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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树立榆林良好的外部形象,提升榆林品位,优化榆林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全力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确保在创建活动中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取得高效,达到让广大家长满意的创建目标,特制定我园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的'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目标的组织、落实及实施。完善创建机制及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职责,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文明县城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为扎实推进我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幼儿园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大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召开班子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进一步引导教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在提高教职工参与面方面将做到“三全”,即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参与。全员参与就是动员全校师生上上下下一起动手、共同努力,形成教职工参与热潮;全过程参与就是提高教职工的参与程度,从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划、重大决策到实施、监督、反馈等全过程,都让群众参与,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全方位参与就是积极探索共建机制,让创建工作向家庭、社会延伸。
(三)、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营造“人人终身学习、时时处处学习”的氛围,全面增强个人和单位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2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抓实落地,形成常态,根据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要求及区指挥部领导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作用,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相关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人员组成
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网格管理人员可由网格员、各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各乡(街道)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各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物业公司人员组成。
三、网格划分和工作流程
(一)网格划分
按照便于管理,相对集中的原则,各乡(街道)自行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配备相应网格工作人员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
(二)工作流程
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长,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该网格中发现的问题;每个乡(街道)明确一名片区网格长(由副科级干部担任),负责收集汇总辖区网格长上报的问题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片区网格长反馈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调度解决片区网格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形成“乡办吹哨,部门报到”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网格工作职责
(一)市政环卫设施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市政环卫设施管理维护情况,及时劝导和处置市民蓄意破坏、占用市政环卫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发现破损、堵塞、泄露、缺失等网格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和整治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扔垃圾、乱排乱倒、乱堆乱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行为;发现占道经营、卫生死角等问题及时协调网格内行政综合执法和环卫人员进行整治;网格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三)小区(院落)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小区(院落)管理情况,协调督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组织做好小区(院落)管理工作;对无人管理的小区(院落)存在的乱堆乱放、违法搭建、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四)交通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穿乱行、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交通违法严重需进行整治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交管部门进行整治。
(五)村(居)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村(居)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各村(居)开展相关工作。
(六)农贸市场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农贸市场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做好市场管理和点位创建工作;市场内及周边存在车辆堵塞通道、占用公共空间、环境脏乱等情况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七)基层文化服务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开展好创建工作。
(八)文明养犬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市民养犬情况,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及时劝导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处置犬只伤人、无证养犬等问题,
(九)政务服务窗口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个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服务窗口开展好政务服务工作;巡查中发现窗口人员工作期间不履职等情况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具体实施步骤通过前期筹备、具体实施等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网格化工作。
(一)筹备阶段(5月15日前)。
各乡(街道)结合实际划分辖区网格,落实各网格具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后)。
各乡(街道)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并对各网格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调度和考核。
六、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络对接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联络对接机制,各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处置,需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的问题,由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将具体问题提交至乡(街道)汇总后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涉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的区直各相关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各乡(街道)具体联络对接,及时处置网格内发现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各乡(街道)定期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相关各职能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各网格反映问题;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在工作例会上听取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建立考核考评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由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考核考评办法,定期对各网格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区指挥部。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要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统筹调度职能,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
(二)区直相关单位及时对网格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区域内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力度,围绕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集中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各乡(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帮助网格开展工作,发动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真正形成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