季学期共有69所学校的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58所、初级中学11所,惠及学生20xx3人(小学13415人、中学6738人);

20xx年秋季学期共有69所学校的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58所、初级中学11所,惠及学生19998人(小学13797人、中学6432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教体局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使用的是资金下达文件所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补助人数覆盖率100%;补助学生人数大于≥20xx3人;补助资金到位率100%,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800元。

教体局根据上述绩效目标设定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实际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拨款标准按照每生每天4元、全年800元的标准执行,确保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状况,逐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全县各中小学,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2、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部门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3、资金安排程序。

资金通过调度,由各地财政局将省级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设定的专户,并根据学校实际学生人数,由财政直接拨至各乡(镇)中学、小学设立的“义务教育经费专户”上。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项目资金安排有明确的标准,在对实施的工作做了较为充分的考虑并结合财务开支标准,同时参照2019年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资金安排。

5、财务管理。

根据《元谋县教育局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财教〔20xx〕13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元财绩〔20xx〕7号)文件的规定,教体局成立了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xx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教体局20xx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元谋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效显著。学生身体素质全面提高,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管理的难度和食品安全的压力较大,影响学校教学和管理的精力,新增食堂工作人员聘用难,建议上级核给一定的正式人员编制,保障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普遍不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规范性,加工的膳食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xx〕295号);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4、《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xx〕11号);

5、《元谋县教育局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财教〔20xx〕13号);

6、《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

8、《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营养餐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xx〕10号);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自评、实地评价、交换和反馈意见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1个三级指标。

2、评价标准

(1)项目整体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具体方法可以采用以下5种方法中的一种,也可多种评价方法并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专家评价法、问卷调查法、横向比较法。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分数据来源于由教体局提供的资料。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2.54分,评价等级“优”。综合评价结论: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良好,改善了学生食堂设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得到学生及家长的高度认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综合结论: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性影响认可率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自评与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教体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绩效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评价综合评分1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基本能够与元谋县教育局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2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等文件,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无绩效目标申报表,使用的为上级部门下达资金文件后所附带的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相符,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预算依据基本充分、合理,与项目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7.5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7.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9.54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xx年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19,552,400.00元,根据教体局提供相关资金文件及下级单位学校收支明细,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9,552,4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扣0.46分,得1.54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xx年项目预算收入19,552,400.00元,根据教体局提供相关资金文件及下级单位学校收支明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5,080,2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77.12%。20xx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19,552,4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552,4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15,080,200.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元财教〔20xx〕13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2分,得6分。

项目在业务管理方面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等。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一般。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61分,评价综合评分5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5.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30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完成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达到13418人;中学阶段应补助人数达到6738人;营养改善计划覆盖69所学校。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质量达标率: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补助人数覆盖率达100%。。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800元。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8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得到很好的实施,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实现了良好的各学校都在学校设置意见箱和“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配餐食谱、食品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0分,扣3分,得17分。

元谋县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都是实名制认证,各学校都会认真上报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信息,按时填报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确保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信息真实准确,使学生受益人数达到20xx3人以上。

元谋县各中小学校均设有专项公示栏,通过公示专栏及时公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受益人数、就餐情况等。并通过家长会、黑板报、校园广播、营养餐宣传画册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确保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达100%,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xx年未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体质改善情况无法判断是否达到要求。

(2)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元谋县教体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教体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做好,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各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组成的监督小组,以后勤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足额、准确发放,人数统计情况统计上报,组织严密。

(二)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会、营养健康、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为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以及学生营养食品检验、入库、储存、加工、留样、发放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计划的行为和现象。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工作预案;

三是严格质量检验,确保学生吃的安全;

四是建立监督机制;

五是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在地方课程中安排营养膳食等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使其掌握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

六是做好跟踪监测。

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

食品发放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根据教体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报告 篇4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际,对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

(2)资金落实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7595万元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1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6号)。

二、过程

(1)项目管理

1.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教育局与县教育局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县教育局与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签订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书》,目标责任书重点包含资金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安全三方面的内容。

2.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年在市民生工程信息#的工作动态、话说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县学生营养餐开学第一餐》、《县学生营养餐继续稳步推进》、《县“三化”管理做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餐工作》、《幸福的营养餐等》等。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手册。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严格按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制定的“五统一”要求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开栏处,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县采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

5.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年度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议2次、特别是8月27日的培训会,规模达到350人以上,对全县中小学校长、食堂管理人员和仓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按照要求制定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

6.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7.县学生营养办每两月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定了食堂财务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等,县教育局营养办每学期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营养餐资金专项督查。

2.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4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等220学校,并在教育#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三、产出

1.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至6月底进展情况的通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教育局营养办在督查学校中调研了食材价格,并查看了相关食材的供货商资质材料、检疫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效果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

五、工作创新方面

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

创新一: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模式----全县推广岔路镇中心学校营养餐资金“五专管理”。

创新二:学生营养餐互查方式----推广户胡镇中心学校校际间互查互评。

创新三:学生营养餐财务检查方式----全县学生营养餐财务定期集中互审。

六、自评结果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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