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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大连财经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爱生如子的崇高师德风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我校教师的无私奉献、爱岗就业精神和积极投身社会教育的认真态度进行褒奖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厚生乐教,博闻善导”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评选标准
(一)作为专业课、公共课、基础课教师,能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编写、出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教材、专著,发表过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学术研究论文,公认教学质量优秀。主动进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得到师生好评。
(二)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的发展,遵循“亲笃搏达”校训,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三)品德高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政策和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廉洁从教;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三、评选对象
大连财经学院全体教师。
四、评选时间
20xx年5月8日——20xx年5月23日
五、评选流程
1、各单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本单位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指定名额的本单位“最美教师”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并作为学校“最美教师”候选人,要求每位候选人填写一份“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申请表和1000—2000字的个人事迹。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向校方提交候选人推荐材料。
2、5月21日-23日进行投票测评,各项投票无异议后进行公示,评选出学校“最美教师”人选。
3、学校于5月25日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宣传展示。
六、评选名额
各单位最美教师人选名额:多于10人推选两人,少于10人推选一人。
学校最美教师人选名额:10人
七、表彰奖励
为最美教师颁发证书,并由新闻中心推出人物专访。
八、评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各组织要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举、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把真正德才兼备的“最美教师”推举出来。
学校教师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
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学校教师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导处负责评选工作的资料收集、初审、推荐以及优秀人员名单的.上报。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按照局人事科分配及学校支委会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后确定的人数。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工作任务或其它临时性工作安排者,未经允许辞工摆难题、对工作计较推诿、拈轻怕重、不顾大局影响学校团结稳定、无理取闹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一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超过
10天以上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者;
(5)被学校或主管部门处分者;
(6)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法乱纪的。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优秀教师由教导处提供上一年考核成绩作为测评依据;每个学科组推荐成绩得分最高的教师。
(2)根据相应名额从最高分依序往下排名确定优秀名单
(3)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年度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往年结果影响。
(2)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方案一年一订)。
学校教师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审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做过引路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6、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评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前何中心小学xx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组织推荐
基层小学可以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报送中心小学。
3、破格条件
已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市级赛课取得较好成绩的老师;xx年6月被确认为校级骨干对象的老师。
4、评选程序
1、五个一”内容考核。为确保骨干教师含金量,中心小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主要从“六个一”内容考核,评选确认13位校级骨干教师。“六个一”即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一节课、一次作业检查。考核分值一个博客5分,一篇论文5分、一篇教案5分、一篇说课稿5分、一次作业检查10分、一节课70分。
2、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等内容考核,打分。
3、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节课”进行听课,了解课堂教学能力,并对参评骨干教师业务检查,特别是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4、征求意见。根据以上内容考核分值,以高至低的次序,确定骨干教师,并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5、公示无异议,由校务会审核决定后,推荐参评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