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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1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第二版)》等规定,新冠肺炎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应当按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为做好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做好隔离期满人员信息统计、资料收集、车辆调配、专业消杀、沟通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解除隔离
(一)解除隔离条件
1、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第14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③隔离点工作人员14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2、次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对应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③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隔离学生第7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④隔离点工作人员7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隔离人员达到规定隔离时限后,由隔离点提供拟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名单,集中隔离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管理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情况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每日消杀情况表、环境消杀表,经隔离点组长、驻派医务人员签字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转运组会同专家组共同研判风险,确定解除隔离时间,经负责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责任副组长签字后执行。
(三)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各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次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进行7天健康监测,由各镇安排所在村(社区)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解除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疾控中心报告,按规定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人员转运
(一)做好信息统计,确保无缝衔接。各隔离点将解除隔离人员名单反馈给转运工作小组,转运工作小组做好信息统计,并将信息反馈给各镇,做好接收准备,确保人员转运工作无缝衔接。
(二)合理安排车辆,规范人员运转。转运工作小组根据解除隔离人员数量,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做到专车专用。外县解除隔离对象根据居所地,可在县内指定地点分流或者“点对点”转运至所在镇。转运车辆驾驶室与车厢要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车辆司机应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转运过程中要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在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转运完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司机及工作人员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闭环管理。隔离点、转运工作小组、镇村(社区)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点对点”将解除隔离人员转运至所在住所,并按规定落实下一步措施。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2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九华乡重点人员隔离防控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定点隔离防控组、居家隔离防控组。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长:姜瑜晖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员:赵杰、陈宏明、姜红星、邵俏敏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长:裴春风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员:各涉村组团联村团长
二、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疫情监测上报工作制度。由各组制定巡查监控名单,对防控对象进行24小时监控;协调卫生院配合做好防控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情况,按照程序流程及时上报、送医。
(二)积极做好防控人员配合工作。对重点防控对象由各组成员和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引导防控对象自觉配合病情监测和隔离防治,对拒不配合的相关人员,由组长负责协调卫生、执法、公安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严格落实执行乡村干部责任落实制。定点隔离组要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居家隔离组要建立“一人一策”防控工作机制和“六个一”防控工作队。各组成员要结合防控对象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既要保障隔离防控不留隐患,也要保障防控对象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中)直单位及驻市军警部队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以及西藏自治区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日喀则市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入市人员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居家隔离人员范围
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原则,对所有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含自驾)等交通工具,从区外进入日喀则的驻市军警部队及市(区、中)直单位中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人员,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一)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
度,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谢绝一切外来探访。居家隔离观察时限不少于14天。
(二)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每天早、晚自测体温一次,并记录在册;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对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日常所用的被褥、毛巾等用品进行紫外线、蒸煮消毒等。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与所属单位保持联系,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向所属单位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拨打电话报告(联系电话:8821xxx),由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及时协调送往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若出现心理恐慌等心理问题,及时拨打市疾控中心疫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1788924xxx)。
(三)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接触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要做到日常佩戴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立即更换,随后洗手。家庭成员与隔离者不得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家庭成员与隔离者有直接接触、进入隔离者居住房间及备餐前后、饭前便后要及时做好清洁和消毒。
(四)隔离者家属要督促居家隔离观察者做好每日体温检测,为其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疫情的心理影响。
(五)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尤其是使用过的口罩、纸巾等,要及时单独收集(有条件的予以消毒)密闭后放入垃圾桶。
三、转运要求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转移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的,由市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协调相关医疗机构,统一安排120救护车或专用车,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转运车使用后要及时消毒。
四、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管控。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单位内部居家隔离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来源地与经停地、乘坐交通工具、返回时间、体温检测等信息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防控监管。要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了解,并组派专门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其健康状况和隔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并加强隔离观察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居家隔离观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居家隔离观察生活困难的予以关怀慰问,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为其提供生活便利。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科普宣传、健康提示等工作,对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管控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使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随意外出流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篇4
近期我区1名省外返黔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安顺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现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用西秀区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作为集中隔离酒店。
一、总体要求
按照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秀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加强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有效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及暴露者,保障在我区居住期间的住宿及生活等,预防和杜绝疫情在我区的发生及蔓延,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概况
目前启用隔离点8个,分别是安顺市涛博酒店、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安顺瀑乡休闲酒店、华通酒店、半山酒店、葡华酒店、漫时光酒店、西秀山宾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控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下设10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程晓
副组长:熊志鼎、颜松、余俊、胡坤、张影
成员:从各科、室、馆、所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区疫情扩散实际,决定启用储备酒店。
2.西秀山宾馆组
组长:熊志鼎
成员:李昭、曾芳、乐辉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3.安顺瀑乡休闲酒店组
组长:颜松
成员:文豪、王睿、李凤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4.涛博酒店组
组长:余俊
成员:张海祥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5.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组
组长:胡坤
成员:鲁德玺、杜肜荣、陈前益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6.华通酒店组
组长:聂兴(华通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跟进瀑
乡酒店相关事宜)
成员:邓淑芳、王悦、李文红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7.半山酒店组
组长:陈婉雯(半山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配合开
展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张茜、朱政、卢川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8.葡华酒店组
组长:梁晟
成员:董微、俞敏、胡运淋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葡华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9.漫时光酒店组
组长:王冉
成员:彭吉、肖成书、金娅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漫时光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10.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影
成员:詹国珍、舒宇瞳、张玉翠、马超、卢春燕、方基敏、杨丽、刘艳萍、朱仁芬、霍星、许欢、唐修武、曾昊、吴雪、李婷、刘丽、梅霞、王其玥、李钦华、郭堂飞
职责:负责做好各隔离酒店资金保障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做好局机关工作调度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馆、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人员要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要求和指令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职担当。各科、室、馆、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沟通协作。各科、室、馆、所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交流,共同协作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